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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4个月千万不能做这些事!

天府发布 2023-05-19

本篇文章约1090字,阅读需要3分钟


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成都市天然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做好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好渔业生产秩序和渔民群众的合法权益,3月17日,四川天府新区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2023年春季禁渔专题培训会。四川天府新区各街道负责同志,共计3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



培训会邀请了成都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三级高级主办唐毅授课,针对春季禁渔和十年禁捕的区别、禁用渔具名录介绍、垂钓管理难点及对策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并为各街道发放宣传资料,让禁渔工作能够更为有效地落实,号召全民学习,人人参与。


2020年1月1日0时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实施10年禁捕,开启了长江水生物保护新征程。从2023年3月1日起,四川天府新区也已经开始了持续4个月的百日护渔联合执法行动,期间全区天然水域均禁止一切捕捞活动和休闲垂钓。



四川天府新区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川天府新区统筹城乡综合执法大队将持续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协同配合,打造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的管理格局,提升禁捕执法监管效能,维护禁捕水域管理秩序,确保‘十年禁渔’落到实处。


2023年天府新区春季禁渔通告

为维护天府新区水域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成都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成都市天然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新区2023年春季禁渔工作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禁渔范围:天府新区所有天然水域。


三、禁渔内容: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在禁渔期内进行捕捞、游钓、水禽放养、扎巢取卵、挖沙取石等行为;

(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销售、加工禁渔期内捕捞的天然水域渔获物;

(三)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


四、有关要求:

违反本通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成都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罚。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

华阳街道028-62596110

万安街道028-85611075

正兴街道028-85671555

兴隆街道028-85615388

煎茶街道028-85699012

新兴街道028-85600001

永兴街道028-85666092

籍田街道028-85693815

太平街道028-85661027

统筹城乡局028-68773505
阳春三月

水清鱼肥

绿水青山铭于心

十年禁渔践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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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潘安琪

摄影:潘安琪

编辑:李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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