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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相关事宜的温馨提示

天府发布 2023-05-19
本篇文章约1500字,阅读需4分钟
尊敬的家长:您的孩子即将进入小学或初中阶段的学习,根据《四川天府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要求,为了更加方便您的孩子办理入学,现就相关事宜温馨提示如下。

01

关于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幼升小信息采集


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均须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具体信息详见4月26日“天府社事教育健康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

02

关于小升初信息核对


小升初信息核对,将于4月20日至27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须通过平台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对;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需回新区就读初中的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须通过平台填报回蓉生信息,并上传户口簿和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03

关于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将于4月1日至30日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平台”进行申请。具体信息,可通过“天府社事教育健康发布”微信公众号,查询2023年四川天府新区《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办理指南。

04

关于集体户子女入学


新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成都市外户籍)子女入学,将于5月15日至19日进行申请办理,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在新区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社保和劳动合同等。
办理地点:四川天府新区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地址:四川天府新区正兴街道顺圣路60号)

05

关于在新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少年、儿童或监护人为新区户籍的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少年、儿童入学


在新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少年、儿童或监护人为新区户籍的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将于5月15日至19日进行申请办理,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人户口簿(或居住证);•出生证明,护照、签证(有效期内);•亲子关系证明(或监护关系证明);•申请人在蓉居住和投资(或工作、学习)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四川天府新区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地址:四川天府新区正兴街道顺圣路60号)

06

关于专项招生入学


公办幼升小专项招生入学,具体信息将于5月29日通过“天府社事教育健康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办小升初专项招生入学,具体信息将于6月15日通过“天府社事教育健康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


相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子女入学,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劳动合同;

•社保清单;

•单位完税证明(可由单位统一提交);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可由单位统一提交)。


相关住宅业主子女入学,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若持购房合同办理须同时出具《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和交房证明材料。交房证明材料: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出具的《交房通知书》)。


07

关于多子女就读同一学校


因电脑随机录取,可能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家长可申请其他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其法定监护人须于4月10日至14日,向在读子女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通过的,于5月26日至29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网上申请。
申请在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按随迁子女、集体户子女等入学政策办理,若暂不具备申请条件,可在原户籍地入学,后续按相关政策申请转学。按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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