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官宣:认房不认贷!房贷政策新变化,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
9月1日,据成都住建局官网消息: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管理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1日
8月31日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明确,从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贷款,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9月1日下午,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官网发布消息,公布了近几年四川省内各城市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执行情况。
这两天,房贷利率、首付比例变化的消息牵动购房者的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通知,政策主要涉及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二套房贷利率、调整首付款比例等。记者梳理了具体的调整细节,看看有没有你关心的问题。
问题一:降低房贷利率,我能申请吗?包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根据通知,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以及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也就是说,如果你是政策发布(8月31日)前贷的款,不管贷款是否已经发放了,只要你跟银行签了贷款合同,又符合首套住房的标准,那就可以去申请降低利率。值得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不在调整范围内。
不过,如果你当时签订的贷款利率已经很低了,就不一定有下调的空间。
据估算,全国有近1亿个首套房存量贷款合同,而其中因利率偏高面临协商调整的借款人约4000万户。
问题二:我该怎么申请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
问题三: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能省多少钱?
问题四:我要买二套房,贷款利率能降多少?
问题五:统一首付款比例下限,我的首付款能降多少?
来源:新华社、成都商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编辑: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