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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微信、支付宝进账超过这个数,严查!

天府发布 2024-05-06
本篇文章约1460字,阅读需要4分钟

个人账户收款未报税构成偷税?

你知道吗?

无论是银行卡、微信、支付宝

还是其他第三方支付平台

只要你的收款金额

超过一定的数额

就有可能被查

甚至被冻结账户!

近期

又有企业因个人收款被查了

个人账户收款高于这个数要小心


又一企业利用个人账户收款


1月8日,广东省税务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案例。该公司因个人账户收款被处以罚款28,320.79元。



违法事实:佛山智慧芒果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在2020年3月至2022年12月期间通过现金和私人银行账户(包含个体户二维码)收款取得含税销售收入合计1,614,150.00元,上述销售收入未入账、未开具发票,未进行申报纳税。


处罚内容:处以罚款28,320.79元。


个人账户收款高于这个数
要小心了!



除了上面的案例,还有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2023年10月,一家企业曾因个人账户收款未报税构成偷税,仅罚款就高达300万元。



那么,个人账户收款多少容易被查?《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曾给出明确答案:


这3种情况,会被重点监管:

  • 任何账户的现金交易超过5万元;

  • 公户转账超过200万元;

  • 私户转账超20万元(境外)或50万元(境内)。


15项可疑交易重点监管: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

5.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

6.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7.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8.短期内频繁地收取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

9.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

10.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11.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12.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13.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

14.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15.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中提到,非银行支付机构也需要提交大额交易报告,也就是说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大额交易也会被稽查到!


微信、支付宝收付款
如何规避风险?


微信、支付宝私户收付款虽然存在风险,但企业只要正常申报收入,缴纳税款,可以有效规避风险!


一、以公司名义开通微信、支付宝账号。

这属于对公账户,与银行账号性质相同,可以正常进行交易。


二、对于个体工商户,单独设置微信、支付宝账号。

个体工商户允许以个人账户收款,但为了与家庭消费相区分,建议单独设置微信、支付宝账号用于收付款,避免公私不分。


三、个人账户收取款项及时打入对公账户。

有时个人账户收取款项比较方便,但为了避免漏记收入,应及时将收入转入对公账户。


四、保存账单及收付凭证。

支付宝、微信的账单、收付凭证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收付凭证具有相同效力,企业应定期打印保存。


五、及时索取凭据。

个人用微信、支付宝付款应该及时索取凭证,以抵扣进项税或用于成本费用的入账。



 警方提醒 

注意保护个人信息
勿进行非法交易

1.遵守法律法规,不进行非法交易、洗钱等违法行为;


2.在使用微信、支付宝等平台进行转账收款时,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不要随意泄露给他人;


3.如果转账收款金额超过了规定的数额,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接受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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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发布、中国会计报、江苏警方

编辑: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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