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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浩伦律师事务所就义乌特斯拉追尾事件发表律师声明!

2017-03-08 刘超 浩伦律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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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回放:“自动驾驶”致4车追尾

     2017年3月4日下午4点半左右,浙江省义乌市廿三里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福田街道下骆宅紫金路与银海路叉口处发生一起四车追尾事故。交警到现场查看后,事故为一辆特斯拉追尾一小型货车,由于正处红绿灯路口,车与车间距很小,导致货车被撞后如多米诺骨牌般被惯性推进,直到撞到第三辆本田雅阁才停下。

     此事件发生后,众多媒体网站对本次事件进行了相关报道。报道中均提及车主杨先生关于事故的描述。

这些不属实的媒体报道对杨先生造成很大的困扰,故杨先生授权委托本律所发表律师声明。

律师声明

【2017】浙浩律声字第006号

近日,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浙江在线等网站集中报道了“特斯拉自动驾驶酿追尾”事件,其中均提及特斯拉车主杨先生关于事故的陈述,现浙江浩伦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车主杨先生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发表声明如下:

一、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浙江在线等媒体在发布以上报道前,均未向车主杨先生进行过采访,也未进行核实,导致报道内容中关于车主的相关陈述存在失实;

二、以上媒体未经核实发布报道的行为给车主杨先生造成了严重困扰,本律师受杨先生委托告知各媒体:严正要求删除杨先生关于“特斯拉自动驾驶酿追尾”的陈述内容,逾期不予处理的,杨先生保留委托本所进一步追究相关媒体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其他媒体未经杨先生授权许可的不得发布任何与车主相关的陈述。




浙江浩伦律师事务所

刘   超  律师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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