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伦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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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金蒲
事务所概况
浙江浩伦律师事务所是浙中地区公司化运营、团队化运作、专业化分工的大型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本所以用心服务地方经济为根本,以律师行业为纽带,立足义乌、扎根浙中、辐射华东。
本所由知名法学教授、离任检察官、法官以及资深律师组建而成,专业上设:刑事业务部、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事务部、侵权事务部、婚姻家庭继承事务部、知识产权事务部、民事综合部、民商事执行事务部、公司法律事务部、合同部。涵盖普通民事纠纷、家事、房地产、建设工程、知识产权、金融、公司、刑事辩护等专业法律业务领域;行政管理上设:行政部、案件管理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律师事务所发展委员会。
本所力争建设成为浙中地区具有专业化、团队化、公司化的律师法律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快速、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专业团队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而团队的力量是无穷的;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浩伦团队由知名法学教授、离任检察官、法官以及资深律师组建而成,在服务中我们将设身处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最大化,这是我们不懈追究的境界和目标,将一直伴随服务始终。
刘俊超 所主任
浙江浩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义乌市工商学院客座教授,义乌市律师协会电子商务与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副主任,知名网站“寻贷网”创始人之一。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与扎实的理论功底,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办理了大量各类诉讼、仲裁案件,同时就任义乌多家知名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公司法律顾问、知识产权、金融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与信任,得到了众多客户的肯定和好评。
吴丹红 所名誉主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为北大、清华、法大、最高人民检察院高级检察官培训班及各地司法系统人员授课。先后获“中国法学会中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司法部全国法学科研成果优秀奖”等荣誉。从事兼职律师期间,办理过许多有着全国影响力的重大案件,部分案例被写入教材,并接受了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法制晚报、南方周末、北京卫视、凤凰卫视、环球时报英文版等国内外知名媒体的专访。
何爱平 所行政主任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2002年毕业后进入义乌市检察院,从事检察工作十余年,先后在控告申诉科、渎职侵权检察科、侦查监督科、职务犯罪预防科、公诉科等部门任职,办理刑检案件近千件,积累了丰富的刑事案件办案经验;发表文章十余篇,其中《在国家机关的实习生主体资格应当如何认定》发表于国家级刊物《检察日报》、《对未成年人实施前科消灭制度理论浅析》被收入《中国检察改革与实务研究》、《土地管理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调查分析与预防对策》被《浙江检察》采用。
宗宇航 所刑事部主任
2005年毕业于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法学专业,毕业后就职于义乌市人民检察院,从事检察工作十年,先后在侦查监督科、反贪局、公诉科等部门任职,办理刑事案件千余件。曾荣获“义乌市十大优秀青年”、“金华市优秀公诉人”、“浙江省十佳公诉人”、“全国优秀公诉人”、“浙江省控辩大赛优秀辩手”、“全国公诉人团队论辩赛华东赛区三等奖”等荣誉称号。擅长刑事案件办理、法庭辩论。办案格言:以我最强专业知识,保证您最大合法权益。
龚开庆 所民事综合部主任
浙江浩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学士,浙江大学法学硕士。先后在义乌法院行政庭、执行庭、苏溪法庭、民事简二庭、佛堂法庭、义乌农商银行风险合规部、多个支行、村镇银行等部门任职,历任庭长、银行高管等职务,取得信贷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并获得省、市、县多项荣誉,具有扎实的法学功底,丰富的民商事审判执行及金融从业经验。擅长处理疑难复杂民商事案件及公司证券类法律服务。办案理念:你的生活因我而美好,世界因你而精彩。
吴晓宁 所民商事部主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复旦大学国际法硕士。曾在义乌市人民法院工作九年,先后在上溪法庭、立案庭、民一庭任职,审结一千三百余件民事纠纷,多次获得“办案能手”称号。擅长办理民商事案件,尤其在建设工程、房地产买卖、侵权、婚姻家庭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发表文章十五余篇,曾获得金华市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一、二等奖。其撰写的《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发表于《不正当竞争及其他知识产权侵权专题判解与学理研究》、《房产调控下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现状与应对》发表于《审判研究》;参与撰写的《后金融危机时期民营企业涉诉情况的调查与思考》发表于《人民司法》,《关于义乌法院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件的调研》发表于《浙江审判》,《基层法院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若干难点与对策》发表于《审判研究》。因为专业,值得信赖。
黄国才 所执行部主任
毕业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毕业后先后在义乌乡镇机关、烟草专卖局、义乌法院等单位工作十二年,具有非常强的协调沟通能力以及丰富的各类纠纷处置经验。在义乌法院工作的六年时间里,先后在执行局、苏溪法庭等部门任职,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一千六百余件,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七百余件。曾荣获“个人三等功”、“十佳执行员”、多次荣获“办案能手”等荣誉。擅长各类民商事案件、执行案件的办理、谈判协调等。在各级刊物发表文章多篇,其中撰写的《论民事诉讼中强制拍卖的性质和效力》发表于国家级刊物《今日中国论坛》、撰写的《法官员额制度若干问题的思考——以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为视角》发表于《金华法学》。办案风格:专业、高效。
刘超 所副主任 党支部书记
浙江浩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云南财经大学财政与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辅修法律,为典型的复合型律师,对经济法规、会计法规、银行法规、证券法规、财税法规等有着独到而全面的视角,理论功底扎实,文辞细腻。自执业以来,在贸易合同、融资纠纷、企业税务结构治理、人力资源配置、婚姻继承、侵权案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以感性的情怀,理性的办案思路,兢业谨慎地处理每一起案件,力争为当事人在最短时间内,最大限度、最为有力地获得合法权益。
傅建文 所副主任
浙江浩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自执业以来,侧重于《合同法》、《公司法》业务领域,并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与技能。在办理民商事案件、非诉讼事务、公司法律顾问过程中,擅长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处理案件,尤其在公司经营风险防范方面有着独到的见解。秉承“以严谨的法律态度、专业的法律技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理念,深受当事人的肯定与信赖。
吴国桢 所副主任
浙江浩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共产党党员。擅长办理经济合同纠纷、公司类案件及各类非诉案件;担任多家国有企事业单位、银行、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对企业的改制、股权架构、股权改革、股权激励、企业并购、增资扩股、股权众筹等非诉法律事务具有丰富的办理经验。
个人理念:定纷止争,天下无诉。
徐文飞 所侵权事务部主任
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自2008年起任专职律师,2009年获得四级律师职称。擅长办理民商事诉讼及劳动仲裁案件。执业以来,办理案件涉及的领域包括合同、知识产权、房地产、建筑工程、交通事故等,具有深厚的业务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工作严谨、细致、认真、高效,始终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热心于各类公益活动,积极参加“148”法律援助中心值班,接待来电、来访,多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并于2010年被评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其撰写的《自主创新技术的专利战略与法律保护》获金华律师论坛论文优秀奖。
陈祖基 资深律师
1990年至2007年曾任义乌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律公管科科长,义乌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后曾兼任中心副主任,多次被司法部、省司法厅、义乌市委政府评为先进个人。2007年起成为法律援助律师,通过承办法援案件及诉讼、非诉讼案件调解,受到当事人普遍好评。
金肖平 资深律师
1990年至1997年曾任职于义乌市稠城法律服务科,后在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承办各类诉讼、非诉讼案件,受到当事人普遍好评。
陈菁 律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曾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义乌市分行,从事金融信贷业务多年,熟悉各类金融业务及法律风险的防范。主要业务领域:民商事纠纷处理、民商事诉讼业务、金融信贷业务纠纷的处理与风险防范、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等。
洪艳芝 律师
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专业,曾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多年,自执业以来,办理案件涉及的领域包括合同、婚姻、劳动人事、交通事故等,业务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办案格言:依法辩曲直,仗义论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