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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奎文人事任免

潍坊日报社 潍坊融媒 2022-03-30


潍坊市奎文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18日,根据区政府区长刘建安的提请,决定任命:


李晓华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高培权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玉兴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都松强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营勃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高军同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民政局局长;

王照阔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司法局局长;

刘洪涛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财政局局长;

吴茵政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文干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徐佳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鹤强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正亮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商务局局长;

梁彩萍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婷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军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钟召祥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鹤莹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审计局局长;

王国明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迟安斌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孙涛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倪海滨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统计局局长;

张传俭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朱丽丽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于晓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大数据局局长;

张文婷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投资合作促进局局长;

王勇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信访局局长。


免去:


刘法伟同志潍坊市奎文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潍坊市奎文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18日,根据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刘延波的提请,任命:


赵峰、王天升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张成森、华国庆、冯昱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杨鹤强同志潍坊市奎文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吕光玲、王建波同志潍坊市奎文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潍坊市奎文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18日,根据区法院院长韩昆亮的提请,任命:


杨相国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管晓炜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姜志伟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石玉和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庭长;

韩磊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梨园法庭庭长,免去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职务;

崔心波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免去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文智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免去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韩冰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免去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袁磊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免去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庭长职务;

张敏洁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吴萍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副庭长,免去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金融法庭副庭长职务;

卜春玲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张旭艳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梨园法庭副庭长;

刘海燕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姜浩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李方晓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王世燕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李霞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陈倩同志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孙连丰同志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职务;
姜波同志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窦中峰同志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金融法庭庭长职务;
褚法舜同志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梨园法庭庭长职务;
陈健同志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郑东祥同志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副庭长职务;
徐磊同志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郭介东同志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陈卫东同志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梨园法庭副庭长职务;
陈俊山同志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潍坊融媒(微信号:wfnews001)编辑制作

资料:奎文人大

编辑:杨柳青

新闻线索:0536-819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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