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最新型诈骗,专骗学生家长...
播出时间:19:00-20:00
安徽广播电视台科教频道
网络支付越来越普及,这让我们的生活越来越方便,一些不法分子也借机进行违法活动。
最近,淮南警方就破获了一起冒充学生班主任行骗的案子。那么骗子是怎么让家长乖乖掏钱的呢?
一位被骗学生家长在班级群接到通知说,本学期新增科目的资料费为380元。
被骗学生家长表示,因为当时显示的是班主任的头像班主任的名字,很多家长就缴了,我们就跟在后面就缴了。
让他没想到的是,孩子的班主任说,他根本就没有要求学生缴纳这笔费用。
据了解,当时班主任下课后查看QQ群才发现了端倪,怎么会有一个和自己头像昵称一样的人,向家长收费呢?
接到报警后,淮南市三和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
通过侦查,民警发现这起案件手法新颖,目标明确,选择诈骗的对象往往都是才入学的学生家长。
三和派出所所长孙良旭说:“首先他选择的对象是高一学生家长群,九月份刚开学,家长跟班主任没有过多的交流,所以家长申请入这个群,作为班主任,或者一般家长作为群管理人员审核的力度没那么大,搞不清楚是不是班主任,所以让嫌疑人钻了这个空档。”
嫌疑人进群后,先观察群内动态,再复制班主任的头像、昵称以及动态,然后冒充班主任行骗。
不仅如此,嫌疑人一般都会选择下午上课的时间作案,因为这个时候老师和孩子都在上课,一时半会儿不会察觉。
弄清了骗子的诈骗手段,警方很快也对嫌疑人展开了细致侦查。
通过锁定嫌疑人真实的账户信息,警方发现,不仅嫌疑人系统显示单独的数额和案件发生的数额相似,且消费的记录地点都比较统一,是位于广西南宁的某县。
事不宜迟,警方立即赶赴广西南宁展开侦查。
警方通过调取了消费场所和账户消费的场所的监控,相互配合,终于抓到犯罪嫌疑人苏某。
据了解,苏某今年刚满18岁,初中毕业后便辍了学,由于其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从小疏于管教,使得苏某混迹社会。
到案苏某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之所以想到用此手段诈骗,也是跟人学来的。了解事情严重性后,苏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很是后悔。
面对诈骗,民警提醒广大学生家长:
第一,一旦发现有收款收费的情况,首先跟我们自己的孩子去沟通去询问一下问孩子班里有没有收费是事项,跟自己的孩子去核实,这个案件就有可能避免。
第二,QQ群的管理人员,加强管理,加强陌生人申请加入的条件审核,比如设置一些条件,设置一些问题。
小编有话说
冒充熟人诈骗的事时有发生,在此也提醒广大家长,一定记住办案警察说的,遇到要掏钱的事,一定要多询问一下,以免上当受骗。
《法治时空》记者:宋瑞、杨春杰
编辑:吴梦莉
那么,对于诈骗罪,
法律上是怎么量刑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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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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