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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史学专业2019年博士生招生专业复试考核规则
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史学专业2019年博士生招生专业复试考核规则
复试考核分三部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单列考核,合格即可)、外语考核(占考核总分10%)、专业考核(占考核总分90%)。
其中专业复试考核规则如下:
1、 专业复试考核小组
按照法律史学专业或相近研究方向组成复试考核小组,复试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位的博士生导师、教授和副教授组成。
二、专业复试考核内容和方式
1. 专业考核采用面试;
2. 专业考核分数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专业考核分数占考核总分的90%(其中专业基础分数占考核总分的40%,综合素质分数占考核总分的50%)。
3. 具体考核内容和方式。
专业基础:面试,对考生的法律综合知识和法律史学的专业知识进行考核。
综合素质:面试,对考生的总体情况(政治思想、创新、表达、合作精神、身体心理状况、特长、外语水平、专家推荐意见、博士生阶段学术规划等)进行了解和判断。
面试时,首先由考生做10分钟PPT汇报(含个人介绍、以往科研工作介绍、博士生阶段学术规划、前沿学术文献等);然后由复试考核小组的老师就有关问题进行提问,考生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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