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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博之路 2021-09-16

海南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一、招生规模

海南大学2019年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67名(含联合培养和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海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数,录取时我校将视生源情况和各学科发展需要对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

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当年9月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2019年我校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的20%。

二、招生学科(专业)

招生学科(专业)见《海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2019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学科为:作物学(0901)、法学(0301)、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生物学(0710)、生态学(0713)。

三、招生方式

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普通招考三种方式。

1.硕博连读

我校2019年硕博连读招收博士生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硕博连读招生工作见我校《海南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占用各导师当年博士招生计划数,已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名单将在普通招考报名前进行公布。

2.申请考核

我校2019年拟招收全日制、非定向“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约34名。各一级学科“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该学科招生总人数的30%。“申请考核制”招生流程见《海南大学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3.普通招考

招生人数约133人,普通招考的报考条件和报名流程及考试事项见本简章第四至第七点。

四、报考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②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本年度我校暂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报名现场认证截止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海南大学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要求办理。

五、报名

2019年海南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认证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6日—2019年5月20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

2.报名流程:

① 考生注册并登录海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bszs.hainanu.edu.cn )网上报名页面,按要求准确、完整、真实填写报考信息,并提交近三个月内的数码证件照(照片不得加工);

② 网报成功后,考生打印《报考海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表》,确认签字,并于5月24日前送达或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注明“博士生报考材料”)。

3.说明:

① 考生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并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

② 考生可直接与所报考的学院联系,了解有关报考专业、导师的详细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

(二)现场认证

1.时间:2019年5月24日。

2.地点: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海甸校区行政办公楼309室)

3.流程:① 现场资格认证→ ② 提交相关材料(附后)→ ③ 领取准考证(我校不寄发准考证)。

4.要求:

① 现场认证时,往届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最后学位证书和最后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完成注册的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原件和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

② 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相关报考材料。

③ 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报考。

④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认证和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5.须提交的相关材料(相关表格文档可在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统内下载):

①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② 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③ 本科、研究生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学历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身份证复印件;

⑤在职攻读人员(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报名时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⑥我校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须在现场认证时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全脱产学习和在当年9月前把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证明。

六、考试(普通招考)

2019年海南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考试方式均为闭卷考试,每科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 分。具体考试科目名称见《海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往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但没有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要加试,加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加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初试科目:

初试考试科目包括3门:公共英语(不含听力)、一级学科综合、专业知识,各学科(专业)具体考试科目名称见招生专业目录。

①公共英语(代码为1101)考试时间为2019年5月25日上午8:30-11:30;

②一级学科综合(代码为2XXX)考试时间为2019年5月25日下午14:30-17:30;

③专业课(代码为3XXX)考试时间为2019年5月26日上午8:30-11:30。

具体初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公布的为准。

(二)复试

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定普通招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

1.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安排在2019年5月29--30日进行,由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属学院组织完成。各学院于复试前将各学科复试工作安排及其实施细则在本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2.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包括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①综合能力考查

综合能力考查以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内容由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主要包括专业能力、专业英语应用、综合素质等方面。面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40分,英语表达能力20分,综合素质40分。每位复试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③体检

考生自行到海南大学医院或其他二等甲级以上的医院体检,并务必于5月31日前将体检结果送回到相关学院。各学院不得拟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七、录取

各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及复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1.各一级学科所属学院在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各学科拟录取名单。

2.各一级学科招收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般不超过本学科招生计划的20%。

3.复试期间若发现有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八、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各一级学科博士点的拟录取名单须报送学校研究生处审核,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www.hainanu.edu.cn/zy_yjs )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按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公示期间,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申诉,申诉联系电话: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98-66251735,海南大学纪委办公室0898-66279093。

九、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海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见《海南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网址为https://www.hainanu.edu.cn/stm/zy_yjs/2017112/10471222.shtml )。

十、其他

1.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得进行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在职攻读博士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复试阶段考生需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将不予录取。

4.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5.考生可直接与所报考的学院联系,了解有关报考专业、导师的详细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

6.在复试、录取阶段,各学院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等信息。

7.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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