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东北农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二批)

考博之路 2021-09-16

东北农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二批)

为推进我校“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进一步发挥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吸引和选拔更多适应现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不断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学校决定在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全面实施“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方式(以下称“申请-考核”制)。根据《东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制度实施方案(试行)》(东农研字[2018]17号)文件要求,结合国家下达的2019年博士招生计划,现开展第二批“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现将要求公布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坚持客观严谨、科学选拔;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思想品德考核;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坚持分批开展、保障重点;坚持强化监督、严肃追责。“申请-考核”制招生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在满足导师科研工作实际需求的前提下,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拔尖创新人才进入我校攻读博士学位。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领导小组,分别负责制定发布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依法依规查处考试招生中的有关问题,负责领导和监督全校“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

(二)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教授委员会成员组成,原则上应为5-7人。小组负责本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实施,负责本学院申请考核实施细则的制定及上报,负责学院复试考核工作,负责学院考核结果的审核及上报。学院应在申请考核实施细则中明确学院招生工作机构、各学科招生计划、复试考核阶段的考核内容及要求、信息公示制度、申诉渠道等信息。

(三)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成员可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政治辅导员担任,原则上应为3-5人。小组负责本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的监督、检查及违规处理,负责受理考生举报与投诉。

(四)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招生学科、招生计划及报考考生数量等情况,设立一个或若干个复试考核工作小组,小组负责复试考核阶段的相应工作。复试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原则上应为5位以上专家组成,成员包括被申请导师。

三、招生学科

可招生学科详见《东北农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第二批)》(附件1)以及《东北农业大学ESI学科提升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附件1和附件2以下统称招生目录)。

四、招生计划

我校博士研究生第二批招生计划共47个,分别为:

(一)普通计划

全日制学术学位普通计划28个;

全日制专业学位计划(兽医博士)11个。

(二)专项计划

1.ESI学科博士生培养项目5个。

为统筹推进学校“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快提升相关学科地位,努力实现学科建设目标,根据《东北农业大学ESI学科提升专项计划(试行)》(东农研字[2019]2号)文件精神,特在本批博士招生中试行“ESI学科博士生培养项目”,对划入建设范围学科的具备博士招生资格的导师设立招生专项招收博士生,使用该专项招收博士生不占用导师当年招生指标。其中,部分导师为仅可招收ESI专项博士生,无普通招生计划,报考该类导师的考生如落选ESI培养项目专项,将不可参与其他计划的申请考核。具体招生学科及招生导师详见附件2

2.联合培养专项计划3个。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教研〔20095号),我校与中国农科院结合双方实际情况,本着“突出创新、强强联合、互利共赢、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兽医学学科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报考该专项并被录取的考生实施双重管理,双重学籍,纳入双方管理系统,拥有双重学生证,课程学习及毕业论文原则上在我校完成。其他有关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具体管理、毕业、答辩、学位授予、知识产权等事宜可向我校动物医学学院咨询。具体招生学科及招生导师详见附件1

五、报考条件

申请者需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德优良,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尚在期限内的处分。

(二)申请者为往届硕士毕业生的,须为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或能够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其前置学历或学位背景应与其申请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并满足招生学科对科研成果的相关要求,其中申请者为在职人员的,其现从事的工作必须与其申请的学科及拟申请研究方向密切相关,报考定向就业的应具备脱产学习条件,且其现工作单位应为高校、科研院所或者其他具备开展科学研究相应条件的单位;申请者为应届硕士毕业生的,最迟须在20199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原则上仅接受本学科或者相关、相近学科毕业生的申请。(我校经济管理学院农林经济管理学科仅部分导师可招收定向考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在申请领域有特殊的学术专长或潜力。

(五)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六)申请者外语水平需至少满足以下1项:

1.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应届硕士毕业生英语课程考核成绩为70分及以上分数(等级制不低于B级);

3.雅思成绩达到5分及以上或新托福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

4.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学习工作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5.不符合1-4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测试。

(七)报考兽医博士(全日制专业学位)除满足以上(一)至(五)项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1.具备兽医或相关学科领域的硕士学位,相关学科领域具体指动物学、与动物相关的微生物学、畜牧学、鱼病研究方向的水产学学科以及毕业论文内容与兽医相关的养殖、渔业领域。若申请者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其目前就读学科或领域要求同上。

2.若硕士学位为非兽医及上述相关学科领域,则本科专业必须为兽医或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兽医公共卫生、中兽医、动物检疫等,且目前从事兽医等相关行业工作。

3.如申请人为兽医或相关学科领域的高校、科研院所的教辅、科研人员,除满足以上1或2项要求,还须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4.申请者英语水平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曾参加下列英语水平测试之一的英语考试,成绩达到规定分数,具体包括:托福TOFEL(65分)、雅思IELTS(5分)、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旧850分,新170分)、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4:425或CET-6:425分)、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笔试:55分);

(2)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年及以上(需提供海外留学证明)。

(八)报考ESI学科博士生培养项目的考生除满足以上(一)至(六)项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1.考生应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

2.考生应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科研潜质和较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以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三区及以上SCI论文或2篇EI论文。

(九)报考联合培养专项的考生须满足以上(一)至(六)项条件。

六、招生导师

具备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名单见招生目录(附件1、附件2)。

七、申请程序及完成时间

(一)网上报名(20195150:002019520000

1.网上报名地址:http://yz.chsi.com.cn(主页-博士网报)

2.填报报考类别:“申请考核”。

3.填报报考导师:考生需在第3步填报个人报考信息页面,在“备用信息1”栏内填写报考导师姓名(仅填导师姓名,如“张**”),此栏仅可填报一名导师,不填或多填导师姓名的报名信息视为无效4.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时需网上缴纳150元报名费,缴费成功报名费不予退回。

5.网报信息简表打印:网报结束后需按要求打印《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6.提交电子申请材料:(此阶段不接收邮寄来的纸质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必填);

2)应届生提供本人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在读)证明(必填);

3)英语等级水平证书或成绩单扫描件(必填);

4)硕士期间带有全部课程的成绩单扫描件(必填);

5)两位专家签名的推荐信扫描件(必填,附件2);

6)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必填);

7)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届毕业生必填);

8)硕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文章首页)扫描件(普通计划及联合培养专项计划考生选填、ESI专项计划考生必填);

9)考生可提供的其他证明其学术潜力的相关材料(选填);

(二)材料审核2019520-22日)

1.资格审核

1)报考普通计划及联合培养专项计划的考生

审核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学院申请考核实施细则对申请者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请条件者或申请材料不全、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申请资格。

2)报考ESI博士生培养项目计划的考生

报考该专项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期间同时下载并填报《申请ESI学科博士生培养项目考核表》(见附件5),并于网上报名结束后提交至报考学院审核,由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审核后的合格申请者的科研基础、科研潜质及已产出科研成果和所报导师情况进行分别考核计算总分,总分前5名申请者进入所在学科的复试考核。学校专家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提交材料

所有通过网络报名的申请者均应在规定时间携带纸质材料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具体时间由学院自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1)考生提供在网报期间递交的所有电子版材料对应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交由学院审核并留存,不再返还给考生,敬请谅解。

2)各学院审核申请材料时,须在相应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名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两位专家签名的推荐信(原件)妥善保管,录取后将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4)申请人所有申请材料留学院存档备查。

(三)外语测试

1.报考学术型博士不符合本招生简章第五条报考条件(六)中1-4项条件的,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测试,外语测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外语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考核。

2.对报考专业型博士(兽医博士)的考生不组织外语测试,不符合报考兽医专业博士外语要求的考生不得报考。

3.外语测试时间201952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复试考核2019524日)

考生进行资格及材料审核后,所有合格考生均应参加由各学院实施组织的复试考核。具体复试要求详见各招生学院公布的实施细则。

1.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能力、思想品德、综合素质等五方面,各项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考核采用笔试方式进行,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科研创新能力、思想政治品德、综合素质考核部分采取面试等方式进行,由复试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外语能力考核可采取面试或笔试方式进行,由面试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形式须在学院实施细则中予以体现。

1)专业基础知识(权重50%

考核采用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者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考核专业知识掌握及综合运用能力情况等。

2)科研创新能力(权重30%

主要考核申请者近三年内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情况;审阅申请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书;考查申请者科研思维、分析解决科研问题能力及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等培养潜质情况。

3)外语能力(权重10%

主要考核申请者外语水平和专业外语掌握及使用能力。

4)思想品德考核(权重5%

主要考核申请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遵纪守法方面,特别注重考查申请者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综合素质(权重5%

考察申请者前置学历、专业背景语言表达、沟通理解、社交礼仪以及心理状况等。

2.考核时间

2019525日进行。

上午900-1100点:专业基础知识考核;

下午130分开始,其他环节考核。

具体地点由招生学院自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3.考核成绩

复试考核成绩为申请者最终录取成绩依据,复试考核成绩由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能力、思想品德、综合素质五部分成绩按各项权重加和,满分一百分,分数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各学院须在复试面试考核结束后将所有申请者复试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学校要求将复试面试考核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五)体检

体检工作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录取

(一)录取原则

我校博士研究生按招生类别分别对申请者复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根据导师录取顺序及招生限额确定拟录取名单,每个录取顺序内导师排名不分先后。其中获得奖励计划及申报“ESI学科提升专项计划”的导师按照奖励计划数或专项计划数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复试考核成绩进行单独录取,报考该导师的其他考生参与该导师在其他相应录取顺序中的招生。

(二)录取顺序

1.考生顺序

报考同一导师,或同一录取顺序导师的考生,根据导师招生限额,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2.导师顺序

报考不同顺序导师的考生,按照导师录取顺序进行录取。即第一顺序>第二顺序>第三顺序。(ESI专项计划导师除外)

九、学费及学制

学费每生10000/年,学制3年。

十、奖助贷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发放范围: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发放标准:每生13000/年。

(二)国家奖学金

发放范围: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发放标准:每生30000/年。

(三)东北农业大学学业奖学金

发放范围: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

发放标准:

1.新生:不低于10000/人·第一学年。

2.二、三年级:一等学业奖学金(20%),奖励12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40%),奖励10000元。

(四)东北农业大学学业助学金

发放范围: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

发放标准:二、三年级未获得学业奖学金(40%),奖励5000元。

(五)东北农业大学“三助”津贴

(六)社会奖学金

(七)国家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研究生科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按照国家及黑龙江省相关政策执行。

学校奖助贷政策具体以我校学工处研工部文件执行。

十一、信息公示

最终拟录取名单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录取名单报上级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纪律要求及违规处理

(一)申请考核工作中所使用的考试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保密事项管理。申请考核工作中由学校组织实施的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学院组织的专业基础知识考核需在封闭考场考试,考试结束后应将试题密封送至学校保密室;其他涉及到面试考核的,应全程录音录像。

(二)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名参加申请考核的人员,须依规进行回避。

(三)考生在申请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四)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我校在录取库上报同时将违规记录数据报省招生考试院汇总后报教育部。

(五)招生领导小组及复试考核工作小组成员须遵守学术及职业道德规范。有违规行为的免除其成员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选聘为招生领导小组、复试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是研究生导师的,暂停其研究生招生资格。对出现问题的学院,将视其具体情节给予削减招生计划等处理。

(六)对在申请考核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责任。

十三、其他事项

(一)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和硕博连读考生在博士培养过程中经学校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经学校审核批准,可依照我校学籍管理规定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此类学生有关信息报省级学籍管理部门核准,将其博士生学籍转为硕士生学籍。

(二)下达的“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包含本学科符合学校奖励计划导师的奖励计划名额,奖励计划落实到导师本人。

(三)其他本方案未涉及到的特殊事项,经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决定。

十四、咨询申诉渠道

研究生招生办电话:0451-55190398

校纪委电话:0451-55191008

十五、附件

点击“http://graduate.neau.edu.cn/info/1009/3359.htm”,下载附件。

新疆大学法学院201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19年国际法学国际私法方向博士研究生复试补充通知

西安交通大学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拟录取名单公示

海南大学法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安排及办法

上海财经大学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关于举办2019年“上财信管硕博连读选拔夏令营”的通知

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关于举办2019年“上财商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硕博连读研究生夏令营”的通知

上海财经大学交叉科学研究院关于举办2019年“上财交叉科学研究院硕博连读选拔夏令营”的通知

北京师范大学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教育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复核及复试分数线说明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