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关于招收2019年 “援疆博士师资计划” 定向昌吉学院博士生的通知
各位博士考生:
为加快新疆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推进新疆教育服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意见》(教民[2014]4号)有关要求,2019年国家民委给我校分配 “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招生名额1人,现面向我校报考考生招收定向昌吉学院培养博士层次师资。
一、昌吉学院简介
昌吉学院位于昌吉市,现有教职工908名,教师630名,占教职工总数的69%。有教授38人,副教授370人;博士学位教师114人;硕士学位教师440人。学院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一万二千多人,研究生在校生47人,设有中文系、中语系、经济管理系、外语系、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5个教学系(院),共68个本、专科专业(其中36个本科专业,32个专科专业)。专业覆盖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经济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2012年学院通过化工、材料工程专业硕士学位评估验收并开始招生。2018年5月成功获批教育硕士和工程硕士授权点。
二、“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招生计划
培养层次:博士研究生
招生人数:1人
招生博士专业名称:不限
三、“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招生录取条件
1、报考我校的非定向已经进入复试的博士研究生,且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规定的“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复试合格分数线,其中外国语成绩不低于30分;业务课1、业务课2成绩均不低于50分。
2、年龄须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
3、符合定向培养单位昌吉学院的其他定向培养要求,具体可咨询昌吉学院人事处。
四、录取程序
1、考生报名:符合条件考生提出申请,请与2019年6月4日前填写附件的申请表,发送到yzb68938708@163.com。
2、资格审核: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申请考生的基本条件。
3、确定拟录取:定向培养单位昌吉学院进行录取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
4、公示:我校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五、拟录取考生相关待遇
1、昌吉学院为定向生提供20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计发)生活补助;并承担学习期间在校生同等医疗保险的费用,上述费用按实际学习年限计发。同时每年报销原户籍所在地到培养学校之间两个往返乘坐火车硬座交通费;回校做学术报告,学院负责报销往返乘坐火车硬座交通费;交通费报销以实际票据为准。
2、定向生的学习结束后,学院负责安排工作,按专业技术岗位十级标准兑现相关工资津贴福利等待遇;给予安家费15万元,其它待遇按毕业当年学院实际确定。
六、其他
1、该计划定向生须同昌吉学院签订定向协议书,按照协议书所列事项执行。
2、该计划定向生从博士研究生二年级开始,每学年至少回昌吉学院相关院系做一次学术报告。每学期应向昌吉学院人事处和所在院系提交学习及科研进展书面材料。定向生的学习结束后,必须到昌吉学院工作,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含8年)。
3.该计划定向生学习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4年(含4年),学习期间不得要求退学、休学和更改专业,如有特殊原因确需退学、休学、更改专业,需征得昌吉学院同意。
4、昌吉学院违约,应一次性向定向生赔付八万元违约金;定向生若违约,须退还昌吉学院所支付所有培养费用及安家费,并向昌吉学院一次性缴纳违约金八万元。
七、联系方式
昌吉学院联系人:樊老师 联系电话:0994-2331219
邮箱:25965143@qq.com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10-68932544
邮箱:yzb68938707@163.com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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