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第一法科的那些人与事
在天津大学(北洋大学)120周年校庆前夕,6月17日,这所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成立了自己的法学院。国务院原总理温家宝向天津大学法学院成立表达祝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和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来电来信表达祝贺。不过,天大人更愿意将这件大事称为“复兴法学”,这是埋藏在很多天大人心中的一种情结。因为早在1895年,天津大学的前身北洋大学由时任天津海关道盛宣怀创办,当时所设的律例、矿冶、工程、机器四个学门中,作为社会科学的“律例学门”是当时四大专业之首,中国现代法学教育由此发端。
北洋大学创办伊始就以欧美著名大学为蓝本,以“西学为用”、“法工结合”为办学模式,以培养法律和工程等新兴前沿学科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学堂首批开设的四个专业就有法科的律例学门及工科的工程、矿务和机械学门。作为唯一的社会科学,“律例学门”被定为首批开设的四个专业之一列于学堂创办时学堂之首,足见当时北洋大学堂对于法科的重视和急迫的人才需求,并体现了学堂在法工结合办学思路指引下的综合大学发展方向。北洋法科的创办在当时别具特色,培养了众多社会英才,也留下了很多趣闻轶事。
近代法政精英王宠惠与中国第一张大学文凭
北洋大学自创办之初,盛宣怀聘请美籍教育家丁家立为总教习,负责掌管全校的教务工作。在教学模式方面,丁家立效仿美国的大学模式,系统地设计了各个学门的课程设置、教师选聘、评价考核等内容。在法科方面,由于丁家立执掌北洋大学十一年,不断聘用美国的法律专家为教师,使得北洋法科采纳了英美法系案例分析的教学模式,自开办初期,其课程编排、讲授内容、授课进度、教科用书,均与欧美最著名的耶鲁、哈佛、牛津相同。因此,北洋法科有着浓厚的“欧美”色彩。
天津大学校史博物馆里展出了一张大学文凭的复制件。这张文凭颁发于1900年初,上书“钦字第一号”,是由钦差大臣办理北洋通商事务直隶总督部堂裕颁发给北洋大学首批毕业生中成绩最优秀的王宠惠的。
在这张文凭中记载了北洋大学最早的法科课程设置。在律例学门4年的课程中,学生需要学习英文、八线学(立体几何)、几何学、格致学(物理)、化学、身理学(生理学)、天文学、富国策(西方政治经济学)、通商约章、律法总论、罗马律例、英国合同律、英国罪犯律、万国公法、商务律例、民间诉讼律、英国宪章、田产易主律例、船政律例、听讼法则等。在法律学门开设的20个教学科目中,自然科学占6门、人文和其他社会科学占2门,法律科目占12门。这种课程设计体现了头等学堂的办学目的,反映了盛宣怀、丁家立等人以美国耶鲁大学为蓝本的教育主张,表现出重视基础、文理并举、借鉴英美法系教学的特点。
北洋大学法科培养出一大批影响近现代中国历史发展进程的卓越人才。王宠惠就是其中的佼佼者,被称为“近代中国法政精英第一人”。
王宠惠从北洋大学法科毕业后,先后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耶鲁大学留学并获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其后,王宠惠赴英国继续研究国际公法,并获得英国律师资格。在这时期,王宠惠在欧洲游历,考察各国法律,他尤其注重研究德国的法律体系,并当选为柏林比较法学会会员。
王宠惠非常关注刚刚颁发不久的《德国民法典》,但作为一部被各国法律界关注的经典之作却一直没有令人满意的英文译本。精通英、德、日三国语言的王宠惠决定由中国人来完成这一任务。王宠惠版的《德国民法典》英译本在1907年问世,由伦敦著名的斯蒂芬斯书店出版,在法律界引起高度关注,好评如潮,也令王宠惠一举奠定其在世界法学界的地位。该译本迅速成为欧美各大学用英文讲授《德国民法典》的通用教材,一直到20世纪70年代,该译本仍然在英美学界保持着经典教材的地位。美国前总统尼克松上大学时采用的正是该译本,尼克松对其印象之深、评价之高难以言表。当选总统后,每当尼克松会见来自中国的客人时,无论是大陆还是台湾的客人,尼克松总会提到王宠惠和他的英译本《德国民法典》,并表达对王宠惠的敬意。
王宠惠不仅法学功底深厚,更懂得如何做人。袁世凯取得大总统权位后, 王宠惠做了几个月的唐绍仪内阁司法部总长, 因与袁世凯政见不合而辞职。1915年, 袁世凯唆使党羽组织筹安会,鼓吹帝制、拉拢人物。受袁世凯的指派, 其亲信、总统府秘书长梁士诒到上海游说王宠惠。梁许诺说:“君主立宪, 合于中国国情, 欲借大笔, 为文鼓吹, 如承许诺, 则政治高位或现金50万, 二者任君选择。”十分露骨, 企图拉拢收买王宠惠为袁世凯称帝摇旗呐喊。对这种许以高官和巨金收买人心的行径, 王宠惠十分藐视。他对梁士诒严词斥责:“我的笔专为共和民主而写作, 不能以拥护帝制受辱我。我则决不能同流合污。”这体现了一个正直学者的铮铮骨气。
革命先驱张太雷和他的毕业证
1927年12月12日,一位年轻人在指挥广州起义的战斗中被敌人枪击身亡,为探索中国革命道路献出了29岁年轻的生命,成为中共历史上第一个牺牲在战斗第一线的中央委员和政治局成员。他就是被聂荣瑧元帅称为“北洋之光”的革命先驱张太雷,北洋大学法科的毕业生。
张太雷1915年12月考入北洋大学法科预备班,1916年9月升入法科法律学门学习。张太雷在校期间才华横溢,颇具领袖气质。
1918年后,张太雷在《华北明星报》任兼职编辑,结识了苏俄共产党人,并与李大钊建立了联系。1920年2月起,张太雷便开始协助李大钊进行建党工作,不断将秘密翻译的社会主义文献送往北京。3月,他加入了李大钊在北大组织的马克思学说研究会。4月,共产国际代表维经斯基来华帮助中国建立共产党组织,张太雷作为他的英文翻译,参加了他在北京会见李大钊和在上海会见陈独秀的所有建党活动。
1920年6月,张太雷从北洋大学毕业。由于革命形势紧迫,张太雷未来得及取走他的毕业证,至今,在天津大学档案馆中还珍藏着时任校长冯熙运签发的张太雷在北洋大学的毕业证,成为该馆的镇馆之宝。
如今在天津大学的校园里,还矗立着张太雷的半身铜像,铜像底座四周镌刻着徐向前、聂荣臻、胡耀邦的题词。1985年8月1日,天津大学在北洋广场举行了张太雷烈士塑像揭幕仪式。
爱国教育家赵天麟和“实事求是”校训
赵天麟,1886年7月6日出生于天津,曾先后就读于天津普通学堂(今天津三中)及北洋大学堂法律学门。1906年,作为北洋大学堂首批官费留学生入读美国哈佛大学法律系,1909年获法学博士学位。1912年,当他带着象征荣誉的哈佛大学金钥匙回到国内后,他选择到自己的母校任教。1914年,年仅28岁的赵天麟成为北洋大学的掌校人。
上任一年多来,在积极改善办学条件的同时,赵天麟一直在思考大学的精神所在。他的目光被《汉书·河间献王刘德传》所吸引。刘德提倡的“修古好学,实事求是”让赵天麟深思。北洋大学长期坚持从国家实际需求出发,不尚空谈,追求科学发展的客观规律,注重培养学生的真才实学,引导学生追求真善美,不正是实事求是的具体体现吗?
“一得之愚,实事求是”。1915年,赵天麟亲题“实事求是”四个大字,并将其确立为北洋大学的校训。
“实事求是”成为校训并非偶然。北洋大学创始人盛宣怀在办学初期,就推崇“以致用为本”。盛宣怀在重要的手稿或文件上,经常在其署名后加盖“实事求是”的图章。盛宣怀本人办事也是一贯的事必躬亲、实事求是、力求实效和精明练达,这些都对北洋大学的校风和学风产生重要的影响。
1920年,赵天麟辞去北洋大学校长之职后任开滦矿务局协理。由于他在教育界的声望, 1934年赵天麟又被邀请出任天津耀华中学第三任校长。他主持学校工作后,以“勤、 朴、 忠、诚”为校训,严格选择师资,在教育工作中要求德智体三育并重,受到全校师生的爱戴, 取得斐然成绩。1936年,天津中等学校举行首届会考,耀华中学高中毕业生总成绩和个人成绩均列第一名。
1937年天津沦陷,日本侵略者建立起残暴的殖民统治。赵天麟对此怒火中烧,决心为抵抗日本的殖民统治而斗争到底。同年12月12日,他邀请租界区教育界50多位校长和教师召开秘密会议,他在会上作了慷慨激昂的爱国演说,号召不买日货,永不当亡国奴,并把耀华中学作为爱国斗争的一个据点。1937年校庆时悬挂中国国旗,率领大家高唱中国国歌,反对日本人进入学校。
赵天麟的爱国行为被日本特务机关视为眼中钉、肉中刺。1938年,赵天麟步行去学校途中,突被日本宪兵队暗杀团的两名特务枪杀,中弹牺牲,时年52岁。1992年2月24日,经国家民政部批准,追认赵天麟校长为革命烈士。
北洋法科桃李天下
北洋大学法科教学严格,学生质量高,不仅收到了清政府的嘉奖,辛亥革命后同样获得社会的认可和赞誉。1918年,北洋大学有件事轰动全国:当年法科丁班学生毕业时,三名学生分别考取三个国家考试的第一名:外交官考试第一名徐谟,高等文官考试第一名励平,清华留学生考试第一名康时敏,时称“连中三元”。这让同样也是北洋大学法科毕业的时任校长赵天麟的名字一时间几乎人人皆知。
北洋大学法科毕业生中不乏投身于教育事业者,对近现代中国建立法学各学科作出了卓越贡献。如:徐谟,1917年毕业于北洋大学法科,曾担任联合国国际法院大法官整整十年;郭云观,国际法学家,两任上海法院院长;燕树棠,中国近代杰出的法学家和法律教育家;吴经熊,著名法学家,长期担任中国比较法学院(今苏州大学)院长,讲授法学、哲学和政治学;赵天麟,著名爱国教育家,曾任北洋大学法律兼理财学教员。1914年,被任命为国立北洋大学校长。
北洋大学法科学生除了在教育、政治、司法、外交等领域的成就可圈可点,在文学诗歌方面也有杰出人物。如现代诗人徐志摩就是其中之一。徐志摩1916年考取北洋大学预科攻读法科,1917年随法科转入北京大学。人们比较多地谈论他与张幼仪的婚姻,与林徽因的淡淡情愫,与陆小曼的热烈深情,但法律人更多地知道他是北洋大学法科的学子。
当时的北洋法科具有“近代中国的第一个法律教育机构”之称。至民国初期,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北洋法科已经办得有声有色,享有良好的声誉。随着法科学生和课程的增加,到1916年左右,北洋大学法科已逐渐达到近代法学院规模。
北洋法科的终结与复建
1912年,蔡元培任教育总长时,教育部效仿法国教育模式,拟定中国学区制计划,划分全国大学教育为四个区,分别以北京、南京、武昌、广州为本部,各设一所大学。当时天津有北洋大学,北京有北京大学,教育部以京津两地相距太近为由,拟将北京大学并入北洋大学。此议一出,即遭到社会舆论与北大师生的普遍反对。1914年1月教育部又提出将北洋大学并入北京大学,同样也遭到北洋师生的强烈反对。最后教育部提出一个妥协方案,提出“北京大学设文、理、法、医四科,北洋大学专设工科而渐加扩充……”该方案同样也遭到两校反对。
1916年12月,从法国回国后的蔡元培担任了北京大学校长。1917年2月,蔡元培又以德、法学制为依据,提出德法等国的工科皆为专门学校,再次建议将北京大学工科移并北洋大学,而将北洋大学的法科移并北京大学。此建议被教育部采纳,令北洋大学法科不再续招新生。
1920年5月6日,教育部发来第237号训令:北洋大学法科于是年暑假即行终结,专办工科。所有法科经费,全部移拨用来扩充工科。1920年6月,北洋大学法科最末一班学生毕业,法科正式停办,北洋法科并入北京大学。蔡元培终于将中国最好的法科收入囊中。
北洋法科虽然停办,但北洋法科情结一直长存于许多老北洋校友心中。1994年1月,经国家教委批准,天津大学正式设立经济法专业。1997年11月,正式成立法学系,隶属于该校社会科学与外国语学院。而此次重建法学院,天津大学不仅邀请了知名法学家孙佑海教授担任院长,还专门听取了全国知名的法律界人士的意见。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显明直言:“要反思中国的法学教育。”徐显明说,中国高校的600多家法学院,“走的都是知识型法学院的道路,法学教育应该拐弯了”。他认为,目前中国法学教育有两个“通病”——一是缺乏职业训练,二是缺乏职业伦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胡云腾则认为,“现在法学教育的一大问题就是脱离实际”。他呼吁法学教育要转型。在与会者看来,全国的法学院都有这一“包袱”。而新生的天大法学院,则适逢一个新的机遇期、转折点。徐显明说:“新路,我认为就是走职业教育之路,把法学从‘知识型’教育转向‘职业型’教育,希望天津大学带一个好头。”
“要想成为一流,成为代表,一定要像100多年前一样,瞄向世界。综合成三点,就是要办职业型、特色型、国际型的法学教育。”徐显明如是说。他还强调:“一定要把人才培养的质量放在第一位。”
天津大学校长李家俊表示:“天大恢复法学,我原来一直将它理解为是一种情结,现在它成为一种责任。”李家俊说,天津大学已经下定决心,要建一流的法科,要把法科作为建设一流大学整体目标里的其中一个目标。
120年前,北洋法科开创了中国近代法学教育的先河。120年后,天津大学法学院的复建带给北洋人和天大人新的希望。在大力提倡依法治国的今天,天大法学人会作出怎样的贡献,让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单位:天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