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yz.njnu.edu.cn)查阅《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并按《简章》要求报考及提交报考材料。现将有关实施细则补充如下:
一、 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学校发展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简称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的考生,报考条件参见《简章》中要求。
(二)报考高校思政工作骨干计划专项的考生,除满足《简章》相关报考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考生须于近三年内(2016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1篇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参照北图版《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2014年版)》),或主持厅级以上(含厅级)教研项目,或获厅级及以上教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励(论文、项目、奖励须与思想政治工作相关)。
2. 有两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三)以硕博连读方式考生,报考条件见《简章》。
(四)“学校发展计划”考生,报考条件见《简章》。
(五)定向就业考生,报考条件见《简章》。
二、网上报考时间
(一)“学校发展计划”考生:2019年11月1日-7日。
(二)硕博连读考生:2019年11月8日-14日。
(三)普通招考考生、高校思政教师专项考生、
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考生:2020年1月5日-11日。
注:网上报考具体须知详见《简章》。
三、报考材料提交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学校发展计划”报考的考生材料,将以下材料放在《简章》规定的材料之后一并装订,并于2020年1月13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南师大行敏楼503)。
1.近三年(2016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不超过3篇,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正文)。
2.近三年(2016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承担的科研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本人为第一排名)。
3. 提交最能体现自己科研创新能力的其他材料复印件。
4.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见本通知附件1)。
5.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博士申请人简况表(见本通知附件2),同时以“院校+姓名+普通招考博士申请人简况表”为主题将电子版发送至电邮nsdmyyjs@163.com。
6.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学校发展计划”报考的考生请参照普通招考博士申请表及申请人简况表(附件1、附件2)填报(表内注明报考方式),寄送相关材料。
(二)报考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的考生,将以下材料放在《简章》规定的材料之后一并装订,并于2020年1月13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1.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见本通知附件3)。
2.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申请考核博士申请人简况表(见本通知附件4),同时以“院校+姓名+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博士申请人简况表”为主题将电子版发送至电邮nsdmyyjs@163.com。
3.科研成果目录1份(包括论文、专著、课题、发明专利及获奖等),以及近三年在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不超过3篇,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正文)、或课题项目书复印件(不超过3项,须为第一主持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盖章)、或校级以上(含校级)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能证明从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水平的相关材料(不超过3项,须为第一获奖人)等。科研成果及其复印件以届时所提供为准,并请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序。
4.考生所在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的证明。
注: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供审核,否则不予接收。
(三)报考高校思想工作骨干专项的考生,将以下材料放在《简章》规定的材料之后一并装订,并于2019年1月13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1.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见本通知附件5)。
2.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申请考核博士申请人简况表(见本通知附件6),同时以“院校+姓名+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博士申请人简况表”为主题将电子版发送至电邮nsdmyyjs@163.com。
3.科研成果目录1份(包括论文、专著、课题、发明专利及获奖等),以及近三年在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不超过3篇,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正文)、或课题项目书复印件(不超过3项,须为第一主持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盖章)、或省级以上(含校级)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的重大荣誉(含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或学生团体所获重大荣誉,不超过3项)等。科研成果及其复印件以届时所提供为准,并请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序。
4.考生所在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的证明。
注: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供审核,否则不予接收。
四、审核考生报考材料 确定初审通过名单
(一)审核原则
1. 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考核考生的科研经历及成果、教学项目及成果、工作业绩等,并按照打分细则进行打分。
2. 材料审核成绩: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学生材料审核成绩为科研成绩;高校思政课教师材料审核成绩为科研成绩(50%)与教学项目及获奖成绩(50%)之和;高校思政骨干的材料审核成绩为科研成绩(50%)与业绩成绩(50%)之和。
材料审核成绩占综合成绩25%。
(二)审核通过比例
1.考核组根据材料审核成绩,确定入围现场考核名单。
2.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名的,审核通过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1:3的比例)。
3.报考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高校思政骨干专项的,审核通过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可用招考计划的2倍(1:2的比例)。
4. 若出现报名人数未达到可用招生计划3倍(思政课教师专项、思政骨干专项2倍)或者考生不符合学校及学院报考要求的,则以实际审核通过人数为准。
五、 外国语水平及专业基础考核
(一)外国语水平考核
外国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安排见《简章》及学校相关通知。符合免考要求的考生可免予参加外国语水平考核。
(二)专业基础考核
专业基础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安排见《简章》及学校相关通知。所有进入学院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基础考核。
专业基础课成绩占综合成绩25%。
六、学院综合考核
(一)组织
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至少5名专家(含报考导师)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对参加考核的考生进行科研能力、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考核意见。
(二)考核形式与内容
考核形式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结合形式进行。笔试部分主要考察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占学院综合考核成绩的30%。
面试部分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外语听说应用能力、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同时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等,总体占学院综合考核成绩的70%。
学院综合考核成绩占综合成绩50%。
现场考核全程录音录像、详细记录。录音录像资料成绩记录表等考试档案存档3-4年。
七、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与学院综合考核成绩组成。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25%+专业基础课成绩×25%+学院综合考核成绩×50%。
八、拟录取
马克思主义学院按专业报考,根据报考方式,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学院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和学院综合考核成绩均相同的条件下,按专业基础成绩择优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无误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九、学院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25-85891675。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行敏楼503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邮 编:210023
电子邮件:nsdmyyjs@163.com
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