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yz.njnu.edu.cn)查阅《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并按《简章》要求报考及提交报考材料。现将有关实施细则补充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见《简章》。
二、报考材料提交
除《简章》规定的材料之外,请考生将本人硕士学位论文一本放在《简章》规定的材料之后一并装订,并在《简章》规定的时间点前寄到我院。提醒:邮寄材料必须通过邮政EMS并在规定时间前寄出。
三、审核考生报考材料确定初审通过名单
初审选拔
我院将组织各专业导师审核考生材料,按初审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荐入选名单(每位导师3-4名入选名额)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参加考核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初审选拔成绩满分100分,占考生综合成绩的20%。
1.硕士学位论文水平(50%) | 2.科研能力(具备下述条件其一即可)(50%) |
(1)A级(45—50分): ①发表一篇南京师范大学认定的权威期刊论文; ②发表一篇国外学术榜收录论文; ③发表两篇CSSCI论文; ④出版一部学术专著; ⑤主持部省级以上(含部省级)科研项目; ⑥获得部省级科研成果三等以上(含三等)奖励,或足以说明科研实力水平的奖励。 | |
(2)B级(40—44分): ①发表一篇CSSCI论文; ②出版一部学术编著或教材; ③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 ④获得厅局级(含高校)科研成果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励。 | |
(3)C级(35—39分): ①发表两篇省级期刊论文; ②应届生参加部省级科研项目或10万元以上横向课题研究; ③获得厅局级(含高校)科研成果三等奖或省级学术团体二等以上(含二等)科研成果奖。 | |
(4)D级(30—34分): ①发表一篇省级期刊论文; ②发表两篇公开出版的一般学术期刊论文; ③两篇论文收录公开出版的学术论文集; ④获得省级学术团体三等及以下科研成果奖。 | |
(5)E级(30分以下): 达不到D级要求者。 |
四、外国语水平及专业基础考核
1.外国语水平考核
外国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安排见《简章》及学校相关通知。符合免考要求的考生可免予参加外国语水平考核。
2.专业基础考核
专业基础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安排见《简章》及学校相关通知。所有通过学院初审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基础考核。中国语言文学研究基础由8个专业各出一题,每题20分,考生选做5题。戏剧与影视学研究基础7题,每题25分,考生选做4题。
五、学院综合考核
1.组织
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至少5名专家(含报考导师)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考核意见。
2.考核形式
考核由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组成,由我院各专业组织考核。
笔试考核包括两部分内容:专业基础知识(60%)+小型学术论文(40%),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考生学院综合考核成绩的50%。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英语听说能力(10%)、专业理论知识水平(30%)、学术潜质与创新能力(40%)、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20%)。每位专家各自分项打分,相加得总分,最后形成该考生的平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考生学院综合考核成绩的50%。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20%+专业基础课成绩×20%+学院综合考核成绩×60%。
七、拟录取
根据考核的情况,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无误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向低分择优确定各导师拟录取名单,报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说明: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学院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和学院综合考核成绩均相同的条件下,按专业基础成绩择优录取。
八、其它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攻读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3)应届硕士研究生无法按时获得硕士学位。
(4)体检不合格。
2.本细则由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九、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3598528。
联系(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中大楼111研究生办公室
文学院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