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答复支持贵州省、江西省高校新增博士授权点建设(附考博经验交流群)
摘自: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652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6]第113号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贵州省高校新增博士、硕士授权单位及授权点建设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贵州高校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一直对贵州省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在2008-2015年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审核中,批准贵州师范大学及其4个一级学科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审核中,批准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的教育硕士项目和贵州民族学院的“西南民族地区社会管理人才培养”博士项目;在2014年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中,批准贵州大学等7所高校增列17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今年年初,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改革的意见》,明确了今后的学位授权审核要进一步确立质量导向,加强学位授权与研究生培养的衔接,完善学位授权审核标准,严格按标准进行审核。目前,正在根据《意见》精神,研究制订学位授权审核改革实施方案,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适时启动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对于贵州省等西部地区,我们将在审核方案制订过程中予以充分考虑,积极支持。建议贵州省有关高校继续做好学科建设,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部署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时积极申报。
二、关于增加贵州省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十二五”以来,教育部对贵州省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2015年,安排贵州省属高校研究生招生计划5657人,比2010年增加1454人,年均增幅6.1%,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4个百分点;其中,硕士生计划5519人,比2010年增加1382人,年均增幅5.9%,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1个百分点;博士生计划138人,比2010年增加72人,年均增幅15.9%,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2.9个百分点。2016年,教育部充分考虑区域协调和贵州研究生教育情况,安排贵州博士生招生计划172名,比去年增加24.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8个百分点。安排硕士生招生计划5794名,比去年增加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
“十三五”期间,教育部将在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工作中,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合理确定区域协调等因素权重,积极支持包括贵州在内的西部地区高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稳步扩大培养规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层次人才支撑。
感谢您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关心!
教育部
2016年8月22日
摘自: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019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6]第503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江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南昌大学确定为教育部直属高校
部属高校格局是历史形成的,与当时的经济发展状况、产业结构和布局密切相关。直属高校布局结构调整是个系统工程,需与国家财政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编制改革相配套。下一步,我部将以共建为平台,继续帮助南昌大学等共建高校提升办学水平。
二、关于支持江西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
今年年初,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改革的意见》,明确了今后的学位授权审核要进一步确立质量导向,加强学位授权与研究生培养的衔接,完善学位授权审核标准,严格按标准进行审核,进一步加强省级学位委员会对博士学位授权初审和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的统筹,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目前,正在根据《意见》精神,统筹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制订学位授权审核改革实施方案,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适时启动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在制订授权审核方案时,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项目”也进行了研究,拟将此项目纳入整个学位授权体系一并考虑,不再单独设立此类项目。关于在江西省增列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的建议,我们将在制订审核方案时统筹考虑。建议江西省学位委员会做好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规划立项工作,推动有关高校做好学科建设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的验收准备工作,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部署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时积极申报。
三、关于增加江西省研究生招生指标
“十二五”以来,我部充分考虑区域协调和江西研究生教育实际,对江西高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给予了积极支持,江西省所属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年均增幅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十三五”期间,我部将在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工作中,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合理确定区域协调等因素权重,积极支持包括江西在内的中西部地区高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稳步扩大培养规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层次人才支撑。
四、关于在“双一流”建设中,给予江西高校更多的支持
根据《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将以一流为目标、以学科为基础、以绩效为杠杆、以改革为动力,加强规划布局,引导分类发展,实行开放竞争,动态调整,鼓励和支持不同类型的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差别化发展。创新支持方式,综合考虑建设高校类型、学科类别及发展水平等,通过中央、地方不同途径给予相应经费支持。鼓励省级政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基础条件,自主推动区域内高校建设高水平大学和优势学科。
关于在“双一流”建设中给予江西高校更多支持的建议,我部将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双一流”具体实施中统筹考虑。
感谢你们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关心!
教育部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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