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招生制度,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云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和云南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学科特点与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以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能有效选拔出拔尖创新人才的招生制度,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组的审核作用,突出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和责任,注重对考生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察,保证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成立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申请-考核”制招生专家组。“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并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及相关问题调查处理。“申请-考核”制招生专家组负责对申请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和对考生进行考核。经济学院2020年招生专业、导师以《云南大学2020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信息为准。考生须满足《云南大学2020年博士招生章程》规定的各项基本报考条件。(1)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为优秀(四级成绩550分及以上);(4) 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310分及以上,2015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6)在英语、法语、德语、俄语和日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1)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论文要求:单篇论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者可以是第二作者);(2)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一部及以上(合著或参著情况下撰写字数不少于10000字);(3)考生为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阶段主持或获得校级及以上学术项目1项;(4)考生为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阶段参与国家社科、国家自科或教育部项目1项。学院所有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历考生申请;鼓励经济、管理、统计和数学相关专业背景的考生申请,并接收其他跨专业的考生申请。学院所有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后考生须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考生须提交2封由经济学领域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信。考生须按照《云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否则报名无效。考生须向我院提交《云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基本报考材料和以下申请材料(提交材料要求用A4 纸打印或复印,并按照《2020年报考云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格式顺序装订):1.《云南大学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2.《报考云南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3.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5.硕士学位、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6.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GRE等);7.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9.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详细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10.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提交时间:材料寄送截止2020年2月25日(邮寄以邮戳为准);提交地点/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云南大学经济学院楼1105室刘娟老师,邮编650500;资格初审分资格性审查和量化性评审两步进行,通过资格性审查的考生,才进行量化性评审。资格初审分数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材料进行资格性审查,审查考生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通过资格性审查的考生,考核专家组再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量化评审,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量化评审包括四个方面:外语、学术成果、硕士论文摘要和博士阶段研究计划。对于满足外语条件(1)、(2)、(3)和(4)的情况时,通过资格性审查,外语水平评分为20分,加分按达到基本条件分数的等比例进行,直至该项满分;对于满足外语条件(5)的情况时,专业四级外语水平评分为20分,专业八级外语水平评分为30分;对于满足外语条件(6)的情况,外语水平评分均为20分。对于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般文章多篇均不加分,论文被CSSCI扩展版收录的加5分(多篇可重复加分至该项满分),被CSSCI(不含扩展版)、SSCI和SCI等收录的加10分;对于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独著的加10分,合著或参著每增加10000字加1分,直至该项满分;对于主持学术项目,省级加5分(多项可重复加分至该项满分),国家级加10分;对于科研获奖,省级以下(不含省级)加5分(多项可重复加分至该项满分),省级以上(含省级)加10分;主要从摘要撰写规范性、论文观点创新性进行量化评分。1.综合考核将在2020年4月15日至26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请关注经济学院网站有关通知。2.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水平(100分)、外语水平(100分)和综合素质(100分),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成绩排名进入各专业拟录取人数前150%的,可获得面试资格。3.笔试:闭卷考核,总分100分,考核专业水平(包括专业知识、研究设计、研究方法等),占综合考核成绩的40%。考试科目为中级宏微观经济学(50分),专业课知识(50分)。4.面试:考核总分200分,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100分),占综合考核成绩的30%;综合素质面试(含学术基础、知识结构、科研能力等)(100分),占综合考核成绩的30%。注:所有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综合考核成绩和单科(外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之一)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须在综合考核期间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云南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未达到体检标准者,不予录取。1.学院将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导师招生计划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院。2.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布拟录取博士名单,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录取通知书。考生在通过“申请-考核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过程中,如果对资格初审和综合考核等方面有疑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学院纪检委员联系电话:0871-65037013。申诉或复议申请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云南大学经济学院楼1317室。如果考生对学院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研究生院或学校纪委提出申诉。1.请考生需密切关注云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www.grs.ynu.edu.cn/)和云南大学经济学院主页(http://www.eco.ynu.edu.cn/)招考信息,考生如因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影响到申请、考核与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2.申请人承诺本人身份、学历、所有申请材料均为真实,有弄虚作假和学术剽窃者一经查实,终止考核程序,并永不接受再次申请,已经录取的做退学处理。3.本办法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并由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实施,确保程序和结果公平、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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