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对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进行学业预警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南大研字〔2017〕16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8〕13号)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8〕14号)文件精神,现对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进行学业预警,具体通知如下:
一、预警对象
2013级在校博士研究生、2016级在校3年制硕士研究生、2017级在校2年制硕士研究生。
二、拟处理意见
预警对象如能在2021年6月10日前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修满规定学分、学术科研条件达到规定要求、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写作并通过学术规范审查,经导师评定符合要求,品德及其他方面鉴定合格,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如能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修满规定学分,但未达到毕业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院批准,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发给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不再换发毕业证书。如未能按期毕业或结业,经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查核实,报学校批准,予以退学,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精神,2013级在校博士研究生确因不可抗力,无法在规定时限内达到毕业要求者,需同时提交经导师、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的情况说明。
三、工作时间安排
(一)2020年7月8日前,研究生院向各培养单位发送学业预警名单。
(二)2020年9月30日前,各培养单位联系学生,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业预警通知书》交由学生本人签收(代签收者需提供委托书)。如有无法联系上的学生,请在9月30日前将具体情况反馈给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三)学生收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业预警通知书》后,
应在一周以内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意愿申请(一式两份),培养单位汇总情况并在学业预警名单备注意愿后,汇总反馈给研究生院。
请各培养单位及时查收OA办公系统,收阅学业预警名单并按照以上工作流程开展此项工作。如有疑问,可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027-88386680)。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预警通知书.docx
附件2:本人意愿书.doc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7月7日
山西医科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第二阶段—公开招考)初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