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关于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的通知
根据《武汉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武科大研〔2019〕24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科及招生计划
招生学科为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系统科学8个一级博士学科,以“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占用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二、申请条件
1.招生导师要求按照《武汉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文件的规定执行。
2.考生申请条件,除须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全日制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
(2)专业基础好,取得突出学术成果或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具有较强的英语能力;
(4)报考类别应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即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5)符合招生学科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2020年9月30日~10月18日,考生向招生学院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人须向招生学院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申请-考核” 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3)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生预毕业证明、研究生证复印件);
(4)申请人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各1份(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馆公章);
(5)申请人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6)申请人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推荐信、硕士生导师书面推荐信(见附件2、附件3)。
(7)申请人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申请人的研究计划书(见附件4: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9)政审表(见附件5);
(10)体检表(见附件6)。
2.资格审查:招生学院核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书面材料,给出初审意见。
3.综合考核: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制定考核细则并对审查通过的申请人组织考核。综合考核以面试为主,包括英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三个环节,任一考核环节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以折算成100分计算,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考核全过程均需录音录像,安排专人记录。综合考核具体时间由各学院另行通知,并于2020年10月25日前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4.录取:研究生院审核学院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湖北省招办和教育部,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录取。
四、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按照《武汉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文件的规定执行,确保招生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
附件1. 武汉科技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2. 博士导师推荐信.doc
附件3. 硕士导师推荐信.doc
附件4.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doc
附件5. 政审表.doc
附件6. 体检表.doc
附件7. 武科大研〔2019〕244号-《武汉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