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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考博之路 2021-09-18

研字〔2020〕69号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和考生: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苏州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苏州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现将我校2021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详见《苏州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符合《苏州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要求、《苏州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考。

三、工作程序

1.2021年1月5日前,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学校要求,制订本单位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模板见附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对外发布,并做好招生宣传和动员工作。

2.2021年1月15日-2月15日,申请人登录全国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同时向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相关材料(详细要求见附件)。

3.2021年3月4日前,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并将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批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

4.2021年3月16日前,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组建各学科专业专家考核小组,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复审和综合考核,并将通过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的拟录取汇总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5.4月上旬左右公示拟录取名单。

四、其他事项

1.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考生报考材料和考核过程的详细记录材料(含录音录像)由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保存至考生毕业。

2.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在考核过程中务必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和学校要求,规范考核,择优录取,客观公正。

3.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录取的考生占用导师和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2021年的博士生招生计划,一般硕博连读招生计划为本年度本单位博士生计划的1/3左右。

4.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编号

基层培养单位

联系电话

编号

基层培养单位

联系电话

00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051265880152

002

东吴商学院

051267162396

003

王健法学院

051265227483

004

教育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

051265884409

005

体育学院

051267162123

006

文学院

051265880510

007

传媒学院

051265882065

008

艺术学院

051265880451

009

社会学院

051265880539

010

外国语学院

051265243012

011

数学科学学院

051265112082

012

金融工程研究中心

051265112418

013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051267873731

014

沙钢钢铁学院

051267165485

015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

051265880090

016

功能纳米与软物质研究院

051265882846

017

电子信息学院

051267871249

01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51265241203

019

机电工程学院

051269593461

020

轨道交通学院

051267501742

021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051267164993

022

金螳螂建筑学院

051265880197

023

医学部

051265884128

024

附属儿童医院

051280696317

025

附属第一医院

附属第二医院

附属第三医院

051267972900

051267783559

051968870672

026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051267871131

027

护理学院

051265221437

029

能源学院

051267165334

030

马克思主义学院

051262763547

5.苏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一号,苏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215006

网  址:http://yjs.suda.edu.cn

电  话:0512-65227655,65227656

传  真:0512-65112816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

附件1:关于印发《苏州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doc

附件2: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3: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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