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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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信息
一、培养目标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2.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规定。
4. 报考博士学位的学科应与其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科(领域)相同或相近。
5. 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
6. 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7. 具有较强的英语能力,能够胜任相应的研究工作。
8. 满足各学科提出的其他报考条件。
9. 现役军人申请博士学位的要求及办法,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招考方式
1. 硕博连读:
2020年11月-12月根据《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遴选工作暂行办法》,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
2. “申请-考核”制:
2021年1月-5月,根据《山东理工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暂行办法》,选拔“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请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时间要求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各学科进行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详见各学科所在学院网站(机械工程学院、农业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四、招考类别
1. 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 考生须在录取前确定报考类别为定向或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10%。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毕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
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21年1月1日—2月28日。
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yz.chsi.com.cn/),点击“考生登录”注册账号,进入“博士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
报名费220元,报名时通过网上缴费,报名费一经缴纳不再退款。网上不缴费报名无效。
2. 提交材料:
3. 资格审核
六、考核时间
1. 硕博连读:2020年11月—12月,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 “申请-考核”制:2021年4月24日—25日
七、录取
八、招生计划
九、学制与年限
十、学费
十一、奖(助)学金
1. 博士生助学金
博士生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学年21000元。
2.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
3. 博士生学业奖学金
根据博士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进行评定,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20%)
二等学业奖学金:5000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30%)
三等学业奖学金:3000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50%)
4. 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
学校建立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助研津贴主要通过导师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助教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明确教学任务,由用人单位考核评定后发放津贴。
十二、违规处理
1. 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 网址:http://yjsh.sdut.edu.cn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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