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和计划
(一)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学校招生目录见附件1,目录中所列招生指标为根据上年度招生计划和学校相关文件计算的初步数据,各学院的最终招生指标数以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2021年招生计划指标计算结果为准。
(二)专项计划(专项计划指标含在学院总指标之内)
1.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报考专业仅限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030500)06研究方向“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计划”。 不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能选择该方向。
招生方式仅限普通招考。
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选择“5-高校辅导员专项”,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未按要求填报者将视为非专项计划。
2.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
报考专业仅限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030500)01-05研究方向。
招生方式仅限普通招考、硕博连读。
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须选择“8-思政教师后备专项”,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就业”。
3.司法反腐基地专项计划
报考专业仅限法学院法学专业(030100)04研究方向“诉讼法”。网上报名时,需在备用信息1一栏填写“司法反腐基地专项计划”。未按要求填报者将视为非专项计划。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普通招考报考条件
1.已获硕士学位(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原件,同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全日制统招硕士生,且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在职人员,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即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后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工作满6年或以上,已修完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已取得所报考学科或相近学科副高以上职称;
(2)在全国核心期刊或国际高水平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4篇及以上,其中自然科学类有1篇被SCI或EI收录,社科类有2篇被CSSCI收录;
(3)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1. 硕博连读是面向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申请者须为我校全日制学术型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硕博“2+4”或“3+3”),硕士课程(不含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学分修满及成绩优秀(必修课程无补考或重修记录),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2.硕士入学前系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
3.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请在备用信息2一栏注明):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
(2)雅思IELTS≥6.0;
(3)托福TOEFL≥80;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60分;
(5)对于科研能力特别突出的,在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其能力综合评价后,经批准可适当放宽外语条件。
4.在读硕士期间各方面优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技能。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6.身心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7.在读硕士研究生尚未被解除处分、或必修课程有考试不合格记录、或未按规定缴清各类费用的,不得参加选拔。
8. 其他选拔条件、程序和方法按《湘潭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1号)执行。
(四)“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1. 我校当年度博士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学科、专业均可以“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原则上应为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国外文凭者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且获得硕士学位的年限在1年以内。
2.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请在备用信息2一栏注明):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
(2)雅思IELTS≥6.0;
(3)托福TOEFL≥80;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60分;
(5)对于科研能力特别突出的,在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其能力综合评价后,经批准可适当放宽外语条件。
3.科研成果要求:
(1)人文社会科学: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全国核心期刊或国际高水平学术刊物,或在湘潭大学认定的人文社会科学一、二类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2)自然科学: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全国核心期刊或国际高水平学术刊物,或湘潭大学认定的国内重点(权威)期刊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者获得授权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其他选拔条件、程序和方法按《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0号)执行。
(五)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除符合本招生说明相关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专职辅导员的界定以《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准》。
2.截至报名之日应专职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
(六)注意事项
1.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工程硕士、MBA、MPA、MPAcc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等正在攻读硕士学位但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者不能报考。
2.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教育部最新规定办理。
3.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外,原则上只招收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所有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1日—3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选择“考生登录”——注册学信网账号——选择“博士招生”——选择“网上报名”——选择“湘潭大学”。根据网上报名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一寸免冠数码照片,检查无误后提交,并打印《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经考生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确认。
考生报名成功后,请注意报名网站提示的“学籍学历校验结果”。学籍学历校验结果显示不通过的,请向学信网申请办理《学历认证报告》并发送至我校研招办邮箱yzb@xtu.edu.cn。截至报名结束时,学籍学历校验显示未通过且未办理《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请不要缴纳报名费(一旦缴纳报名费不能退还)。
(三)网上缴纳报名费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及普通招考考生均需缴纳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者视为自行放弃报名。缴费前请考生对照招生简章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并认真检查报名信息是否填写准确,报名费缴纳后不予退还。
1.缴费时间:2021年2月1日—3月5日。
2.报名费:350元。
3.缴费方式:学信网网上缴费。
(四)资格审查
考生网报成功后,请于2021年3月12日前,将如下材料快递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限EMS邮寄,邮寄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请根据个人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并按以下顺序整理(不装订):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原件。应届生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填写“应届生”并本人签名,非应届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填写“无工作单位”并本人签名,非应届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由其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以下内容并签字盖章:同意其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同意将其全部档案调入湘潭大学。(请注意:一个字都不能变。)
2.往届生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需由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认证并获取。
学位证书查询结果需由考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证书查询”网站(http://www.chinadegrees.com.cn/)查询打印。不能查询或查询未果者须在“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网站(http://www.chinadegrees.cn/cn/)上进行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认证,获取书面学位认证报告。
学历或学籍认证办理可联系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湖南的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电话:0731-84402928、84402947)和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电话:0731-82816660、82816663)。
3.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交第一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盖章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同等学力提交学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复印件。
6.两份专家推荐书原件(不能为报考导师,且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附件2)。
7.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考生须提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原件(附件3)。
8.申请硕博连读的在读硕士生须提交《硕博连读申请表》原件(附件4)。
9.“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提交《“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原件(附件5)。
10.同等学力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的证书复印件,或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11.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2.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
13.承诺书(附件6)。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请统考考生于2021年4月6日后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内容及考试(考核)时间
(一)普通招考考试内容及方式
1.英语,笔试;
2.专业基础课(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
3.专业课(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自然辩证法;符合复试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二)普通招考初试时间:2021年4月17-18日(如因疫情防控要求需要调整,另行通知)。
(三)普通招考复试:复试时间、地点等见各招生学院的有关通知。
(四)“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选拔方法和程序按《湘潭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1号)执行,具体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3月底前完成)。
(五)“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选拔方法和程序按《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0号)执行,具体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3月底前完成)。
六、录取
按照学院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综合评价,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录取规则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所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录取前须签订考生、考生所在单位、录取学校三方定向培养协议,不能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考生不予录取。
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5月31日前将全部档案转入我校。
七、学费、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标准
(一)2021年学费标准:1万元/年/人(以物价局最新核定标准为准)。
(二)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标准:见湘潭大学最新奖助学金文件。
八、学制
博士研究生学制以我校相关管理文件为准。
九、其它
(一)请考生在报名前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xtu.edu.cn/)查询招生简章,查阅详细说明、报名流程及报考条件等相关事宜,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所有考生报名前须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
(三)考生所填信息及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甚至注销学籍。
(四)考生需填写正确的移动电话和电子信箱并保持畅通,及时接听或查收、回复所报考学院、我校研招办的电话、邮件通知等,以免贻误考试和录取等。
(五)考生如被我校及其它高校同时录取,必须于2021年5月30日前将录取情况告知我校,否则在我校上报录取数据至教育部时发现重复录取情况,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硕士学历证书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按照教育要求,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30
联系部门: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湘潭大学综合办公楼313室(邮编:411105)
电话:0731-58292051 传真:0731-58292052 邮箱:yzb@x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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