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历时4个多小时的庭审结束,案件进入合议庭评议环节,将会在法定的期限内依法公开宣判。
据中国庭审公开网数据,本次庭审直播播放量达20万+次,足见本案的关注度。那么这是一起什么案件呢?据对庭审的部分记录以及网上的相关信息,我们作出如下简单记录:
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yjsy.cupl.edu.cn。”“三、申请条件(2)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2019年6、7月份,本案的原告经过初试、复试以及录取公示等环节,收到了中国政法大学的2019级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019年8月15日按照要求缴纳学费。
2019年9月2日,本案原告暂未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被告主张未履行现场报到手续。
2019年9月,本案原告完成了宿舍入住、学生卡、一卡通办理、开始上课。没有学生证。9月24号之前可以登录教务系统。
2019-2020学期期末考试时,中国政法大学不允许原告参加考试,不认可其在读博士身份。此时学费还没有退还学费。2020年疫情爆发,中国政法大学实行网上上课,原告可以提供的强有力证据变少了。2020年8月发现无法缴纳学费,才发现被取消入学资格。2021年2月4日,在线开庭,历时4个多小时,法官辛苦了。1.如何理解入学时?可否先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获得学位证之后在入学?2.信息公示的效力:公示主体,为啥没有给原告发取消录取通知书?3.后续的入住手续、上课、餐卡等是否可以视为办理了入学手续。未报到是否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4.本案是否在行政诉讼范围内,可否提请行政诉讼,是否超过诉讼时间?2019.9.24日给予退学,2020.09.09本案支持回放,请点击下方链接查看:http://tingshen.court.gov.cn/live/17352582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扫码微信登录即可快速免费加入
百万大奖,欢迎领取
免费参与哦
考法学博士,进入第二个;考医学、工学、理学等等的进入第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