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1.补报名时间:2021年4月24日下午15:00至4月26日下午15:00,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2.补报名考生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方为有效。具体报名流程及报名材料准备请登录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吉林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招生章程》。网址:https://graduate.jlau.edu.cn/info/1027/2921.htm报名考生的博士报考材料一律进行邮寄,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于2021年4月28日之前邮寄,邮寄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2888号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431-84533049,以当地邮局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邮寄的,需提前与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联系)。近5年内(2016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5日),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免考英语:①CET-4≥450分或CET-6≥425分;②TOEFL≥65分;③IELTS≥5.0;④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笔试≥60分);⑤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学位。申请外国语免考考生的证明材料原件以照片的形式发送到邮箱1959599688@qq.com;文件名为: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复印件(本人签字)与其他报考材料一同提交。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形式及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届时将通过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吉林农业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发布最新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关注。
联系电话:0431-84533049。吉林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提高人才选拔的科学性,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考核分为外国语考核、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1)近5年内,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初试时可申请免考英语:①CET-4≥450分或CET-6≥425分;②TOEFL≥65分;③IELTS≥5.0;④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笔试≥60分);⑤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学位。(2)其他考生的外国语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外语考核采用线上远程网络形式考核,选用腾讯会议、钉钉为考核平台。主要考核外语应用能力。考生达到学校规定的分数线后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核。2.专业知识考核(网络远程)。由学院和学科组织。根据学科特点加强对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的考查。考核一般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专业知识考核分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各为100分。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进行考核。3.综合素质考核(网络远程)。由学院和学科组织。对考生的本科、硕士期间学习、科研能力、英语水平、专家推荐、拟攻读学科博士学位的研究设想、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5.资格审核。在考试前,考生签订《吉林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学校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学院在远程网络考核前,要充分利用技术平台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1.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采取远程网络形式。外国语考核时间定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9:30-10:30。远程考试平台测试时间:2021年5月8日至9日,请考生保持手机通信畅通。2.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方式及时间见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核工作方案(考核方案将于4月26日左右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5月13-16日各学院和学科进行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生计划,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研究生院。2.研究生院审核汇总各学院拟录取名单,并按规定统一公示。3. 专业知识考核(包括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或综合素质考核中有低于60分的,不能录取。4.录取排序原则: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顺次录取。考生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5.拟录取的校外人员须将全部个人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全脱产在校学习。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监督到位。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学院的人员不得参加各环节工作。2.成立校院两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博士生招生考核进行校院两级巡视。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理;属于学科或学院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调减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处理。1.各学院确定网络远程考核工作方案并通过学校审核后,应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做好记录备查。2.凡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3.学校在新生报到后将对录取的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4.体检在新生入学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关于作业,教育部发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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