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相关事项
一、考生可登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点击进入,如用360浏览器请选择极速模式)点击“拟录取信息查询”查询面试结果。面试结果为“建议录取”的考生为候补录取人选,若有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录取资格,学校将递补建议录取考生。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录取检查结果为准。
二、为进一步做好录取工作,现将考生拟录取后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档案调取
1.全日制非应届考生档案:学校对全日制非应届考生进行档案调取工作,对不能全脱产在校学习的考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以上考生若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有变化,请5月14日前将最新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发送至grad_admission@ouc.edu.cn。未进行修改的我校将根据报名时填写的地址寄送调档函。全日制非应届考生收到调档函后请于5月28日前将完整的个人人事档案邮寄至研招办,因疫情防控需要,不接受现场提交。
档案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行远楼141室,种孟楠老师收,电话:0532-66782080。请使用顺丰快递。
2.全日制应届考生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考生将本人档案于2021年8月22日前转入录取学院脱产学习,不能脱产学习的不予注册报到。
(二)协议书签订
1.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请签订《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协议书》(附件1)。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请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附件2)。
3.录取计划为三亚海洋研究院计划的考生请签订《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协议书(三亚海洋研究院)》(附件3)。
以上录取协议书填写时应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工作单位名称要与单位公章保持一致。录取协议书签订份数已在协议书中注明,请按要求提交相应份数,应由考生本人持有的,学校盖章后将随录取通知书寄送考生。
请于5月28日前将录取协议书邮寄至各学院,因疫情防控需要,不接受现场提交。
(三)请下载《中国海洋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4,以下简称思政考核表),填写、签字盖章后于5月28日前邮寄至各学院,因疫情防控需要,不接受现场提交。
三、其他
1.学校将于5月底或6月初公示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将于教育部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发放前将发布修改寄送地址的通知。
2.咨询电话:0532-66782080(工作期间),电子邮箱:grad_admission@ouc.edu.cn。
附件:
1.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协议书(定向就业)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3.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协议书(三亚海洋研究院)
4.中国海洋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5.各学院协议书、思政考核表邮寄地址
西南政法大学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考生调档案通知
安徽大学法学院2021年硕博连读及申请审核制博士复试日程公告(第二批)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2021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材料审核结果公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步入围名单递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