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原则,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采取现场考试的方式,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现将招生考试和疫情防控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资格确认
博士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格审核材料,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未缴费者、未进行资格确认者、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予考试。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将于2021年5月12日在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官网公布,请密切关注。
二、考前健康确认
考生应做好自身健康状况监测,遵守疫情防控承诺,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健康确认。目前我校在校内的2021年应届硕士考生视为校内考生,其他考生视为校外考生。
(一)健康确认时间、地点
1.校内考生
时间:5月21日上午10:30-13:30
地点:温泉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05室,昆仑校区国际教育大厦0619室。
2.校外考生
时间:5月21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00
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行车门西侧(户外)。
(二)确认材料
准考证纸质版、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纸质版、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纸质版、《新疆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附件一)以及《新疆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二)。获取健康码和大数据行程卡步骤可参照附件三。
(三)基本程序
1.考务工作人员查验考生行程码、健康码,核对所有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收取有效时间段核酸检测报告(见下文确认要求1)、《新疆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以及《新疆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2.上述材料核验正常并资料齐整,考务工作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指定印章。
3.考生持加盖指定印章的准考证方可于5月22日进入考试区域参加考试。
(三)确认要求
1.考前14天内(5月8日-21日)无疆外行程经历的考生提供7日内(5月15日-21日)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有疆外行程经历的考生提供3日内(5月19日-21日)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考生健康确认时除交纸质材料外,还须提供现场查询的核酸检测报告、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电子版;无法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查询的,须在纸质版报告单上加盖检测机构公章。
3.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的考生追究相应责任。
4.考生须在考试前一天进行健康确认,因特殊原因未能提前进行健康确认的考生,需在第一场考试前一个半小时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核查确认。
三、准考证打印
5月18日-19日,各学院博士研究生秘书联系考生,发放电子版准考证,考生须自行打印。
四、初试
(一)时间:2021年5月22日。
(二)科目及构成:初试科目为外语(英语、日语、俄语)、专业科目1和专业科目2,共三门,与招生简章公布的考试科目一致。考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初试总分为300分。各科目考试时间120分钟。
新疆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
5月22日上午 | 5月22日下午 | |
外 语 | 专业课一 | 专业课二 |
9:30---11:30 | 14:00---16:00 | 16:30---18:30 |
(三)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为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校外考生考场设在文史楼一楼,校内考生考场设在文史楼二楼。
(四)入场及考试须知
1.考试当日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每场考试开考前45分钟进入考场;开考后15分钟不得进入校园(考场)。
2.入场安检时,校外考生持加盖健康确认印章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从学校行车门沿考试专用通道直入文史楼一楼考场;校内考生持加盖健康确认印章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从文史楼侧门(南)进入文史楼二楼考场。
3.考生应自觉接受体温测量、身份验证及入场安检,有序入场,通过检测通道时要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临时出现体温异常(≥37.3℃)的考生,要根据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引,先在临时观察区进行复核评估后作下一步处置。发热考生经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备用隔离考场。
4.考生进入考场前应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部消毒。
5.考生进入考场前要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完成身份核验;考场内可根据个人身体情况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6.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工作人员按自治区及我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处置。
7.校区内无法提供车位,请考生提前做好出行及考试安排。
(五)初试成绩查询
2021年5月23日晚间公布初试成绩(或24日);考生可登录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招生信息栏(网址https://www.xjnu.edu.cn/yjszs)查看相关通知。
五、复试
(一)复试时间、方式
登录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可查看复试分数线和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时间为5月27日—28日,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具体时间由各学院安排,另行通知。
(二)复试平台
使用教育部统一开发的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复试。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视频考试复试操作规程》(附件四)。
(三)复试内容及组织要求
1.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德。是否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了解有无违纪违法记录,品行是否端正;学习(工作)态度及表现,了解诚实守信情况。
2.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查考生学科背景、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语水平等,综合考查考生的科研能力(代表性科研成果数量、质量、发表文章刊物层次和级别)、综合能力(分析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
3.各学科复试领导小组要制定明确的复试方案。方案包括专业面试成绩、科研成果、外语听说能力及考生综合能力评定等;具体评分比例方案由各学科自定,在专业复试前向全体考生公布。每位复试专家的原始成绩记录需由一级学科点保留三年。
4.各学科应对参加复试考生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并量化打分。外语口语测试由一级学科负责组织实施。
5.同等学历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参加政治理论课考试,并加试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跨学科报考考生可根据学科要求增加笔试科目考试。加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考试中笔试的方式。每门考试时长60分钟,满分为100分。
(四)复试分值
复试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说测试和科研成果评价三部分。三部分分值权重由各学科自定。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录取说明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今年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比例为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一)确定拟录取名单
1.总成绩核算方式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按百分制计,核算公示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2.录取规则
以各招生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中录取规则为准,考生可查询相关招生学院官网。各学科有差异,请考生务必提前查阅了解。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同等学力考试加试科目有一门及以上低于60分者。
(4)博士考试过程中缺考或作弊者。
(5)博士报考材料造假者。
(6)体检不合格或未体检者。
4.结果公示
(1)学院复试结束3日内,在学院官网公示考生复试成绩。公示内容包括考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
(2)学校在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考生拟录取情况,至少公示10日。公示内容包括考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情况,并提供监督举报电话。
(二)调档
拟录取考生培养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定向考生须与本人工作单位、新疆师范大学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三份),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我校将为非定向考生出具调档函,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三)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且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审核后,正式录取为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学校将按照录取名单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四)体检
充分考虑疫情防控情况,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专业实际情况,开展2021年博士研究生体检工作。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体检工作将在新生报到后由校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严格把关。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七、信息公布
我校各项招生考试信息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统一公布,考生可登陆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s:// www.xjnu.edu.cn/yjszs/)查询。
八、监督电话
我校将严格执行各项研究生招生政策和纪律,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研招办咨询电话:0991-4332532
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991-4112037、0991-4113502
九、学院联系方式
序号 | 学院 | 研究生秘书 | 办公电话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杜老师 | 0991-4112504 |
2 | 历史与社会学学院 | 穆老师 | 0991-4112643 |
3 | 教育科学学院 | 杨老师 | 0991-4112684 |
4 |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 吴老师 | 0991-4112789 |
5 | 化学化工学院 | 吴老师 | 0991-4333275 |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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