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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印度姑娘的中国小伙详解印度婚姻、种姓、穆斯林同化与女性悲歌

知非姑姑 2022-05-04

Editor's Note

印度嫁妆重吗?可以跨种姓结婚吗?肤色为何重要?印度穆斯林有种姓、嫁妆问题吗?自焚殉夫、“索奁焚妻”为何发生?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随水文存 Author 随水

很多人觉得我娶了印度老婆就应该有嫁妆可以拿,这说明印度的嫁妆制度真的是太出名了。事实确实如此,嫁妆在印度社会是一种非常畸形的存在,嫁妆金额常常能大到能让有些家庭倾家荡产。

 

我2014年有次从孟买坐火车去别地儿,有个步履蹒跚的老太太在车厢里乞讨,手里拿着一个塑封起来的纸牌子,一面印地语一面英语,写着她的情况。按照我们中国的套路,那肯定就是各种贫病交加卖惨,然而那老太太的牌子上却写着:我家里有两个女儿待嫁,所以求你行行好……从那时候起,我开始关注起了印度的巨额嫁妆问题。

 

同年我去了四川凉山拍摄扶贫项目,听当地的项目负责人跟我介绍说,凉山这边娶媳妇彩礼都有明码标价,初中毕业20万人民币,本科生可以值35万。我很傻很天真地想,应该让凉山的男人跟印度姑娘配对,男方不用给彩礼,女方不用给嫁妆,皆大欢喜不是吗?

 

按照正常人的思维方式,花钱娶媳妇才是符合市场规律的人间正道。这里没有歧视女性的意思,客观上传统父系社会男女不同分工所决定——娶媳妇儿是家里赚进一个人,嫁女儿却是家里少掉一个人。所以,把女儿嫁出去的同时还得给钱,简直没天理。

 

印度从来都不是个正常国家,既不存天理,也不存人欲。连印度人自己都表示Nothing is impossible——没什么是不可能的。然而当我深入去研究和琢磨印度的文化根源之后,发现许多我们如今觉得很奇葩的一些现象或制度,在诞生之初都有其合理性,“嫁妆制度”亦是如此,出现并非偶然,只是后来被滥用和玩坏了。

 

在古印度吠陀时期《摩奴法典》(Manusmrti)和《阿闼婆吠陀》(Atharvaveda,Atharvan僧侣,Veda知识)中列举了八种不同的印度教婚姻,这八种婚姻很有意思,基本上把大多数可能的情况都概括进去了。

 

  1. 梵天婚姻(Brahma marriage)
    这是印度教比较正统的包办婚姻,父亲给子女物色合适的对象,双方家庭都觉得满意,那么就可以安排婚礼,女方父亲需要负责新娘的衣服首饰和礼物。
  2. 提婆婚姻(Daiva marriage)
    提婆(Deva)是印度神话里的天神种族,提婆婚姻是把家中的少女作为贡品嫁给神,作为舞者、精神向导在庙宇中工作。后来这种婚姻被玩坏了,穷人将女儿卖到寺院,变成了事实上的庙妓,为祭司和上流社会提供性服务。
  3. 仙人婚姻(Arsha marriage)
    新郎送给新娘家一头牛,并且要发誓履行照顾好新娘的义务。我觉得这种婚姻算是事实上的彩礼制,但对彩礼的内容有具体的限制。
  4. 生主婚姻(Prajapatya marriage)
    生主是印度教对创造者、统治者、某些神祗的一种称呼,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指代,有点难解释,大概相当于“Lord”。生主婚姻有点像现代的民事婚姻,婚礼仪式比较简单,夫妻双方交换誓词就算结婚了。
  5. 乾闼婆婚姻(Gandharva marriage)
    自由恋爱婚姻
    ,只要男女双方两情相悦,不需要双方家庭的同意。由于没有家庭的参与,这种婚姻不会有任何宗教仪式,因此虽然合理,但不被祝福。私奔也属于乾闼婆婚姻。
  6. 阿修罗婚姻(Asura marriage)
    新郎给女方家庭彩礼,以此换取新娘。整个过程中由双方父母做主,新娘并没有做决定的权利,所以阿修罗婚姻后来被玩坏,变成了事实上的“卖女”,广受谴责。阿修罗是印度教神话中天神堕落之后变成的魔族。
  7. 罗刹婚姻(Rakshasa marriage)
    强抢民女,做压寨夫人。罗刹是印度教中的怪物(罗刹和阿修罗的区别在于:罗刹主要与人类为敌;而阿修罗是天神提婆的敌人)。
  8. 毗舍遮婚姻(Paishacha marriage)
    男子迷奸女性。毗舍遮是印度教中的饿鬼。

 

这八种婚姻里,前四种符合印度教礼法,是被神祝福的婚姻;第5、6属于可接受范围,但不被神所祝福;最后两种则是犯罪行为。仙人婚姻和阿修罗婚姻都是事实上的彩礼制,而这些婚姻里面对嫁妆则没有明确的规定和描述。不过梵天婚姻中给嫁妆制度留了一个口子:新娘父亲需要为女儿准备得体的服饰和礼物。这就让后来的嫁妆制度的滥用有了依据。

 

嫁妆是怎么流行起来的呢?我目前看到的所有中文背景的关于嫁妆制度的资料,基本上都只讲到其中一个原因——种姓内婚制。事实上嫁妆会在印度成为一种风气至少是三方面原因综合的结果,我接下去的剖析会提供除了内婚制以外的更多角度。

 

 

(一)种姓内婚制

 

种姓内婚制无疑是最重要最关键的一个原因。

 

《摩奴法典》里面有2694条印度教律法,其中有三百条是跟“内婚制”相关的。内婚制顾名思义就是只在某个种族族群或宗教族群内部通婚的做法,属于一种自我隔离的形式,通常都是为了保持血统和文化的纯正性。内婚制在世界上其实非常普遍,传统的犹太人、亚美尼亚人、摩门教徒、印度的拉其普特人(Rajputs)等都是内婚制群体。据我所知还有很多群体有着不严格的内婚制:更倾向于内部通婚,只在特定情况下才允许与外族通婚。

 

印度教很早就把人划分成了五个阶级族群——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这四个种姓阶级,以及贱民。前三个种姓最早都是雅利安人,被称为“再生族(Dvija)”,具有宗教权利,再生族在8到12岁期间需要举行一次再生仪式(Upanayana),之后开始学习知识。首陀罗和贱民最早是被雅利安人征服的印度土著达罗毗荼人(也叫达萨人),没有资格参与宗教活动。然而他们虽然没有宗教权利,却有宗教义务,受到宗教礼法的约束。

 

《摩奴法典》里面规定了再生族的三个种姓只有同种姓的婚姻才是合法的,跨种姓会受到神灵和社会的惩罚。但这样一来择偶范围就很有限,导致匹配不足。于是呢,法典里面针对这一情况进行了放宽,再生族的男人如果在同一种姓里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对象,在婚配的时候可以向下兼容——管这个叫做“顺婚”;但高种姓女子嫁给低种姓男子的“逆婚”是绝对不允许的——女人本来就不够用,肥水不流外人田。

 

生物学有个专用名词叫做“慕强择偶”(Hypergamy):女性本能地会选择社会经济条件比自己高的男性,以繁衍更有竞争力的后代;与之相对的是男性则会本能选择更年轻漂亮健康的女性,目的也是为了繁衍更有竞争力的后代。A男可以找不同社会阶层的A女B女C女D女,只要长得漂亮,就不会受到太大非议;但如果A女找不如自己B男C男D男,多半会被人在背后说三道四。

 

印度在“慕强择偶”上也一样,但印度在客观情况上有两个地方不太一样。

 

  1. 印度人对“美”的定义不同。“姿色”这个东西在印度不怎么值钱,五官好看的妹子实在太多,宝莱坞明星卸了妆之后大部分都是路人水准。印度审美主要围绕着肤色——白即是颜值!白即是正义!不信你也可以去看那些宝莱坞女明星,有不漂亮的,但绝对没有不白的。印度男的只要娶个比自己白的姑娘,那就是妥妥的人生赢家。但问题是,肤色这个东西与种姓又是挂钩的,按照印度对漂亮的定义意味着种姓越高越“漂亮”。这就造成了悖论——男的都想找漂亮的(白的),可比自己白的通常都属于更高种姓,属于宗教禁忌的“逆婚”。B男C男D男就算有了钱也难以晋升到A男,阶级流动的限制进一步加剧了婚姻选择的限制。
  2. 印度女生如果通过顺婚嫁入更高的种姓,不仅仅能繁衍更有竞争力的后代,还可以在宗教意义上实现一次“人生升级”,她从此将成为高种姓家族的成员,就跟那些女明星嫁入豪门似的。这种“升级”的意义在印度教里就好像重新投胎一样,能够拥有更多的宗教权利,子孙后代都能抬起头来做人,真正意义上的光宗耀祖。

 

既然有这么大的好处,“看不见的手”肯定要出来推一把。在印度,种姓虽然社会地位相关,但却跟财富没有必然联系。家道中落的婆罗门一大把,出人头地的低种姓也不少。有钱没地位的低种姓和没钱有地位的高种姓碰到一起,自然就可以搞下平衡。低种姓出钱把女儿嫁到高种姓家庭,实现人生升级。这样一搞,高种姓的男子就成了抢手“金龟婿”,这些男子的家庭有很大的选择余地,自然可以狮子大开口索要嫁妆。女明星嫁的豪门是真豪门,不图你那点小钱;印度高种姓的“宗教豪门”是假豪门,人家指着你的钱过日子呢。

 

但由于《摩奴法典》规定了只可顺婚不可逆嫁,低种姓的男子依然没机会高攀白穷美。那个有宠妻狂魔之称的印度首富安巴尼(Mukesh Ambani)就属于吠舍种姓,所以你看他长得并不白(他的爸爸更黑)。而他老婆俨然是个白种人,可她并不是高种姓出身,她娘家是从中东迁徙到印度西北的异族Dalal种姓,大致属于武士/商人种姓,之所以那么白是中亚血统的缘故。


宠妻狂魔安巴尼的老婆站在印度人里白得耀眼

 

当然,如今的印度教礼法本身也有所松动,在不断地被挑战和打破,只是这种松动还远远不够。

 

我邻居有一对夫妇就是逆婚,两人都是银行工作的同事,妻子比丈夫的种姓要高一点。女方父亲不同意,他俩只能私奔结婚(乾闼婆婚姻),女方父亲在她结婚之后再也没有跟她说过话。由于私奔结婚没有嫁妆,她在婆家的地位也非常低。

 

她父亲的这种做法从传统上来讲已经算是克制的了,我们所在的泰米尔纳德邦共计发生过192起荣誉谋杀案,大多数都是因为跨种姓的“逆婚”。当地农村有一种坚定的信念:“如果我让我的女儿嫁给了我们自己种姓的男人,我就成功地保护了我们的种姓。反之,我的名誉就会受到侮辱。”这种情况下,要杀死自己的女儿,才能恢复“名誉”。这样的荣誉谋杀在我邻居的老家农村真实存在,而且大多数都不会立案,最后民间私了。

 

 

(二)伊斯兰教影响

 

如果说早期印度教婚姻中的嫁妆还有点遮遮掩掩,伊斯兰教统治者进入印度之后,嫁妆就慢慢被摊到台面上了。

 

伊斯兰教对印度的影响始于伽色尼王朝的渗透,经历了德里苏丹国的征服,定型于莫卧儿王朝的融合。但伊斯兰教和印度教的影响是双向的,导致了如今南亚的穆斯林族群的异化,堪称伊斯兰世界里的一朵奇葩。

 

首先大家要了解一点,伊斯兰教是个单行道,只进不出,对信徒的人身控制极其严格。基本上只听说其他宗教皈依穆斯林,很少听到穆斯林皈依其他宗教。并且,在许多地方穆斯林实行的也是“内婚制”——假如你想跟穆斯林结婚,那你先要皈依穆斯林,你的子孙后代就都是穆斯林了。再加上伊斯兰教鼓励生育,穆斯林的人口飞速增长,这是穆斯林的扩张策略。早年车臣独立闹得多凶,为啥最近不闹了?因为他们想明白了,穆斯林目标应该是整个俄罗斯而不是占山为王。

 

穆斯林到了印度之后,奉行着生育战略,没少惦记印度教女人。但穆斯林的一些婚姻习俗跟印度教是相悖的,比方说《古兰经》里面主张男方向女方求婚时必须给彩礼(Dahez,不过没有规定给什么、给多少),这在印度教看来是邪恶的阿修罗婚姻;又如伊斯兰教主张婚姻自由、一夫多妻、寡妇可以再嫁。印度教自然如临大敌,生怕穆斯林来抢自己的女人,矫枉过正地将一些传统陋习发扬光大来反对穆斯林——为了反对而反对。

 

  1. 童婚制度。《摩奴法典》主张“女儿要在8至12岁完婚”,早点定下婚姻大事,不让穆斯林有机可乘。其结果就是后来南亚的穆斯林也流行起了童婚制——因为假如整个社会都流行把女孩儿提前预定掉,来晚的人不就赶不上了嘛。
  2. 萨蒂制度。萨蒂(Sati)即万恶的自焚殉夫制,印度教认为寡妇是肮脏的,所以寡妇改嫁基本没戏。但伊斯兰教可不在乎你是不是寡妇,娶回家就是我穆斯林的人。为了防止印度教寡妇落入穆斯林之手,萨蒂制度一度发扬光大。大家有空可以看下《Padmaavat》这个电影,反映的就是这段历史。
  3. 嫁妆制度。由于十五世纪的时候,穆斯林的彩礼制度(Dahez)十分流行,影响到了印度教。婆罗门社区为了抗衡发展出了婚礼中的Kanyadana环节——把女儿作为礼物送给新郎。规定大家嫁女儿时候一定不能收彩礼,不然就堕入了阿修罗婚姻了。彩礼原本是一种经济学上的平衡调节手段,这种手段失效后,女方家里自然不愿把女儿随便嫁掉,都想嫁更高的种姓。也正是这个时期开始,顺婚变得流行起来,高种姓的男孩变得抢手,买方市场和卖方市场黑白颠倒,过去偷偷摸摸的嫁妆制度作为新的平衡手段得以大行其道。

 印度教寡妇投身火海的信念:“敌人休想得到我们的身体!”(《Padmaavat》电影截图)


而最让人想不到的是,印度教的种姓制度居然逆袭把伊斯兰教给同化了。

 

最早我太太告诉我印度的穆斯林也有种姓时,我觉得非常不可思议。因为伊斯兰教的一个核心价值观就是真主面前人人平等,同时我也听说很多印度教的贱民皈依穆斯林正是为了不再受种姓制度的压迫,屠龙的少年怎么自己变成了龙呢?

 

但这是真的。中国人所知道的四个阶级的种姓,在印度已是老黄历。内婚制对于不同种族的融合只能起到减缓作用,而远远无法真正杜绝。到了印度教后期,由于千百年来的混血,种姓早已不再是按肤色人种(Varna)分的四大类,而是出身(Jati),即传统职业或种族群体,各种各样的Jati组成了印度社会的基础。你首先属于某个Jati种姓,然后才会根据其高低贵贱被归类到Varna种姓,但在归类的时候常常会有争议,因为很多Jati同时跨两个甚至三个Varna,另外一些新兴职业也难用老的办法分类,比如律师、记者、外科医生。

 

种姓之所以叫种姓,本身是跟姓氏有关的。印度人一听对方的名字就知道祖宗十八代是干嘛的,比方说Gandhi是卖香水,Dhobi是洗衣服的, Srivastava是军队书记员。我们之所以体会不到,是因为我们不精通他们的语言。我打个比方你们就明白了:假设日本人的姓氏都是跟传统职业相关,你一听“宫本”,这人多半是在皇宫里干活的;一听“武藏”,这人十有八九是个武士剑客;一听“渡边”,帮人摆渡的;一听“田中”,种地的。就算有些名字看不懂,也能猜个大概。

 

Jati种姓范围远比Varna要大,有一个种姓大家肯定都听过——夏尔巴Sherpa。Sherpa在藏语里意思是“东边的人”,而所有的夏尔巴人,名字里都自带Sherpa。但夏尔巴人并不属于印度教文化圈,自然也不属于任何Varna分类。有一天假如夏尔巴人改信了印度教,种姓划分会是一个非常争议和模糊的问题。所以印度人平时更多讲的都是Jati而非Varna。

这张图是我自己设计的,方便大家理解。这才是如今印度种姓的真相:一个个小圆圈代表了不同的Jati族群,有些族群是跨种姓的,而有些族群如帕西族、锡克族甚至就不在种姓体系内(友情制图:Asoka)

 

几千年来,不断有外族融入到印度社会,他们带来了许多新的族群姓氏,成为了种姓体系的一部分。只有成为印度教社会的一部分,那些负责解释经典的祭司们,才会根据他们的Jati,将他们划分到不同的Varna。划分的时候常常会有争议,但久而久之便固定下来了——士农工商的社会阶级划分哪儿都有,不同的是我们的职业和阶级具有流动性,但在印度传统社会职业划分则是绑定的,你没机会翻身。

 

穆斯林也逃不过阶级划分,因为你来到印度社会总得工作吧?印度社会的工作分贵贱,你只要工作,就会被贴上“洁净”或“不洁”的标签,会被阶级化和种姓化,这个跟你信什么宗教没关系(外国人是刹帝利的说法也是这么来的,因为当时的英国人属于统治阶级。但各位可别自作多情认为只要是外国人就都是刹帝利,印度教怎么看待你,只跟你的职业有关)。


印度教的这套办法有利于社会稳定,再加上很多穆斯林本身就是印度教归化过去的,其结果就是当时的穆斯林统治阶级也坦然接受了这套体系。比方说贱民在印度教社会被称为Asprishya(不可接触者),归化穆斯林之后他们被称为Arzal(次等)。需要说明的是,南亚穆斯林的种姓虽然事实上存在,但通常穆斯林学者不会公开承认,更像是一种社区潜规则。顺便说一句,印度的基督徒、佛教徒也分种姓阶级。

 

乘着种姓的东风,嫁妆制度在南亚遍地开花。

 

嫁妆首先在穆斯林统治阶级和贵族中流行,贵族给他们出嫁的女儿大量土地、首饰、黄金。但穆斯林不是应该给彩礼而非嫁妆吗?宗教经典这东西,本来就是人编的,自然可以由人来重新解释。印度穆斯林通过引证先知默罕穆德曾经给他心爱的女儿法蒂玛准备嫁妆(Jahez-e-Fatima,其实只是一些生活必需品,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嫁妆),来证明嫁妆(Jahez)在伊斯兰教中的合法性。嫁妆制度在推广之初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但最终还是成为了南亚的全民文化。如今巴基斯坦嫁妆导致的社会问题甚至比印度还要严重。


某位印度穆斯林阿訇的儿子结婚收到的嫁妆(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三)看不见的手

 

嫁妆制度作为印度教的陋习,结果穆斯林在推动这一陋习的普及上功不可没,这是不是让人想不通?

 

我们经常听说西方那些富豪大把大把地给一些基金捐钱,甚至把自己的财产全都捐出去。你以为人家傻?人家其实比你精得多!很多只不过是左手倒右手的避税把戏。

 

嫁妆制度最早之所以在婆罗门与穆斯林贵族中流行,是因为在1956年《印度继承法》(Hindu Succession Act, 1956)颁布之前(包括在英国殖民期间),印度妇女没有家庭财富的继承权。

 

我那时候跟我太太准备结婚前,她突然想到一个问题。那时候拉达克还属于查谟克什米尔邦,是一个高度自治的行政特区,这个特区地位直到2019年8月5日才被废除。她说按照查谟克什米尔邦的法律,该邦女性一旦跟外邦人结婚,就会自动失去不动产继承权和被继承权——无权继承父母的土地;自己的土地也无法让子女继承。我当时觉得难以置信,都什么年代了怎么还会有这种明显性别歧视的法律!结果发现居然是真的,这个规定后来随着行政特区地位一起被废除了。

 

在吠陀时代,由于女性没有继承权,嫁妆就成为了一种事实上的财产分割方法。有些婆罗门为了保护自己女儿的权益,利用“梵天婚姻”新娘父亲提供礼物的漏洞,会准备一份嫁妆,吠陀时代的嫁妆被视为Stridhan,梵文意为“女人的财产”。不过在那个时候,嫁妆是富裕的高等种姓的特权,下等种姓更流行彩礼。因为下等种姓家庭里的女儿,会更多地参与经济活动,在家庭中有更大的经济价值,把女儿嫁出去对穷人的家庭无疑会有经济是损失,需要彩礼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

 

正因如此,最早也是印度的穆斯林贵族发现了嫁妆的好处。1.可以加固贵族家庭之间联姻的纽带;2.让女儿变相继承财产,保证了女儿到了婆家之后的家庭地位与经济保障——富人家女儿出嫁是去做阔太太的,非但不干活,还得要仆人伺候,经济价值为负,娶回家也是赔钱货。嫁妆作为一种提前支付的生活开支,在贵族婚姻里具有一定合理性。

 

我在印度也确实听到过有人声称嫁妆是父母给女儿下半辈子提前支付的生活费,以此为嫁妆的合理性正名。这种说法如果是贵族之间通婚或许还说得通,放到平民婚姻里简直是狗屁不通——就算印度女人婚后不工作,嫁到你家吃你的用你的,人家不也要给你生孩子带孩子做繁重的家务吗?这些劳动难道就一文不值吗?

 

所以嫁妆还是彩礼?在富裕阶层和贫困阶层有着截然相反的需求。然而由于上层阶级的大力推动,“顺婚”制度的人生升级,下层阶级对“梵天婚姻”的虚荣效仿,以及对“阿修罗婚姻”的无脑抵制,最终嫁妆制度胜出,成为了一种全民性的制度。

 

嫁妆制度一旦流行起来,会像传染病一样扩散和变异。就好像在一个所有人都贪腐的体系中,假如你想要保持清廉,那你的存在本身就会触犯别人的利益,很难洁身自好。

 

前文中我讲到四川凉山娶媳妇的彩礼明码标价,价格之高和当地人的收入明显不成正比。这里有一个水涨船高的问题,一旦婚姻成为了一种买卖,那就有买有卖,买进的总是希望以更高的价格卖出去。一户人家如果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给儿子娶媳妇的时候花了二十万,那么嫁女儿的时候就会期望二十五万、三十万。以凉山为例,有些家庭嫁女儿收来的彩礼钱转手就用来给儿子娶媳妇了。

 

印度如出一辙,目前印度社会的现实就是:一个家庭如果在嫁女儿的时候给了很多嫁妆,他们在给儿子娶媳妇的时候就会设法索要更多,要把付出去的赚回来。当彩礼或嫁妆成为一种社会风气之后,会在一定程度上形成经济闭环。且越贫困的地方,由于缺乏经济能力,就会越依赖彩礼或嫁妆的收入,也就更难打破这种闭环。中国彩礼要得最狠的(和收入水平相比较),一般都是农村地区。印度也是一样,经济发达地区如今很多人已经果断抛弃了嫁妆陋习,而且他们也确实有底气向嫁妆说不;而在诸如比哈尔邦这样的穷地方,嫁妆是当地贫困家庭的一笔重要收入,很难说服他们放弃。

 

从某种意义上讲,索取高额嫁妆(彩礼)的家庭,本身是被这一社会风气所绑架的。过去大多数印度人民一贫如洗的时候,搞嫁妆这一套的主要是婆罗门;后来低种姓群体们有点钱了,迫不及待要装逼摆阔一下,嫁妆大行其道。如今婆罗门群体反而是最先摒弃嫁妆制度的,因为他们的受教育程度和经济收入水平通常都更高。

 

除了要保证收支平衡外,在索取嫁妆的时候还会有一种不可避免的攀比心理。嫁妆和彩礼本质上是人的物化,不同人有不同的价签。价签标得低了,岂不就是变相承认自己低人一等?所以从长期来看,嫁妆的金额必然不断走高。


这是一张嫁妆婚姻的比例图表,最左边是1930年代以前,当时婆罗门结婚给嫁妆的比例最高,贱民最低;到了2000年的时候,婆罗门反而是最少给嫁妆的群体,并且有下降趋势 

 

索奁焚妻

 

我们中国农村高昂的彩礼,没钱的家庭最多也就是娶不上媳妇,从某种意义上也算是社会达尔文主义;南亚嫁妆制度最可怕的地方在于不但要钱,还要命!

 

奁,音“连”,是中国古代女子梳妆用的镜匣,引申为嫁妆的意思。为了嫁妆纠纷(索奁),而烧死妻子的家庭谋杀案是南亚的一大特色。

 

印度在1961年颁布了《嫁妆禁令》(DowryProhibition Act),然而并没有什么实际效果,因为关于“嫁妆”的定义有很多漏洞可以钻。这一禁令形同虚设,民间依然我行我素,因嫁妆纠纷的致死案时有发生。

 

1980年代印度对《嫁妆禁令》进行了两次修订,其中有一条新规定:假如夫妻离婚,男方需要将收受的嫁妆悉数返还女方。在此之前按照印度教传统婚后嫁妆属于男方家,离婚了也不能带走。谁都没想到这条新规揭开了人性最丑恶的那一面,印度嫁妆致死人数从1980年代初的年均400人,激增到了1990年代中期的年均5800人!

 

为了避免离婚人财两空,很多男方家庭选择了谋杀妻子,而其中最好用的方法就是制造厨房火灾意外,将妻子烧死。中国人很难想象厨房火灾怎么能把人烧死,烧房子还差不多。只有到了南亚你才会看到,很多穷人家都是蹲在地灶边埋锅造饭的,大家可以脑补一下做饭的妇女摔进(被推进)地上的火坑,而边上还有一锅滚油……除掉了自己妻子之后,他们便可以寻找下一个目标,猎取又一份嫁妆。


孟加拉贫民窟的“厨房”,这种式样的地灶,在南亚农村很普遍 


由于立案率低(女性权利低下,警方容易被收买)、取证困难(通常都是男方举家合谋互作伪证),索奁焚妻成了一种高收益低风险的勾当。因嫁妆导致的死亡除了厨房火灾外,还可能毒杀、泼硫酸、通过虐待逼迫妇女自杀、与医院合谋的医疗手术谋杀等。贫穷落后与官僚腐败往往都如影随形,要搞到警方和医院开具的意外证明并不难。整个社会不但对这一问题视而不见,甚至有效仿蔓延的趋势。在2008年立案的嫁妆死亡案件中,只有1948被定罪,3876人被无罪释放。

 

由于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比印度更为贫穷,嫁妆制度也更为普及,导致了更高的嫁妆致死率。在印度每10万名妇女中有1.4人死于嫁妆谋杀,这占到整个印度所有死于暴力犯罪的女性数量的四到五成;而在巴基斯坦,据2014年的统计,有95%的婚姻中涉及嫁妆,每10万名妇女有2.45人死于嫁妆谋杀。


每10万人的嫁妆致死率分布


 印度的贫困人口比例分布,会发现跟前一张图大致重合

 


看到这里,估计很多人都要诅咒这万恶的包办婚姻、吃人的陋习。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鲁迅《狂人日记》

 

坦白说,我小时候从来没读懂过《狂人日记》,也始终没有真正理解为什么说封建礼教“吃人”。我那时候对封建礼教的理解十分浅薄,仅限于贞节牌坊、裹小脚之类的,固然残忍,但似乎也没到“吃人”的地步。年少无知的我从来没有亲身经历过那个时代,也再没有机会去经历。我相信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讲,“封建礼教”都是只是遥远的往事,遥远到甚至让某些人有些怀念那个时代。

 

直到我后来深入了解南亚的文化和生活,仿佛穿越回到了封建礼教的时代。不同于中国只能扎在故纸堆里读那些泛黄的故事,这里的封建礼教是活生生血淋淋的,你随便认识一个人(比如我邻居)就可能告诉你他亲身经历的“吃人”故事。我今天坐在这里写这篇文字的同时,就可能有一桩嫁妆谋杀或荣誉谋杀在这个国家的某处发生着。

 

封建礼教的恶,正是在于,让一群看起来最人畜无害的普通老百姓,为了某一个他们共同相信的扯淡故事,打着维护传统的幌子,做着自以为正确的事,无声无息地吞噬着一条又一条生命。看到印度种种活生生的悲剧,我才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写“人血馒头”故事时的心情,那种对人性的麻木和自私的绝望。

 

而贫穷和愚昧是这一切的根源,两者互为因果。

 

印度的很多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都能追溯到“封建礼教”。印度政府知道有问题,可他们处理的方式却只会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颁布各种各样治标不治本的禁令——禁止性别选择,禁止种姓歧视,禁止嫁妆制度,禁止走私黄金;以及各种出于宗教禁忌的禁令——禁止饮酒(某些邦),禁止杀牛……

 

印度政府是如此地热爱禁令,禁令最新的版本则是“禁用中国APP”、“禁止中资”、“禁止进口”……不去好好反思过印度进入现代社会后经济发展落后的根源,也从来没有尝试过用政府的力量去进行实质性的宗教改革、经济改革、社会改革,从根子上去解决问题,只会用各种禁令来掩盖问题。按照印度一贯的尿性,这些掩耳盗铃的禁令不但解决不了原有的社会问题,还会造成新的社会矛盾。

 

就拿嫁妆问题来说,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的不是禁令,而是触及灵魂的宗教改革,让印度人民明白种姓是过去腐朽统治阶级对他们进行人身控制的工具,而摩奴法典之类则是精神控制的工具。

 

既然改革才能改变印度,为什么不做呢?一来印度的政府根本就没有力量;二来政府自己就是旧势力。过去的印度国大党自己代表的是“大资本家和地主阶级”势力,怎么搞得了经济改革?如今作为执政党的印度人民党代表的则是“封建礼教”势力,怎么搞得了宗教改革?他们怎么可能反自己?

 

莫迪有想要改变这个国家的决心和野心,但他终究走不出自身的局限性。一边尝试经济改革,一边继续“封建礼教”治国,又想要新经济,又先要维护旧制度——至少我想不出要如何协调这对矛盾。在21世纪的今天,莫迪还在试图以印度教传统价值观统治这个国家,前两天不顾疫情搞重建罗摩庙的奠基仪式,为的就是聚拢人心、维护政权稳定。

 

通过宣扬共同的宗教价值观固然能取得一时的支持,然而这种民粹主义无疑是饮鸩止渴,难免在反智的道路上渐行渐远。自从民粹主义上台以来,我发现印度人越来越活在自己编织的幻梦中,因为媒体告诉他们,伟大的莫迪在神的指引下,战胜了新冠疫情、击退了中国入侵、扭转了经济颓势、印度即将成为世界强国……

 

只是,苦了南亚的女人们。

 

 

 

参考资料:
Kouser Fathima:Jahezor Dowry: Both are Evil for Muslims(2015-9-19)
Soutik Biswas:Whyare many Indian Muslims seen as untouchable?(2016-5-10)
Amiya Meethal :Castesystem exists among Muslims though not overtly(20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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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作者:随水


纪实摄影师,专注印度社会文化、喜马拉雅传统文化等主题。自2012年起深入印度社会拍摄专题,驻地印度田野调查。2018年迎娶印度拉达克姑娘为妻,目前定居南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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