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唐山:这两个有关车辆禁行的《通告》2017年6月1日开始施行!

2017-05-23 唐山大事我先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市中心区小型载货汽车禁行措施的通告

唐政通字〔2017〕8号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中心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措施的通告》(唐政通字〔2016〕6号)中小型载货汽车禁行措施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以下道路禁止小型载货汽车通行时间调整为每天7时至19时:北新道(站前路—河西路)、新华道(站前路—滨河路)、建设路(龙华道—南湖大道)、文化路(建华道—国防道)。


二、以下道路禁止小型载货汽车通行时间调整为每天7时至9时、17时至19时:长宁道(站前路—建设路)、西山道(站前路—文化路)、南湖大道(学院路—建设路)、火炬路(龙华道—龙富南道)、凤凰道(文化路—展览馆路)。


三、本通告自2017年6月1日开始施行。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8日

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中心区部分道路禁止危化品运输车通行的通告

唐政通字〔2017〕9号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唐山市中心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危化品运输车通行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范围内所有道路全天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大庆道(不含)—开越路(不含)—南湖大道(不含)—G205(不含)—汇丰大街(不含)—学院南路(不含)—南湖大道(不含)—唐安路(含)—大庆道(不含)合围区域。


二、本公告所称危化品运输车是指车辆注册登记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专门从事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业务的汽车。其他载运爆炸物品、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车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执行。


三、在限制通行的道路上,危化品运输车确需通行的,应确保安全技术性能和车容车况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依法办理通行许可,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四、本通告自2017年6月1日开始施行。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8日

来源: 唐山交通安全微发布 | 编辑:无言

小伙伴们正在看

**唐山这个小区已查封,根本不能签购房合同,可为啥还在销售?

**好消息,唐山人做好这件事,国家直接给你发红包,最高2000元!

领导说了

您点一个  

小编的工资就涨五毛!

10000斤小龙虾空降唐山,点击一元抢购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