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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唐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90名!

2017-08-14 唐山大事我先知


导读

刚刚,唐山市路南区、迁安市、滦南县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教师共290名。其中,路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2名。


路南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2名现将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笔试、面试由第三方统一组织。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路南区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2名,各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情见《2017年路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017年路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2017年8月14日-18日,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和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lunanqu.gov.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聘过程中,如有一些重要的通知事项需要发布,将主要使用“唐山人才网和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网”,请报考者注意浏览。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路南区境内所属乡、镇、街道在册户籍(经路南区组织人事部门认证的路南区属国办学校在岗的人事代理教师、校聘教师、代课教师和稻地镇的聘用制及劳务派遣教师户籍均放宽至唐山市)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1年8月14日至1999年8月13日期间出生);经路南区组织人事部门认证的路南区属国办学校在岗的人事代理教师、校聘教师、代课教师和稻地镇的聘用制及劳务派遣教师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无学位低限;学历低限可放宽为相应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户籍均放宽至唐山市;年龄可放宽为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14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2017年路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说明:经路南区组织人事部门认证的区属国办学校在岗的人事代理教师、校聘教师、代课教师和稻地镇的聘用制及劳务派遣教师报名时,须提交由单位出具并加盖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信,且相关内容在本单位公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审核。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8月13日。

(二)定向招聘对象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退伍安置地在路南区的(2016年度大学生退役士兵),需路南区民政局出具的证明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报名方法

(一)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至18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5: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路南区小山和平路25号)培训教室(社保服务大厅楼上)。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报名者须填写《2017年路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本人现场签字确认。并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大学生退役士兵)、相应的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6张近期蓝底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裁剪好后每张背面标注姓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需现场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路南区任何招聘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表提交后报考志愿不能更改。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及缴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适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符合条件要求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6)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按照《路南区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请及时关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和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lunanqu.gov.cn)网站发布。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由第三方组织实施。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人员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践案例分析及相关专业知识;住建局园林处、环卫处、市政处、房管中心、卫计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经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岗位招聘人员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及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为分类考试,两科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分为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和主观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 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领取: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于2017年8月25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5:00到报名地点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照规定时间领取证件和参加笔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2017年8月26日22:00之后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和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lunanqu.gov.cn)网站发布。笔试成绩公布同时发布面试入围信息。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外张贴,并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和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lunanqu.gov.cn)网站发布。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六、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核。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凡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考核、上交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公示。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和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lunanqu.gov.cn)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一年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13290652889(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迁安市教育局关于为城区学校公开选招教师的实施方案

一、选招目的、原则

为满足城区学校正常教学所需师资,经教育局领导班子研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以招考的形式从农村学校教师中选拔部分教师充实到城区学校。公开选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招学科及名额

共110名。其中:

初中23名:语文3 数学2 英语4 物理3 化学3 政治1 历史1 地理1 生物1 音乐2 美术1 体育1

小学75名:语文32 数学15 英语7 体育7 音乐5 美术4 计算机4 科学1 

幼儿园12名

三、报名范围、条件及办法

(一)报名范围

全市农村学校在职国办教师。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报学段各年级教学工作。

2、有三年(含三年,2014年8月31日前参工)以上工作经历。

3、男教师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学科为所学或所教专业。报考初中学段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幼儿园学段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5、2016年年度业绩考核成绩排名在本校前三分之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参加此次选招:

1、2016-2017学年度事假累计超过10天,病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产假除外);

2、2014年9月1日至今,因有偿家教被教育局查处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4、支边教师服务期未满的。

(四)报名办法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的教师,从本单位领取公开选招报名登记表,经单位领导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初始学历和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本人所在学校的全体教师业绩考核排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及两张近期一寸照片到教育局人事科报名。

四、选招办法

选招教师采取闭卷考试的办法,由教育局统一组织。

闭卷考试采取报什么学科考什么学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50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及运用;教材教法运用(现行教材中某一课时的教学设计)。

五、选招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8月 13日—8月15日18:00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 8月16日下午:4:00

笔试时间:2017年8月17日上午9:00-11:00

六、录用办法

1、录用以闭卷考试成绩为准,按学科选招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用人选。考试成绩并列时,教龄长的教师优先录用。教龄相同的,年龄(以三龄为准,精确到日)大的优先录用。

2、若某一学科报考人数未超过选招名额时,按照报名人数的三分之二确定录用人选。

3、确定录用的教师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城区学校任教,如不服从组织安排不予录用。

4、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本次报考及录取资格,并追究本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七、本方案最终解释权为教育局。


2017年滦南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保障我县部分单位工作正常开展,进一步缓解用人需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8人,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县政府办3人,财政局56人,公安局9人,法院8人,检察院6人,人社局2人,社保局2人,统战部2人,统计局5人,气象局2人,发改局3人,电视台5人,安监局3人,工信局2人。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截止到报名结束日须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和技能条件详见《滦南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现役军人;

  3. 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6日—8月20日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滦南县人社局0121室(滦南县崇法大街6号行政办公中心一楼)。

  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需要填写《滦南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4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报考主持人岗位需交6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通畅,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3、缴费:考生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二)除电视台主持人岗位外,其他岗位采取以下考试办法(电视台主持人考试方法见《滦南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财政局基层财政所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以及财会类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占40%,财会类专业知识占60%,其他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此次考试内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3)笔试时间:2017年8月29日上午9时00分--11时00分(120分钟)。

  (4)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25日——8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至5:00,滦南县人社局0121室。

  (5)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17年8月29日在滦南县人社局张贴公布。

  2. 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电视台主持人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他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拟参加面试人员于2017年8月31日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

  (4)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告知本人,并于滦南县人社局张贴公布。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其中, 电视台主持人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其他各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再加试面试。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须在体检结束后7日内完成。

  经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于7日内签订聘用合同,如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放弃签合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此后若在因故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不纳入编制。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计算在聘用期限内),聘用期间工资按河北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照有关政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三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考核情况再行续聘(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在以后聘用期内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继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

  七、组织机构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涉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全程予以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滦南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来源:唐山人才网| 唐山大事我先知综合整理 | 编辑:粒粒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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