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秋季入学开始,乌鲁木齐将实施15年免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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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秋季入学开始
乌鲁木齐开始实施15年免费教育
一个学生将节省3.5万~4.7万元教育经费
学前儿童每年补助5650元
普通高中生年补1670元
今年秋季学期开始,乌鲁木齐市将开始实施15年免费教育。2017年实现农村15年、城镇14年免费教育,2018年基本实现全市15年免费教育。
8月3日,乌鲁木齐召开实施15年免费教育工作会议,对《乌鲁木齐市实施15年免费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了政策解读和工作部署。
乌鲁木齐将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实施农村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基础上,实施城镇学前两年(幼儿园大班、中班)免费教育政策。从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实现全市学前三年免费教育。
学前教育免费政策实施对象为乌鲁木齐市户籍在园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按规定参加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在园适龄儿童。
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乌鲁木齐市实施普通高中免费政策。实施对象为2015年以来参加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被我市辖区公办普通高中正式录取、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不含疆内跨地区招收的普通高等学生)。
义务教育将继续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中等职业教育将全面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三免一补”政策。
据了解,15年免费教师是自治区九大惠民工程教育惠民的重要内容,在现行教育免费基础上,全疆将分“三步走”实施15年免费教育:2016年全面实现南疆14年免费教育,2017年实现南疆15年、全疆14年免费教育,2018年基本实现全疆15年免费教育。
一个学生将节省3.5万~4.7万元教育经费
今日,在乌鲁木齐市实施15年免费教育工作会议上,乌市教育局长刘剑说,15年免费教育实施后,一个学生从小学到高中将节省3.5万~4.7万元教育经费。
按照《乌鲁木齐市实施15年免费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年9月份新学期开学,乌鲁木齐市6.7万余高中生将全部享受免学费、教材费政策。
刘剑说,乌鲁木齐市学前有400余所幼儿园,在园人数9.4万余名,其中82%符合相关标准的幼儿园的学生将陆续享受受免保育费、幼儿读本费,补助伙食费、采暖费的优惠政策。
学前儿童每年补助5650元
按照《意见》,乌鲁木齐市将对农村学前三年儿童实行免保育费、免幼儿读本费和补助伙食费、采暖费政策,对城镇学前三年儿童实行补助保教费、幼儿读本费和采暖费政策, 每学年的财政补助按9个月计算。
其中,对农村幼儿园(含民办、其他部门办)按照保教费和伙食费600元/生/月、幼儿读本费130元/生/年、采暖费120元/生/年的标准予以补助。
对城镇幼儿园按照保教费600元/生/月(公办幼儿园和企、事业单位幼儿园单独核算)、幼儿读本费130元/生/年、采暖费120元/生/年的标准予以补助。
等级评估不合格的幼儿园不予补助,超出分级收费最高限价的幼儿园不予补助。民办幼儿园保教费超出600元/生/月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幼儿家庭承担。
普通高中生年补1670元
《意见》规定,对符合免费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按照免学费1000元/生/年,教材费670元/生/年的标准对各学校予以补助,资金按照原经费安排渠道解决。
按照原财政拨款渠道拨付生均公用经费800元/生/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2000元/生/年的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对不符合享受免费政策的学生按原标准执行收费。
义务教育阶段、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实施现行政策
乌鲁木齐市将继续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特殊教育公用经费6000元/生/年、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公用经费6000元/生/年。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继续执行中等职业教育将全面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三免一补”政策。免除学费2000元/生/年、住宿费补助600元/生/年,提供免费教科书补助300元/生/年,对一二年级农牧区学生、城市贫困家庭和涉农专业学生按现行2000元/生/年标准提供助学金,逐步扩大生活困难学生补助范围。
实施15年免费义务教育是提升各族群众幸福指数,是利民生、聚民心的实事好事,大家要立即行动、真抓实干,让15年免费教育尽快惠民利民便民。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编 辑 / 孙富森
责任编辑 / 孟根傲德
主 编 / 苏 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