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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自治区移交第十三批转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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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22时许,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自治区移交第十三批91件转办件。其中,自治区72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9件。
本批移交自治区的72件转办件,从区域划分上来看,涵盖乌鲁木齐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等14个地州市。其中,乌鲁木齐市40件,占到总数的55.6%;巴州7件,占总数的9.7%;昌吉州6件,占总数的8.3%。另外,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和哈密市各3件,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喀什地区、吐鲁番市、阿克苏地区分别为2件,塔城地区、和田地区各1件,还有涉及克拉玛依市和伊犁州跨行政区域办理1件。截至24日1时许,全部72件均已按程序交至各地州市办理。
从污染类型来看,涉及固废类最多,占到总数的23.9%;其次是大气污染,占总数的22.7%。另外,噪声类占17%、油烟类占8%、扬尘类占11.4%、水污染类占6.8%。(新疆日报记者王亚芸)
|来源: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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