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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开曝光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8-02-08 最后一公里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公开曝光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这6起典型案例是:


一、墨玉县萨依巴格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阿布都热合曼 · 然木吐拉侵占畜牧养殖等扶贫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4年,阿布都热合曼 · 然木吐拉伙同他人,套取该乡山区村扶贫、畜牧养殖项目资金及乌尊阿热勒村灾后重建补助金共计125万元,本人侵吞62万元。2017年11月,阿布都热合曼 · 然木吐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喀什市英吾斯坦乡农技站干部吐尔孙古丽 · 萨吾提虚报冒领棉花补贴问题。2014年,吐尔孙古丽 · 萨吾提在英吾斯坦乡申报棉花补贴工作中,以其弟弟吐某名义虚报10亩棉花地,违规享受棉花补贴2670元。2017年11月,吐尔孙古丽 · 萨吾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乌恰县黑孜苇乡阿热布拉克村原党支部书记托乎托努 · 杜完违规享受低保金问题。2011年至2016年,托乎托努 · 杜完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自己列为低保对象,先后24次享受低保金共计2.92万元。2017年11月,托乎托努 · 杜完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四、吉木乃县环保局原局长杨军(已退休)挪用贫困村道路通达专项资金问题。杨军在担任吉木乃县交通局局长期间,违规安排下属将8.71万元贫困村道路通达专项资金取出,用于单位办公开支。2017年10月,杨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温泉县塔秀乡浩尤尔托哈村原党支部书记高凤山优亲厚友问题。2014年,高凤山利用职务便利,将不符合条件的儿子高某确定为精准贫困户,高某于2016年违规领取精准扶贫水费416元和机耕补助费1000元。2017年12月,高凤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六、霍城县萨尔布拉克镇恰特塔勒村党支部副书记张少华失职失责问题。2014年3月至2016年12月,张少华在负责该村低保工作期间,审核把关不严,失职失责,致使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村民马某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0.89万元。2017年12月,张少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6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既有贪占扶贫款物、挪用扶贫专项资金的,也有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还有作风漂浮、失职失责的,问题典型、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严重侵害贫困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严厉惩治。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重干扰破坏扶贫政策和项目资金的精准到位,严重啃噬群众获得感,是决战脱贫攻坚道路上必须打掉的“拦路虎”。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对标“四个意识”查找偏差,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拿出钉钉子精神和“绣花”工夫,聚精会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落地生根。全区各级纪委监委机关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坚持挺纪在前、精准发力、重拳出击、挺纪亮剑,铁腕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扶贫领域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End-

责任编辑 / 陈大庆

主 编 / 孟根傲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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