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通报10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件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在新疆】
新疆通报10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件
日前,自治区纪委监委公开曝光10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件。这10起典型案件是:
1.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安局原调研员,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公安局原政委尚永刚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2001年9月至2018年1月,尚永刚利用职务便利及影响,伙同他人非法高利放贷,牟利共计67.7万元;多次帮助非法高利放贷人员姬某追讨高利贷欠款;与黑恶团伙成员交往密切,多次接受对方请托,利用职权包庇涉案犯罪嫌疑人,违规释放涉案人员;帮助他人违规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工程承包等,收受财物共计46.8万元。此外,尚永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5月,尚永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专职常委胡安别克·沙尼亚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等问题。2007年10月至2013年7月,胡安别克·沙尼亚孜在担任阿勒泰市检察院检察长期间,利用职权徇私枉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多次接受黑社会性质团伙头目褚某、毛某等人宴请,收受价值6.58万元礼品礼金;通过修改审查意见、降低强制措施级别等手段,帮助10名黑社会性质团伙成员逃避法律制裁,其中6名逃避制裁人员又分别在褚某、毛某黑社会性质组织中实施了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采矿、聚众斗殴致伤、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严重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此外,胡安别克·沙尼亚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3月,胡安别克·沙尼亚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北庭镇余家宫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康致文涉恶腐败等问题。2008年1月至2016年9月,康致文在担任余家宫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采取打骂、威胁等手段欺压群众,先后殴打谭某等余家宫村村民13人,造成恶劣影响;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提供集体资源,侵害群众利益,通过控制水源、撂荒耕地、殴打他人等手段,强行低价承包本村村民耕地,从中渔利;在征地过程中,强行将本村2户村民20亩土地变更为村集体公用地,并将40万元征地补偿款占为己有;采取虚报种植面积等方式,套取粮食补贴资金16.02万元。此外,康致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4月,康致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塔城地区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王革新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承揽工程提供帮助,谋取私利等问题。2014年5月至2015年7月,王革新在担任塔城地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委党组书记、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额敏县黑社会组织头目邓某承揽工程项目提供帮助,收受邓某现金8万元,助长该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将自己购买的二手路虎越野车,高价卖给邓某,从中牟利10万元。此外,王革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7月,王革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安格里格镇托里村党支部原书记马申华涉恶腐败等问题。2008年8月至2018年2月,马申华在担任托里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家族势力称霸一方,多次违反换届工作纪律,通过宴请等方式拉票贿选,破坏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威胁恐吓持不同意见的选民,并在选举结束后利用各种手段打击报复;利用职务便利,骗取、侵占国家扶贫补助资金21.6万元。此外,马申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6月,马申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局原副调研员董龙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董龙在担任焉耆县公安局主要领导期间,对以张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不依法查处,与之来往密切、称兄道弟,搞权钱交易,多次收受礼品礼金,为其充当“保护伞”,致使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坐大成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此外,董龙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2月,董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和田地区洛浦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原所长艾则孜·麦图荪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充当“保护伞”等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艾则孜·麦图荪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依某礼品礼金共计7.78万元,为其开设地下赌场提供庇护,并多次参与赌博。此外,艾则孜·麦图荪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9月,艾则孜·麦图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哈密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侦查大队原大队长余辉组织高利放贷、非法拘禁等问题。2014年7月,余辉为谋取经济利益,向郑某非法高利放贷10万元(月利息1万元),2015年2月,因郑某无力还贷,余辉便指使刑满释放人员韦某纠集4名社会闲散人员,非法拘禁郑某夫妇6天并进行殴打。此外,余辉还存在非法侵入住宅、强迫交易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7月,余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9.喀什地区岳普湖县阿其克乡派出所原所长阿不都买那甫·吾甫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2013年4月至2014年4月,阿不都买那甫·吾甫利用职务便利,为黑恶势力团伙头目艾某在阿其克乡长期贩卖大麻、组织地下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庇护,多次收受对方钱物共计8万元;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收受涉赌人员买某、阿某5万元好处费,为其聚众赌博提供庇护。此外,阿不都买那甫·吾甫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5月,阿不都买那甫·吾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0.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大队长王俊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保护伞”等问题。2014年4月至2018年2月,王俊在担任该县城镇派出所所长、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期间,与以何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相互勾连,多次收受礼品礼金共计2.82万元,对该团伙开设赌场、聚众赌博、高利放贷、暴力逼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包庇纵容,在接到反映该团伙成员违法犯罪活动报案后,不如实立案,甚至对案件降格处理或不予处理,并向对方通风报信、泄露案情,帮助逃避公安机关打击。此外,王俊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5月,王俊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上述10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发生在不同领域、行业和部门,涉案人员既有政法机关干警,也有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还有村级组织负责人。有的徇私枉法、玩忽职守,助长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有的直接参与黑恶活动,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有的利用家族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害各族群众安全和利益。这些行为严重背离党的宗旨,败坏党的形象,危害党群关系,必须严肃查处、坚决惩治。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纵深推进、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周密部署、坚决打击,形成扫黑除恶压倒性态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重心下沉,集中优势力量,主动出击,形成工作合力,严肃查处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以强有力的工作成效不断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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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新疆日报
责任编辑 / 陈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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