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新疆新增1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最新通报,1月24日0时至24时,自治区报告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1例。

患者张某,性别女,年龄29岁,长期在武汉工作,1月18日乘飞机返疆,因发热,伴畏寒、乏力,轻度全身肌肉酸痛症状于23日入院隔离治疗。经自治区疾控中心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1月24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诊断专家组评估确认,该病例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当前,该患者继续在当地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截至24日24时,自治区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3例,均为乌鲁木齐市病例,无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0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发热咳嗽怎么办?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发布就诊指引及全区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名单


2019-新型冠状病毒目前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如咳嗽、打喷嚏等飞沫传播,但也可通过近距离密切接触传播。如果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建议按照如上流程先自我评估,决定是否再去医院。

 


如果属于以下情况建议先在家休息和观察


1.体温不超过38℃,并且没有明显的气短、憋喘等症状;

2.年龄在60岁以下或5岁以上;

3.不属于孕妇、慢性病患者或肥胖者。

在家期间,请多喝水,可以服用一些减轻症状的感冒药,同时采取戴口罩、勤洗手、房间勤通风等措施。
 


如果有这些情况建议及时就诊


1、在家观察休息后1—2天病情无好转;

2、近期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的患者,或去过有人群密集的场所,如农贸市场、有野生动物接触史;

3、老年人,孕妇,肥胖以及有慢性肺部疾病、心血管疾病、肝、肾脏等基础性疾病和免疫功能低下的人员。

4、前往医院途中,应佩戴口罩,注意咳嗽礼仪和呼吸卫生,咳嗽、打喷嚏不要用手捂口鼻,要用纸巾或肘部遮挡。

扫描或识别下方二维码
立即查看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发布的
212家
新疆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名单


-End-
来 源 / 天山网

责任编辑 / 付瑞雪

推荐阅读


新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名单


新疆首次确诊2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