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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本级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和群众 这些业务可足不出户办理


为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对窗口经办服务进行梳理优化,

积极推行医保业务“不见面”办理,

做到工作不断档,

最大限度减少人群聚集,

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2月3日,
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
疫情期间,
医疗保险费征缴业务、异地就医备案登记业务
均可实现网上办理或电话办理。

医疗保险费征缴业务网上办理可登录医保网上业务大厅(网址:222.82.215.217:12346),参保单位可直接办理单位人员无增减变动医疗保险费征缴业务。电话办理参保单位可通过拨打电话(0991-8805202)办理单位人员有增减变动医疗保险费征缴业务,相关材料通过传真方式(0991-8860050)送达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将通过电话告知业务办理进度,办理完成后参保单位即可通过网上经办大厅缴费。


异地就医备案登记业务
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派驻外地工作、转诊转院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通过原渠道网上办理;参保人员因急症、危症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可通过拨打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经办咨询电话(0991-8805202),核实身份,确认相关信息后办理备案。


零星报销业务
参保人符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医疗费票据,如在2020年6月30日前超过零星报销规定时效的(开具票据之日起的6个月内),可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前申请办理报销。

-End-

来 源 / 天山网
记 者 / 赵 敏

责任编辑 / 付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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