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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出台16条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记者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获悉:为切实减轻疫情对我区中小微企业造成的影响,有序推动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2月25日,自治区工信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税务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简称《措施》),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措施》涉及
财政金融支持、租金减免、
税费减免延缴、社保支持、
账款清欠、服务保障等内容。
在有序组织推动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方面
在加大中小微企业财政金融扶持力度方面
在减轻中小微企业经营负担方面
“中小微企业是我区实体经济的重要基础,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新和改善民生、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自治区工信厅企业处处长苏勇说,在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态势正在拓展的关键时刻,自治区研究出台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非常必要、非常及时。这些政策措施力度大、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具有普惠性、便利性,对于帮助中小微企业增强信心、促进实现我区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全媒体记者李杨、刘毅)
责任编辑 / 杨 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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