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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新疆住房公积金业务年内实现“全疆通办”!



今年
新疆住房公积金业务
将由“全城通办”升级为“全疆通办”
力争年内在全疆范围内实现
住房公积金“通缴、通提、通贷、通还”

资料图

6月16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解决各地业务政策不统一,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要件不一致等问题新疆编制了归集、提取、贷款、资金管理《业务规范(讨论稿)》,将推进实现全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规范和流程统一。


据悉,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继发布了“归集、提取、贷款、资金管理、基础数据”五大国家住房公积金业务标准,指导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的规范化。新疆对照国家标准,建成了省级集中统一的“智慧公积金”信息化平台,该平台集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综合服务、数据共享、监督管理四大平台为一体。


伴随着“智慧公积金”
信息化平台建设的不断完善
监管系统的建设和信息化监管作用
也愈发重要
我区住房公积金迫切需要
将监管数据标准一致化
监管体系统一化

资料图

为了在全疆范围内实现住房公积金
“通缴、通提、通贷、通还”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除编制《业务规范》外
还以住建部发布的
《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为基础
编写发布了关于新疆的
《住房公积金监管基础数据标准》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全河介绍说,目前全区14个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着1200多亿元住房公积金,通过编制监管系统基础数据标准,推动我区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建设的科学化和有效化,从而带动我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和信息化,逐步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能力和管理体系的现代化。


目前

全区14个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已实现“全城通办”

《业务规范》编写完成并在全区实行后

住房公积金业务将由“全城通办”升级为“全疆通办”

届时缴存职工在疆内
任一地州市的任一网点
均能方便快捷地办理业务


-End-

来 源 / 新疆日报、天山网
记 者 / 王玉召、赵敏
编 辑 / 胡晓蓉
责任编辑 / 付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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