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治愈出院需符合4个条件
7月31日17时,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就乌鲁木齐市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举行第十四场新闻发布会。
近几天,乌鲁木齐市陆续有确诊病例出院和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自治区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副院长陆晨介绍了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出院的标准,以及出院后的后续康复管理。
4个条件一是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二是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三是肺部影像学显示炎症明显吸收;四是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间隔至少1天)。结合上述临床症状、体征、实验室与影像学检查结果等,经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专家组和自治区专家组综合评估,明确后续跟踪随诊等康复管理事项后即可办理出院。无症状感染者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的标准解除医学观察。
陆晨说,已出院的确诊患者和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还将继续进行不少于14天的医学观察,并定期随访复诊。
对于治愈患者出院后的康复治疗,首先需要对患者相关症状、心肺功能及耐力、体能和日常活动简要评估。对于重症和危重症出院患者,需接受呼吸康复治疗;对于轻症、普通型出院患者,可以视情况循序渐进地开展一些增进身心健康的运动锻炼。
出院患者要加强饮食管理,增加营养,提高自身免疫力。重症患者在医疗康复的同时,还要加强体能训练,量力而行地开展有氧训练,循序渐进地恢复体力体能。
确诊病例如何分型?对重症患者采取哪些治疗手段?自治区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副院长陆晨对此进行解答。
目前,自治区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对重型患者的治疗,是严格按照《新冠肺炎(COVID-19)诊疗方案》(第七版)指南进行诊疗救治。主要采取卧位,保证充分热量;注意水、电解质平衡,维持内环境稳定;密切监测生命体征、指氧饱和度等;监测血常规、尿常规、CRP、生化指标(肝酶、心肌酶、肾功能等)、凝血功能、动脉血气分析、胸部影像学等;根据病情及时给予有效氧疗措施,给予持续高流量或无创呼吸机给氧气,对危重症患者给予有创或ECMO支持。同时,开展抗病毒治疗、抗菌药物治疗及中药治疗,开展中医药治疗时,按照《新冠肺炎(COVID-19)诊疗方案》(第七版)指南进行同质化规范化治疗,主要使用清肺排毒汤等中药药剂。
“经过以上治疗,患者生命体征平稳,临床症状减轻;呼吸频率、氧饱和度等明显改善;肺部影像学病灶明显吸收,可以从重型转为普通型。目前,已累计有12例重症患者转普通型。”陆晨说。
疫情发生后,为了彻底阻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乌鲁木齐市采取了社区封闭式管理措施。封闭期间,广大市民的正常生活如何保障?
乌鲁木齐市政府副秘书长尚玉岚介绍:“我们积极组织各部门干部职工、社区工作者、志愿服务队等,在社区一线做好每日体温测量、环境消杀等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力做好生活服务保障工作,满足市民基本需求。”
一是帮助居民采购物资。以小区或楼栋为单位建立微信群,居民在群中发布需求信息,社区包户干部第一时间回应居民诉求,及时统计微信群中的蔬菜水果、米面油、肉蛋奶以及药品、婴幼儿用品等物资需求,组织志愿者统一采购、分类打包,并通过无接触方式逐一送到居民家中。
二是解决居民应急事项。落实跟进服务的要求,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帮助解决水电气充值、垃圾收集处置等问题。同时,加大对特殊群体的关心关爱,为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以及空巢老人等困难群众及时送去爱心蔬菜、清油、大米、面粉等生活物资,免费提供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对孕产妇、儿童及患有慢病、需血透等有就医需求的特殊人群,开展全天候药品代购、专程送诊就医等服务保障工作。
三是加强居民心理疏导。通过小区微信群、业主QQ群、电话等方式向居民宣传防疫相关政策和科普知识,对居民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积极开展心理援助疏导服务,通过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等方式,帮助辖区居民舒缓情绪,从而理解、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四是加大节日保障力度。古尔邦节期间,在加大日常生活服务保障力度的同时,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众,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羊肉、鸡肉、鸡蛋等慰问品。所有慰问品于今日(7月31日)全部发放到位,共惠及9223户、11826人。同时,在严格防疫条件下,由正规定点屠宰场统一屠宰一批活羊,通过网络订购的方式进行销售,由相关部门和各区(县)、社区配送到户。
“广大市民充分理解、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我们将以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为动力,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尚玉岚说。
目前疫情对乌鲁木齐市周边种植养殖户的产品销售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乌鲁木齐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李香润说,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了疫情期间产销对接,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市场运行保障工作。
李香润说,为帮助种养殖户畅通销售渠道,切实保障市场供应和农产品正常销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组织专人对本地区农产品生产、销售、收储、加工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准确分析产销形势,统筹协调好本地区的市场供应与农产品销售。
二是加大本地蔬菜肉类供应保障力度,加强田间管理,组织本地采摘人员,提高蔬菜日采摘量,成熟的蔬菜尽快采收,按市场需求有计划地安排上市;加强养殖生产储备,支持各定点屠宰企业加大本地牲畜调运力度,提高屠宰生产能力。
三是加强产销对接,支持新联市场等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加大蔬菜收储力度,组织各批发市场商户、商超及储备配送企业,到周边田间地头收购货源。加强肉制品经销企业与周边养殖大户、屠宰企业的对接联系,加大猪牛羊鸡的养殖、收储力度,根据市场需求及时增加屠宰量。
四是加强交管、交通部门与各区(县)对接协调,核发车辆通行证,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市场物流配送渠道畅通。
“在做好产销对接工作的同时,我们严格按照当前防疫要求,对收储、屠宰、运输流通等环节人员统一进行核酸检测,落实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消毒消杀等措施。对养殖场、屠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肉类检疫查验和环境采样检测,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市场运行保障工作。”李香润说。
今年1-7月,乌市蔬菜种植面积14.63万亩,主要有茄果类、叶菜类、薯类3大类40多个品种,年总产量约57.42万吨;畜禽等肉类总产量约4万吨。
目前本地蔬菜每日供应量可达1500吨左右、肉类供应量达200吨左右。
木拉提·阿不都瓦依提说,乌鲁木齐此轮疫情发生以来,广大网友不造谣、不传谣,积极配合支持政府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以实际言行为乌鲁木齐加油打气,为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开展注入了正能量。但也有个别人蓄意制造、传播谣言,给疫情防控大局带来干扰。
7月18日,网民举报金某在微信群中编造散布“此次乌鲁木齐新冠肺炎疫情是由于某女入境未经核酸检测和隔离措施而引起”的谣言信息。公安机关调查核实了金某网上编造散布谣言的基本事实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金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7月30日,某网民在朋友圈散布“全市水管大消毒,消毒水过两天才能用”的谣言信息。针对此谣言信息乌鲁木齐市水业集团已明确作出回应,在疫情防控期间,国家城市供水监测网乌鲁木齐监测站加强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检测频率,完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有力保障水质安全。不存在对水管大消毒这种说法,也无相关停水的信息。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制造传播谣言的四名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木拉提·阿不都瓦依提说,在疫情期间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于信谣传谣、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不仅可能涉及行政拘留,严重者还可能涉及刑事处罚。
他提醒广大网友,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切勿轻信、传播非正规来源、未经证实的疫情信息,更不要主观臆测、编造散布涉疫情不实信息。对编造、散布网络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同时,也希望广大网友知法守法、恪守底线,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管理规定,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nd-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