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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有这种行为,重罚!


4月29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表决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公务活动用餐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 可奖励“光盘行动”消费者;
  • 点餐浪费可收厨余垃圾处理费;
  • 商家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最高罚1万
  • 食品生产经营者严重浪费,最高罚5万;
  • 制作发布传播暴饮暴食视频节目,最高罚10万


弘扬传统美德、保障粮食安全

防止食品浪费从此有法可依!


-End-

来 源 / 最后一公里综合自央视网、新闻联播

编 辑 / 付瑞雪

责任编辑 / 胡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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