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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了!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


近日
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
《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医保发〔2021〕32号,以下简称《通知》)
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
和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
对进一步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明确
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
稳步提升医疗保障水平
2021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
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
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40元
达到每人每年320元

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
三重保障制度衔接
充分发挥综合保障功能
抓好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落实
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规范待遇享受等待期


网络图


《通知》强调
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
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
向统筹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

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
保持医疗保障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分类落实好脱贫人口各项医疗保障待遇
实事求是确定待遇标准
确保政策平稳衔接、制度可持续
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
统筹完善托底保障措施

网络图


《通知》提出
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常态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不断提高居民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推动DRG和DIP试点城市实际付费
健全谈判药品落地监测机制
做好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采落地实施
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
抓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贯彻落实
巩固提升统筹层次
全面做实市地级统筹
积极稳妥推动省级统筹

网络图


《通知》要求
加强医保公共管理服务
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方式

继续做好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结算
及时结算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

全面落实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增强基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能力
完善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服务方式创新并行
提高线上服务适老化水平
优化线下服务模式
更好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
便捷高效、温暖舒心的医疗保障服务


拓展阅读


今年9月乌鲁木齐市将开展DRG实际付费患者住院将“同城同病同治同价”





记者从6月8日召开的新疆医疗保障支付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乌鲁木齐市作为国家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城市,今年9月,所在乌鲁木齐市的6家医院将开展实际付费,今后患者住院将“同城同病同治同价”。


这6家医院为
自治区人民医院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

新闻发布会现场。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张万德摄




DRG付费


是根据患者年龄、性别、手术项目、并发症、住院时间、诊断内容、治疗结果等因素,将疾病分为若干诊断组(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基础分组为618组,我区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标准分组为716组),医保部门与医院协商确定各诊断组付费标准,医保部门根据标准向医院支付费用。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医药服务管理处副处长孙予杰介绍
这716个病组覆盖了
目前乌鲁木齐市各种住院情况
比如临床性质相似、
医疗资源消耗相近等
但对精神类、康复类和护理类等
住院时间较长病例不宜纳入




“DRG付费以病组为结算单位,从开始到治疗结束,大概花多少钱,会有较为科学的计算机制,将倒逼医院规范合理用药、缩减住院天数等,从而让患者以合理价格享受高质量医疗服务。”孙予杰说,对于患者来说,最直观好处就是住院不用每天查清单,看一次病,医保付多少,个人付多少,标准明确。


“下一步,
我们将总结经验,
将DRG付费逐步扩大到其他医院、
其他城市
保障我区更多参保群众权益。”
孙予杰说

-End-

来 源 :最后一公里综合自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石榴云/新疆日报
记 者 / 赵 敏
责任编辑 / 莫艾哈巴·阿哈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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