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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驾驶人 速看!明天全疆推行实施


12月9日
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了解到
我区第一批推广地州市
截至目前共办理
二手车异地转移登记业务15463笔
在此基础上
其他地州市将于12月10日起同步实施


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
将由转出地、转入地“两地跑”
变为转入地“一地办”
车辆档案由“两地往返转”
变为“网上实时转”
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
避免了车主跨省跨市来回跑路、费时费力费钱
二手车交易异地可办。对车辆异地交易的,买卖双方可自主选择在车辆登记地或者新车主住所地进行交易、开具发票,不再强制要求返回登记地办理交易手续。

二手车档案资料实行电子化网上转递,群众办理完交易手续后,无需再提取纸质档案,减少提档等候时间,减少携带、保管、转交档案的种种不便。
车辆登记一地办结。对在新车主住所地交易二手车的,可以就地直接办理车辆查验、登记,无需再返回登记地验车、办理转出,变“两次登记查验”为“一次登记查验”,减少两地往返。


需要注意的是

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车辆类型
仅限于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
跨辖区转移登记仅限于
在机动车登记地(简称“转出地”)
或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
(简称“转入地”)两地之间办理
对在转出地和转入地之外第三地办理交易的
不得办理转移登记
二手车经销企业也可申请设立车驾管社会服务站
利用专网系统代办二手车异地转移登记业务

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是指
车长小于6000mm
且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
  


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
车长小于或等于3500mm
且内燃机气缸总排量小于或等于1000ml
(纯电动汽车功率小于或等于15kw)的载客汽车

9月1日,乌鲁木齐市民杨晓刚(右)在位于米东区龙河南路的新疆通汇市场机动车便民服务站办理车辆转出业务。(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记者彭芳摄)资料图片


继续阅读我区全面推行四项交管便利措施

12月9日
记者从新疆公安交管便利举措
媒体通气会上了解到
我区在前期试点和分批推广应用的基础上
全面推行驾驶证电子化
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
“交管12123”APP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
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等四项
“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便利措施

12月9日,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召开新疆公安交管便利举措媒体通气会。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郭玲摄
目前,驾驶证电子化以及“交管12123”APP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两项措施已在我区所有地州市实施,实现了驾驶人手机在线“亮证”,并解决了货车从业人员关注的货车进城难、办证难等问题。截至目前,全区共申领电子驾驶证206.69万个,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6568个。
此外,在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方面,自12月10日起,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区所有地州市将同步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改革措施,进一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便利措施。
此次网上查阅改革实施后,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网页、交管12123手机APP等在线查询交通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勘查笔录、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以及机动车保险单、当事人驾驶证、事故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据材料,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查询渠道和便利,进一步提升事故处理的公开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为群众提供阳光政务服务。

-End-

来 源 / 综合自石榴云/新疆日报、乌鲁木齐晚报
记 者 / 郭 玲
责任编辑 / 陈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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