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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承办的2600万元合同诈骗案起诉前成功取保

2017-03-28 沪法网




由沪法网首席律师、中国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上海中心执行主任蔡正华博士团队承办的姜某某涉嫌2600万元合同诈骗案,近日传来捷报:公诉机关在起诉前同意对姜某某取保。

 

该案发生后,姜某某家属在业已聘请了辩护律师的情况下,经律师同行介绍,慕名到上海聘请蔡正华律师团队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接受委托后,团队经经研究认为本案存在公安利用司法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嫌疑,并且在案证据严重不足。于是团队决定由在经济犯罪辩护领域颇有专长的蔡正华博士担任该案嫌疑人姜某某的辩护律师。

 

蔡正华律师接手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并向公诉机关提交相关证据及相应辩护意见;后经公诉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侦查机关再次提交审查起诉。蔡正华律师为此不但依法向刑事执行部门四次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同时向上海市检察院、分院和区检察院的控申、侦检和执行等部门提交十数份关于控告侦查机关违法办案和可以解除羁押的书面意见,就本案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并积极与案件承办检察官积极沟通,反应辩护律师的意见。

 

最终,检察机关听取了辩护律师意见,决定对姜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姜某某重获自由。鉴于该案涉案数额对应的法定刑数额在10年以上,在通常的司法实践中不会出现判决缓刑,故而此次取保,基本决定了办案最终的结果将对当事人极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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