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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泪无干土,低空有断云——傅鼎生教授悼念文章四篇

2017-08-07 雅理读书整理 沪法网

世上从此无傅师:傅鼎生老师告别仪式今日上午在上海市龙华殡仪馆银河厅举行


 雅理读书编者按

著名民法学家、华东政法大学傅鼎生教授因病于2017年8月3日在上海瑞金医院逝世,享年65岁。傅鼎生教授曾任华东政法大学民法学学科带头人、经济法学院党委书记,《法学》主编、《东方法学》主编。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雅理读书汇编张谷、金可可、朱晓喆、郝铁川四位教授的悼念文章,以志纪念。

1


张谷:

觉者入灭

——纪念傅鼎生老师



傅鼎生老师走了。一年半以前,他徘徊在人生的边缘。今天早上,老师还是走出了人生,离苦得乐。

 

傅老师走了,我并不意外,因为早有心理准备。一年半以来,时常记挂着老师的身体状况。

 

2016年3月2日,在燕山饭店,中国法学会召集主要由民法学者参加的会议,听取学者对《民法总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我和傅老师正好都参加了下午的那场会议。在会上,傅老师敢于讲真话,直抒胸臆,鞭辟入里。其中对于立法体例上的一些看法,于我心有戚戚焉。所以,我听着很解渴,很兴奋。

 

大概是4月中旬,上海外贸大学法学院李磊同志来杭,落实下旬我去开讲座的细节。一起茶叙时,聊到傅老师和傅老师主持的《东方法学》。李磊告诉我,傅老师生病了,而且很重。联想到一个多月以前,傅老师会议上的意气风发、慷慨陈词,我实在难以接受。当时就想着4月下旬乘着沪上之行,一定要抽时间,专门去探望傅老师。

 

由华政孙维飞教授联系妥当,4月28日下午,孙维飞、纪海龙、姚明斌三位陪我,一起去瑞金医院探视傅老师。当时,傅老师手术后不久,还有炎症,还在发烧,身体虚弱,遵照医嘱,不能多说话。虽然傅老师那天精神不错,我们还是不忍让老师受累,所以,说了一些安慰的话,很快就出了病房。临走时,我希望老师早日恢复健康,到杭州、到月轮山下、到浙大法学院来看看,来一场“之江论剑”。 因为之前听说傅老师要退下来,离开他心爱的教学事业,我就心心念念,盼着他来之江走一遭,给我们的学生有所开示。

 

那几天,我心里也不是没有想过最坏的情形。4月30日,我转发傅老师的“民法与做人”一文时,加了一个长长的按语:

 

傅鼎生,傅老师,其为人之好,有口皆碑;其对民法理论思考之深,对民法实务了解之透,人所共知。我从八六年学习法律学,各部门法学中尤喜民法学。之所以然者,正如傅老师说的,民法中包含做人的道理。当时傅老师从教不过四五年,还算“青椒”吧。我们班的民法老师有事,傅老师为其代过一次课。近三十年过去,我仍确切记得,那天傅老师讲授的内容是相邻关系。教材、民通都写得很简约,傅老师从从容容,不疾不徐,介绍法德民法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国的情况加以阐释,要言不烦,深入浅出。打那时起,我对傅老师肃然起敬,一敬,就敬了三十年。其实,傅老师说的民法与做人的关系,说的是“实然”,更是“应然”。民法学界,待人以诚,平和冲淡的人,相对而言比较多。有意识地把学问与做人打通,并且在个人修养上达到很高境界,即此而言,能够像傅老师那样德艺双馨又有公心的学者,并不是很多。后进如我辈,应该多向傅老师学习,不仅是专业方面,更要在做人上下切实的功夫。

 

其实,我对傅老师的敬重,是自然而然的。究竟什么原因?自己也从未认真想过。民法学界,人才济济。傅老师作为学界中人,头上并没有什么了不得的光环,学历也就是本科毕业,西南政法78级。但在我的心中,他的分量却是沉甸甸的,而且“一敬,就敬了三十年”!

 

傅老师是我的老师,是我非常敬重的老师。他对我很好,像他对待其他人一样。我对老师的动态也很关心。一天,我看到孔夫子网上有老师写的《民法概论》,是1999年他给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用的教材,便买来学习。傅老师谈民法的性质时,特地说到“民法是人法”,将人格与意志、意志自由的关系,做了一番发挥。

 

然而,我跟傅老师的交往并不多。大学时,选过他开的“知识产权法”课程。1998年,梁慧星老师去浙大讲学,我建议,华政也乘便邀请梁老师讲一讲,当时就是由傅老师安排的,晚上还一起吃的饭。此外,和傅老师有过一些共同参加的会议。记忆中,单独的、面对面的谈话只有一次,还是几年前,在上财豪生宾馆。傅老师很爽气地说,张谷!你以后来上海,随时欢迎你到华政来。要是想回华政看一看,讲一讲,随时给我打电话。我在编《东方法学》,你得给我一篇文章。文章的事,我不敢忘记。我手头有一篇文章,原是参加中德私法论坛的报告,放了好几年了。有刊物跟我要过,我一直没给。想着再补上几张图,再改一改,才好拿出手,才好向傅老师交待。现在想来,一切都晚了!

 

我跟傅老师交往不多,所以,我对老师的籍贯、生年、家庭关系、学生情况,几乎都说不上来,我也无法评说老师的学问、道德。但是傅老师对我很信任。我曾经专门给傅老师写过一封信,唯一的一封,是为一个学生报考博士写的推荐信。为了慎重起见,我和这位学生详谈过一次,借机进一步了解其考博的动机、专业的程度。同样为了慎重起见,我在写推荐信时,用的是八行笺,钤以名章。后来,傅老师告诉我,这位学生程度不错,录取到他名下。

 

交往不多,而又敬重有加。其中的因缘感应,今日方才恍然大悟:正是与傅老师最初的一面之缘,改变了我的人生道路;正是傅老师的一次代课,开启了我对民法的喜爱。

 

《民法通则》颁布那年,我跨入华政的大门。刚进门就差一点被踢出门。我多数时间是独来独往。为了保住学籍,我拼命读书,其实也是藉以排遣苦闷。说实在的,我当初对法学没有多大兴趣,志不在此。抄过老子的“道德经”,抄过戴望舒的诗,读过沈从文的小说和散文,也读过卢梭的《爱弥儿》。而结束这一段“不正经”,让我对法学真正发生兴趣的,正是傅老师!

 

大二的时候,李志一老师担任民法课程。讲到相邻关系部分时,李老师临时有事,由彼时还是青年教师的傅老师来代课。白净的面孔,头发略为卷曲,鼻梁上架一副眼镜,斯斯文文,说一口上海普通话,这是傅老师给我的第一印象。

 

《民法通则》中相邻关系只有一条规定,教材上写得也很简单。就是这仅有的一条规定,让傅老师说起来,却像开闸放水,绵绵不绝。傅老师按照通水、排水、用水、通行、管线的通过、邻地的使用、竹木枝根的割除等等,口若悬河,娓娓道来,非但不枯燥,还很有画面感。

 

相邻人之间关系的调整,殊非易事,非得极尽利益衡量之能事,方能妥善,所以,傅老师没有完全止于现行法的措辞,而是从法理上阐述当事人关系调整的“所以然”:何以土地权利人的权利,一方需要扩张,另一方需要受到限制,何以扩张的一方需要限定在必要范围内,何以另一方有权获得偿金,条分缕析,令人心折。

 

傅老师的讲课“出于中国法,又超越中国法”。傅老师不仅立足于《民法通则》第83条的规定,而且对法国民法、德国民法上的相关规定,更是信手拈来,比较折衷,丰富了教学内容,启发了学生的思考,更是给我们初学者开了另一扇窗!

 

说真的,作为初学者,我们只知道华政的哪位教授参加了统编教材《民法原理》的写作,对于年轻教师,包括傅老师,并不了解。吊诡的是,恰恰就是傅老师的这次代课,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民法!原来民法可以如此有烟火气,背后又隐藏着深刻的形上思辩。原来担水扫地,饮食男女,最世俗的种种,不过是“法相”。傅老师这一次课,当真就是那指月的手指,度人的津梁!

 

这么多年,我一直认为傅老师民法功力深厚,所以讲起课来举重若轻。直到今天才知道,傅老师为了讲好课,分析好案件,竟然翻烂了几套史尚宽的“民法全书”。而且,也是到今天,我才明白,自己对老师的敬重,不是没有来由的。在民法和做人的道路上,傅老师是先知先觉者,他以他的自觉,又使我和许多像我一样的后来者觉悟。从这个意义上,祂称得上是得道的“觉者”。

 

今天是“觉者”法身入灭的日子,时在公元2017年8月3日晨7:25。

张谷(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

 

2


金可可:

傅鼎生老师二三事



博学多才

 

傅老师民商法学功底精纯无比,此是世人所公认。在课堂上讲授、电视上出场的风采,大家可能多有目睹。这里我要说的是,在很多针对具体案例的专家研讨会上,傅老师是堪称独步、难以企及的。在很多这样的场合,我注意到,傅老师提出其意见后,思路就此定局,旁人就很难跳出其所确定的基本框架,最多只能在此框架下作小修小补。而且傅老师提出自己的观点,一般不会直接针对此前他人提出的不同观点,而是将自己观点背后的道理讲得清晰明白,委婉地令他人心悦诚服地意识到此前的观点有哪些纰漏。更令人叫绝的是,此类研讨会一般是由傅老师最后进行总结和梳理,在数个小时的研讨中,难免有各种各样杂乱的观点,各种论述也往往不在一个层 40 38224 40 15569 0 0 9505 0 0:00:04 0:00:01 0:00:03 9504上,但傅老师边听边说边记,到最后进行总结时,层次分明、条理清晰,旁边的记录员只需要事后整理出来,就是一份近乎完美的法律意见书。应该说,这是每一场专家研讨会上的高潮,此时我每次都是带着近乎享受的乐趣来感受民法的精妙,我也注意到其他在场的同事、专家此时的表情都是愉悦的,这说明他们和我有类似的感受。

傅老师的精深学问,来自于熟读精思。有一次偶然听傅老师提起他的一套史尚宽又翻烂了,要去买一套新的,原来傅老师将史先生的著作都翻烂了好几套!傅老师的精深学问,来自于与实践的精密结合,民法作为一门解决实际问题的学科,注定只能与实践共同成长,傅老师在这方面是我们的典范,他始终紧密关注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案型,积极提出法律适用上的方案,极大地影响了法律实务的发展。傅老师的精深学问,更是来自于他过人的天赋,从事民法的研究,除了要求思维缜密、逻辑清楚外,还要求思维具有穿透力,这除了后天培养外,往往颇有天赋的成份,在思维的穿透力上,我接触过的民法学人中很少有人能与傅老师比肩,有很多具体的案件或法律问题,我们还在苦思冥想时,傅老师往往很快很轻松就点出了问题点,指明了方向。

在民商法学界,华政民商法学科以精细、务实、注重比较法资源结合本国法条的本土化运用而著称。此种风格之形成,实与傅老师带领民法团队数十年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其言传身教,流风所及,影响一代一代的华政民法学人。

 

从点点滴滴看傅老师人格的伟大

 

来到华政工作后,在有幸和傅老师共事的十多年时间里,时时感受到傅老师在工作、生活中人格的伟大。

傅老师说话做事,永远站在对方、他人的立场上,为对方、他人考虑,利益让给他人,困难留给自己。2016年的春天,我们民商法硕导组改革学术型硕士的主干课授课模式,原来是由某一位老师承担某一门课程,经过大量的调研,发现这种授课方式对于学硕而言存在一些弊端,所以要改由多个老师共同讲授、每一老师讲授其比较有心得的专题,我们决定先从债法原理开始试点。当我向傅老师汇报了这一设想,并请傅老师能否拨冗讲某个专题时,傅老师不顾自己工作的繁重,欣然答应,并说“讲几讲都可以、你来定”。后来第一讲开讲,韬奋楼121是人满为患,我发现傅老师是咬着面包来的,一问之下,原来他是上午乘飞机到北京开会,会后马上赶回来讲晚上的课,来不及用晚餐。就这样,傅老师不顾劳累,晚上又讲了三个多小时的课。还有不久之后的一天早上,硕导组进行毕业论文的预答辩活动,我和傅老师是在同一组,就在即将到预定开始时间时,傅老师很着急地给我打个电话,说昨晚胃痛了一个晚上,现在要去医院检查,不能来参加答辩了,要麻烦你另安排他人替代了,并说:预答辩学生的论文还在我这里,我自己没法送过来了,已经安排学生去取了送到答辩教室。在这样的时刻,傅老师还在关心答辩学生的论文如何送过来!

 

解惑答疑

 

傅老师病后,一开始在仁济医院南院住院,我和一位同事去看傅老师,送了傅老师一份佛教护身物。此后我陆续去看过傅老师几次,有时是代表学院,有时是代表学科,傅老师虽无宗教信仰,但每次见到我都会专门提起这个护身物他一直保存着。另一件每次去看他都提的事,就是华政民商法的发展要坚持以法条的解释适用为中心,要坚持精细务实的传统。

8月1日下午,刘宪权老师、欧亚书记、张卓华老师和我去瑞金医院重症监护室探视傅老师,重症监护室一次只能进去一人探视,刘老师先进去探视,我是第二个,进去后看到傅老师躺在病床上,挂着氧气,瘦弱了很多,虽然因呼吸困难等想来颇有痛苦,但眼睛还是很有精神,傅老师看到我就微微一笑,主动断断续续地说:“法律解释学……要……坚持”,我发现傅老师讲话很轻、很困难,为避免他讲话,就接过话头很简短地向傅老师汇报了一下民法典分则最近的立法情况,傅老师这时接话说:“要……讲逻辑……”,大概一两分钟后,傅老师挥挥手示意我早点走,就在我挥手向傅老师告别的时候,傅老师突然又很艰难地、努力笑着对我说了一句话:“那个……小东西……还在”。这就是我们的傅老师,在任何时候他在意的都是别人的感受!

 

斯人已去,但愿傅老师人格上的伟大成为我们每个有缘人精神生活的滋养,成为我们逐步完善自身人格不竭的动力!

金可可(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3


朱晓喆:

悼念傅鼎生老师

——一点侧记


 

8月 3日于旅途中惊闻傅鼎生老师去世的消息,一时间心神茫然不知所措。 


傅鼎生老师是我最敬爱的学者长辈之一,其学问人品有目共睹。我于1998年考入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99年从傅老师学习《债权法》和《票据法》这两门课程。傅老师的教学思路清晰透彻,理论阐发常有四两拨千斤之效。尤其是《票据法》这种技术性极强的学科,傅老师理论联系实际,使人得窥民法教义的精密之美!我们读研时,民商法教研室名师荟萃,我是师从彭万林教授(已故),但很多时候(记得经常是周三下午)也向傅鼎生、张驰等当时中青年教师请益学问,各位老师像对待自己弟子一般对待我们,毫无门户之见。更重要的是,以傅鼎生老师为代表的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教师,以一种高度的学术自由精神,在学生论文的选题和研究上,充分尊重和信任学生的观点。傅老师最喜欢教学生把很多民法问题回归到民事主体的自由意志之上,常说这是民法平等、公平、诚信的价值根源。或许正因为华东政法当时远离各主流学派,我一直得华政民法老师交给我们的是客观的、经过自己批判检视过的民法知识,而非唯一家之言、唯主流是从。总之,这些潜移默化的熏陶,使我们这些年轻学子深谙自由意志与私法自治的哲理精髓,不仅治学,甚至为人处事,受益终身!

 

及至我本人2005年至2013年在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教研室工作期间,与傅老师接触更多。傅老师当时作为民商法学科带头人,深知学科建设意义远大,组织教研室的老师们集思广益,为学科发展献计献策,申报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尤其是傅老师鼓励年轻教师举办各类学术活动、扩大学术交流、建立学科资料、创新教学模式,吸引学术人才,凡此种种举措,无不以学生和教师为本。今日所见,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科在中国民法学界的地位和影响逐步提高,成为华东地区甚至全国的民法学研究重镇,傅鼎生老师功不可没。从8月3日学界朋友圈的悼文也可见一斑。

 

尽管民法大部分规则是讲权利本位的,但教民法的傅老师,在生活中却处处与人为善,先人后己,处事不讲求回报,对他人不会拒绝。曾听他的一位西政78级本科同学(也是学界前辈)谈论,本科期间,傅老师与同学从西南重庆坐火车卧铺同行放假回家,一路上傅老师竟主动拿起扫把、簸箕帮助列车员一起打扫列车车厢。说这个细节故事,是想说,傅老师是个“好人”,但他绝非刻意如此,而是一种性情、一种品格。傅老师在上海电视台做过多期案例分析的节目,很多上海的老百姓都认识他,而且印象深刻。有一次,我与傅老师一起打出租车,上车后,司机立刻就反应过来说,您就是经常在电视上分析案件的专家傅老师吧,并攀谈起来,可见其受欢迎程度。现如今上电视讲案例的专家老师多了去,但像他那样把法律讲解的通俗易懂,老百姓都能接受,还是不多见。

 

今年春天,与傅老师联系过几次要再去看望下他,但他一直身体欠佳不便见面,但不想有一次在中山公园偶遇傅老师从医院治疗后回家,师母和女儿随行。我就以陪伴为由,随傅老师步行回家。当时傅老师并不谈论自己病情,而是告诫我:作为一位民法老师,一定要把民法的全部内容教过一遍,知识点没有死角,才能融会贯通民法,才能教书没有盲点!要运用民法教义学的分析方法解决商法等其他法域的法律解释问题,把法教义学方法扩大!当时的我,一者感动于傅老师的教诲,一者羞愧于自己多年来仍然学艺不精,还令傅老师惦记着我的教学研究问题。岂料这也是傅老师对我的遗训。

 

傅老师走了,民法界失去了一位好学者,于我而言,人世间失去了一位好长辈。人说高山仰止,但傅老师让我看到了真正的高山不是高高在上,而是学问人生中的点滴浇灌。有位老师说,傅老师走了,我们不要总悲悲切切,而应该转化为一种前行的动力,我同意。念及此,擦干眼泪,收拾下心情,继续把该做的事情做完,该走的人生走完!

2017 年 8月 4日 于旅次

朱晓喆: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4


郝铁川:

最是人间留不住

——追忆傅鼎生教授



 

鼎生兄在经历了一年多与病魔的顽强抗争之后,最终还是力不从心,撒手人寰。今朝尘去光生,照破山河万朵。各方哀思如潮涌来,令人难以心平气定。我和鼎生兄曾一同在香港城市大学做访问学者,一同在法律系任职,一同担任过民法学科负责人,联手把华政民法学科打造成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一同在《法学》杂志任职,一起搬进十一号高楼,相交、相邻、共事三十余年,快乐过我们的快乐,痛恨过我们的痛恨,悲伤过我们的悲伤,遗憾过我们的遗憾。如今,阴阳两隔,生死茫茫,纵有万般感怀,何以促膝相诉?

 

一、一个一生只愿做“二把手”,不愿做“一把手”的人


1995年我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调任《法学》总编时,认真地向组织上推荐已为系副主任的鼎生担任系主任。组织上也有此意,但没想到鼎生偏偏没有此意!在主持了一段法律系的工作后,他找到我说,铁川,我还是来你这里当个副手吧!你知道的,我这个人不愿当一把手。我说,你来《法学》,我当然是求之不得,因为《法学》的特色是紧密联系实务,我兴趣在理论法学领域,而你恰好擅长实务分析。但你来了,对法律系是重大损失,我于心不忍呀。他说,哎呀,我爱做我想做的事。你知道,我不适合、也不想做一把手。


就这样,我们俩从法律系的同事,又成了《法学》的同事。我负责麻辣烫短平快的理论法学栏目,他负责紧扣实务前沿探索的栏目,实现了杂志社宪政般地和谐运作。


在这前后,上海市教委要搞一批重点学科建设,法律系拟报法制史和民法两个,幸福去四所后,鼎生一直是民法学科的负责人。但这次他很认真地找到我,说,你老弟名声大,为了保证让民法拿到市重点学科,我和同事们商量好了,由你来担任民法学科带头人。再说了,你还写过几篇民法方面的论文,咱们这样做不算造假。我说,除了授业金立琪老师之外(我曾跟着金老师的研究生听了一学期金老师的课),你可以算我的民法启蒙老师了,你让我情何以堪?鼎生说,咱俩之间就不要再客气了,你多请民法教研室的人喝点酒就可以了。


2000年我离开华政、不再兼任《法学》总编时,我满怀希望地和组织上说,恳请这次把鼎生扶正,担任总编。我还说,鼎生担任过学校分房办主任,赢得上下左右的交口称赞,所以,担任总编一个时期之后,至少可以让他担任分管后勤的副院长(即后来的副校长)。但鼎生还是那个想法,不愿当一把手,宁可让一位副院长兼总编。


一个一生真心愿当二把手、辅佐一把手的人,能不被吴弘兄称为“好人”吗?

 

二、一个知行合一的民法人格化代表


当年因为我把“民法为万法之母”、“公法易逝,私法长存”挂在口头,逐和鼎生结为学术知音。但多年来的阅历使我感到,法律人能够知行合一的凤毛麟角,鼎生是我见到的唯一的知行合一的民法人格化代表。他生活中民法化,工作中民法化,思维上更是民法化了,所以,连王泽鉴这样的民法前辈、大家也要望之惊叹。


华政民法学科有个大大的怪才李锡鹤。他早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身历文革磨难,平生唯爱思考。年近五十时和民法教研室冯菊萍老师结为伉俪。老李本来在院办工作,但与菊萍一体化之后,迷上了民法,苦心钻研民法哲学。因为曾经遭受歧视,首先便思虑民法上的身份平等原则。他对西方人首倡的人生而平等极为认同,但对西方人称此原则“不证自明”、“毋需证明”甚为不满:任何真理都需证明,何来毋需证明的真理?因此,他发誓要证明人何以生而平等这一法学上的“哥德巴赫”猜想。


老李这个人思想深邃,但拙于表达。连老李爱人冯菊萍都听不懂他的论证表述,最后无法忍受他的晦涩,拒绝与他探讨。老李没有倾听者,几乎痛不欲生。


多亏有了个傅鼎生!老李向他请教,鼎生开始根本听不明白老李在说什么,但鼎生总是微笑点头,连声不断的“有道理,有道理”。几个月下来,鼎生真的听明白了老李的所思所想,向我说“老李有伟大发现!”鼎生背书推荐,老李送来了大作,我和鼎生把他的文字通俗化了一番,为了吸引眼球,我将标题改为《人为什么生而平等》,在《法学》上发表了。老李的观点是:人之所以生而平等,是因人有独立意志,而意志是自由的,所以生而平等扎根于意志自由。


从此,老李一发不可收拾,在民法哲学领域里呼风唤雨,新论迭出。但我深知,老李的思想建立在老傅的“痛苦”之上,华政没有几个人愿意去和老李探讨那艰深的民法哲学话题,离了老傅,他会有精神生活?


后来,由于老李的民法建树日益丰硕,在鼎生的运作下,老李由院办一个普通文秘到了法律系民法教研教室,从讲师、副教授到教授,成为国内民法学界卓尔不群的学者。老李的军功章上没有菊萍的一半,而有鼎生的一半,不知老李以为然否?


因为我是华政第一个博士,鼎生担任学校分房办主任时,对我多有关照,我一直心存感激。后来屡屡合作共事,情义深藏于心。我们朋友聚会,他总坐在我旁边,理由是“铁川酒醉之后喜欢拍人肩膀,使人疼痛难忍,所以还是让我代人受疼吧!”二十多年前,鼎生的父亲以高龄仙逝,我参加告别仪式后,曾对鼎生说,你会高寿的!哪里想到他壮年撒手而去!鼎生啊,鼎生,你在先我而去这一点上真不够意思,我就要退休了,我们曾经相约结伴而游,相忘江湖,沐浴夕阳,我们曾经约定去卡拉oK,你唱《三套车》,我唱《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宪权唱《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邹荣一旁倒倒茶,可这一切的一切,现在只有来日冥间实现了。

2017年8月5日写于额尔古纳河畔

 郝铁川(上海文史馆馆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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