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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套路贷”!从10万到500万,花季少女的债务噩梦……

2017-11-04 季张颖 沪法网


随着法槌的一声敲击,24名被告人在法警的押送下“浩浩荡荡”步入法庭,审判区域内,相对而坐的4名公诉人与26名辩护人已经就位……这般浩大的阵势,出现在前天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套路贷”案件的庭审现场。

在过去两年不到的时间里,虞超等24名被告人瞄准有房产保障的被害人,以低利息诱惑贷款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此后雇佣社会人员采用暴力手段追讨“债务”。

作为落实司法改革的具体举措,本案由闵行法院院长汪彤担任审判长并主审,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静出庭支持公诉。记者获悉,闵行法院将择日对本案作出宣判。



1.“局中局”的恋情,女孩邂逅非法贷款中介男友


陆小涵现年20岁不到,去年4月,陆小涵在社会交往中认识了单俊奇,此后两人发展为男女朋友。
  

然而,这看似寻常的恋情其实并不“寻常”。“因为都是假的。”据单俊奇的同伙倪斌在庭上交代,单俊奇其实只是想以谈朋友为名取得陆小涵的信任,最终的目的是让陆小涵借钱,因为他们都是贷款中介,只想从中牟取中介费。
  

而之所以选定陆小涵,是因为他们在与这个女孩的接触中获悉,她名下有两套房产。“我们想找的客户是家里条件好、上海人、有房产保障的。”倪斌供称。“前期讯问阶段,你所说的 ‘容易上钩’ 是什么意思?”面对公诉人的当庭讯问,倪斌顿了顿,“就是好骗的。”倪斌说,陆小涵后来同意借款。“她本身是想借1万元,但是单俊奇让她多借一些。”
  

这边,在单俊奇努力说动陆小涵多借款的同时,另一边,倪斌和单俊奇的“大哥”韩伟松也在“积极”落实。他通过关系找到了同为“非法贷款中介”的钱超,钱超又顺势将陆小涵“这单生意”介绍给了非法放贷公司的张岳坤,并谈妥了相关事宜。
  

眼看“鱼”已上钩。为了确保次日走账成功,防止陆小涵中途改主意,韩伟松还另外吩咐倪斌等人,要彻夜“守”着陆小涵。


2.虚高的借款合同,银行走账记录“天衣无缝”


据闵行检察院指控,4月19日,陆小涵受骗同意出面借款10万元,约定借期一个月,月息25%,韩伟松等人以不需支付违约金等谎言诱骗陆小涵签下虚高借条25万元及个人名下房产的租赁合同等。

  

次日,作为“资方”的张岳坤一行人带着陆小涵到银行走账。为了将证据做到“天衣无缝”,放贷公司这一行人要求陆小涵将刚打入其账户内的25万元取出,同时对其取款的过程进行录像,制造陆小涵已收到25万元的痕迹,然后当场又从陆小涵处索要15万元,韩伟松等涉事的4名中介又以中介费、服务费等名义,分别强行从陆小涵处获取9万元,并分赃给他人。同年5月,中介伙同资方又以相同的手法再次诱骗被害人陆小涵虚高借款25万元,而其实际只获得1万元。
  

陆小涵的噩梦自此开始。此后,不断有贷款中介以利息低等名义诱骗其同意找下家为其“平账”,陆小涵的债务从最初的10万元增长到50万元,通过几轮“平账”已蹿升到500万元。
  

庭审现场,针对“平账”环节的诸多细节,面对公诉人的讯问,身为贷款中介的钱超也据实承认,“当公司自有资金不足或客户身上可索取的利益已到顶峰,没什么油水了就可以清掉了,而平账的金额由下家公司确定,并无标准。”


3.涉案人数多情节复杂,检察长、院长牵头办案


记者注意到,该案呈现出明显的特点:犯罪成员人数众多;犯罪成员年轻化,24名被告人中80后就有22名,最小者至此尚未满20周岁;犯罪团伙化、组织化;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危害性巨大;以及涉案罪名多。

  

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情节复杂,本案启动刑事侦查程序后,闵行检察院迅速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审查起诉工作紧紧围绕庭审活动展开,公诉人充分核实证据材料,提前预判庭审焦点,为庭审顺利进行做好积极准备。
  

当天的庭审法庭采用了分段审理,分段举证、质证,集中辩论的方式。庭审紧紧围绕涉案事实的认定即指控事实能否成立,定性即是否构成犯罪及构成何罪,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即是否认定犯罪集团及区分首要分子、主犯、从犯等争议焦点进行,控辩双方就相关证据充分发表了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庭审,闵行法院院长汪彤担任审判长并主审,闵行检察院检察长孙静出庭公诉,“两长出庭”严厉打击套路贷犯罪,也是在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落实司法责任制以及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集中体现。
  

据悉,闵行法院将择日对本案作出宣判。(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 来源:上海法治报(作者:季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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