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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再过3天,张家港人的房产交易将有新调整~
从4月10日起,
我市房产交易中心业务将有新调整!
一起来关注~
关于房产交易中心业务调整的通知
根据市房产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的通知》要求,我中心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买卖双方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合法权益,同时配合做好《张家港市存量房买卖合同(2016版)》的启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4月10日起,市区房产交易窗口不再现场提供委托挂牌成交的网上签约、备案和合同打印服务。保留一个窗口提供存量房自行成交的网签服务,业务名称为“自行成交网签备案”,每天实行限号。
对有委托挂牌成交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仍以自行成交方式带领买卖双方在房产交易窗口办理网签、备案等情形的,将给予警告、记入诚信档案、暂停网签资格的处罚。
存量房委托挂牌成交的买卖双方应在房地产经纪机构完成网上签约及备案,自行打印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由房地产经纪人和买卖双方将合同及相关过户材料提交到房产交易窗口办理存量房过户手续,业务名称为“房产交易(已办理网签)”,房地产经纪人须持有主管部门统一制作印发的胸牌至房产交易窗口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提供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张家港市房产交易中心
2017年3月
4月10日起,张家港房产交易中心仅保留一个窗口进行网签,主要针对买卖双方自行成交的情况,而其他窗口将不再提供网签服务,所有的网签工作将由房产经纪公司自行完成打印和签约工作。
也就是说,
除了自行成交的房子,
大家委托中介办理的二手房网签,
可以在中介机构直接办理。
另外,有网签资质的房产中介机构进行房产交易时必须持有规定的胸牌,同时要提供经纪人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