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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身份证丢了,人不在原籍肿么办?新疆身份证异地受理开始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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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人口管理支队支队长许泰志介绍新疆身份证异地受理情况。
目前,先行将乌鲁木齐市和库尔勒市作为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地区。
具体受理点:
1、天山区公安分局:黑甲山派出所(跃进街199号),电话:(0991)2324650
2、高新区(新市区)公安分局:银川路派出所(西八家户路1008号)电话:(0991)4915172
3、水磨沟区公安分局:水区公安分局综合大厅(七道湾北路),电话:(0991)4915933
4、米东区公安分局: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三道坝南路159号),电话(0991)4913782
5、库尔勒市公安局:萨依巴格派出所
高新区(新市区)公安分局银川路派出所受理点
浙江、江苏、广东、山东、河南、四川、北京、天津、重庆、陕西、甘肃共1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上述1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在新疆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就学的户籍群众,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丢失,需要办理换领、补领的,可在公安机关确定的以上5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申请办理。
另外,还需要注意:因技术等原因,目前公安部针对全国使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身份证,包含藏语、朝鲜语、蒙古语、壮语、维吾尔语等少数民族文字的身份证还暂不能异地受理。
待公安部部署后,全国均可受理。
明年起,将在全疆范围内受理全国各省市区、全区各地州市异地居民身份证。
11月2日,北京籍居民刘先生在银川路派出所办理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
申请换领证件的除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受理地公安派出所采集并核实申请人的人像、指纹信息。对申请人提供材料与人口信息一致的,生成居民身份证受理信息,户籍地负责审核签发。对申请人提供材料与人口信息不一致的,暂不受理。
注意啦:一定要和人口信息一致啊,不一致是不能受理的。
证件发放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2、居民身份证的挂失申报。全区户籍派出所和户政办证大厅均受理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公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本人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3、居民身份证的丢失招领。全区户籍派出所和户政办证大厅均设立了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窗口,负责接收群众捡拾到的丢失居民身份证,统一录入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为丢失居民身份证的群众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