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警察 | 9个月跟踪守候,民警乔装打扮原来是这样……

2018-01-19 平安天山 平安天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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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些寻常的小案件入手,警方经过长达9个多月的跟踪、调查、守候,先后打掉两个以外来务工人员为主的贩毒团伙。


循线追踪

事情要从一年前说起。2017年年初,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禁毒大队陆续抓获了一些贩毒、吸毒人员。讯问中,这些人员交代,毒品都是从兵团第八师142团的外来人员手中买来的,警方据此展开了侦查。


142团外来人员居多,想从中找出涉毒人员,难度可想而知。办案民警观察发现,当地一部分外来人员身穿品牌服饰,出手阔绰,打桌球、上网、聚会、吃饭、喝酒、唱歌是他们的主要消遣方式,跟普通打工者有明显区别。


142团团部不大,当地居民出行大多骑自行车或电瓶车,出租车鲜见。可在当地繁华地段,经常停着七八辆“黑车”,当地人却很少搭乘。这些“黑车”到底为谁服务?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那些穿着时尚的外来人员特别“钟情”“黑车”。


从142团到乌市,“黑车”价格一般为六七百元,而那些外来人员出手大方,一给就是1000元,还不用找零。他们从来不干活,整天吃喝玩乐,钱从哪儿来?这些发现让民警产生了怀疑。


怎样才能掌握对方的贩毒证据?跟踪!“但受当地条件限制,开展这项工作很棘手。”办案民警告诉记者,那些外来人员大多居住在当地劳务市场附近的自建房内,民警白天过去容易打草惊蛇,只能晚上行动。


“那里晚上没路灯,伸手不见五指,还好对方穿的衣服比较鲜亮,我们这才跟踪到一名男子,发现其形迹可疑。”办案民警说,他们遂将此人作为重点调查对象。

定点定人

如果毒品来自142团的这部分外来人员,那么就存在两种情况:一是乌市有人去142团取毒品,二是对方送毒品到乌市。


办案民警开始收集往返于两地的车辆信息,并在高速路出口守候、观察。


掌握了人员和车辆信息后,民警开始分析哪些车辆可能涉毒。


2017年6月19日,142团的一辆“黑车”引起了办案民警的注意。


该车一周往返乌鲁木齐一次,很有规律,而且逗留时间短。


当天,办案民警发现这辆车又从142团出发了。基于之前了解的情况,民警立即进行布控。


该车进入乌市后,停靠在苏州路临近河滩快速路附近。车上下来两名男子,其中一人不停地打电话,另一人则紧随其后。


5分钟后,拨打电话的男子挂断了电话,另一名男子从车里拿出一个包裹,塞进自己的T恤内。


包裹里装的是什么,需要这样隐藏?


正当办案民警疑惑不解时,“T恤男”径直走到附近一处平房前,将包裹塞到墙边,然后找东西掩盖。


“T恤男”的一系列举动,让办案民警断定包裹里装的可能是毒品。


办案民警悄悄靠近“T恤男”,不料被其发现。之前打电话的男子扭头就跑,办案民警分头行动,很快将两人控制。


办案民警打开了“T恤男”藏匿的包裹,经鉴定,里面果然是海洛因,重200多克。


讯问中,一名男子交代自己是“黑车”司机,名叫杨辉,当日他开车将贩毒的人拉到乌市,并帮其转移隐藏毒品。


“犯罪嫌疑人每次的交易方式和地点都不同,有时让买家去拿,有时自行‘送货’。”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杨辉当日得到的好处是高价车费。


另一名男子叫阿强,正是办案民警此前锁定的那名可疑人员。


据阿强交代,他今年30岁,本打算来疆采摘棉花,但感觉那样挣钱太辛苦了。“后来,有人让我跟着他干,可以挣大钱。”阿强说,从此,他便开始帮对方运送毒品。

顺藤摸瓜

2017年9月27日,办案民警又发现一辆可疑车辆——一辆新A牌照的车三四天往返一次乌市和142团。


当日21时许,该车返回乌市途经头屯河公安检查站时,被办案民警拦截,车内携带的近170克海洛因被当场缴获。


讯问中,犯罪嫌疑人徐盛交代,他家在乌市。他每次去142团,都会和两个姓“吉地”的外来人员“接头”。一般情况下,都是他上车验货,然后现场支付“货款”,并携带毒品返回乌市。


徐盛表示愿意配合警方抓获其余毒贩,同年9月29日,民警带着徐盛来到142团。


“与第一起案件不同的是,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均在车内完成所有交易,在抓捕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一旦警觉就会开车潜逃,打击难度大。”办案民警说。


为此,警方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确定出动3辆车前后夹击,形成围堵合力。


在142团,徐盛按照警方的安排,与两名姓“吉地”的外来人员取得联系。商议后,他们将交易地点约在一个偏僻的加油站附近。


徐盛按照对方的要求,将车停在指定地点。过了一会儿,一辆新C牌照的轿车缓缓驶来,掉头停在徐盛的车对面。


对方摇下车窗,接着,徐盛上对方的车取“样品”,然后返回自己的车佯装“验货”。


“我看到毒品了,有一袋子。”徐盛对车内乔装打扮的办案民警说。


“验货”后,徐盛又上了对方的车。


见时机已成熟,警方迅速出动,将车内的人全部抓获,缴获海洛因300余克。


当时,车上除了徐盛和两名姓“吉地”的外来人员之外,还有一名毫不知情的“黑车”司机。


据悉,两名姓“吉地”的男子中,其中一人今年19岁,来新疆不到两个月。在本案中,他负责交易;另一人当日在车内全程未说过一句话,没有证据证明他与毒品犯罪有关。


目前,这两起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均被警方移交至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新疆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