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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只知有朝廷,不知有国家?

2016-12-23 端木赐香 端木赐香

中国文化中国人之三:宇宙观与中国人

宇宙观方面,远古中国人信奉的是盖天说。所谓的“天员(圆)如张盖,地方如棋局”就是盖天说的基本原理,其理论到春秋时已系统形成。汉朝时,又出现了浑天说和宣夜说。宣夜说认为天地没有一定的形质,日、月和金、木、水、火、土五大行星等都飘浮在气体中。不知什么原因,这一学说在东汉后基本失传。至于浑天说,战国时的慎到在公元前四世纪就曾经说过:“天体如弹丸,其势斜倚。”这可能是现在能够见到的古代文献中最早的关于浑天思想的明确记载。慎到在这里提出了一个天是球形的概念,这个天球沿着倾斜的极轴在不停旋转。这就是说,早在战国时代,我国已经有了初步的天球概念。到汉代,浑天家以为天形穹窿好像鸡蛋的壳,地居天内好像蛋黄,这就已经接近知道天地的情形了。

这里之所以详细地讲解中国的宇宙观念,因为它对中国的天下观念、国际政治观念影响太大了。因为不管是盖天说,还是浑天说,中国人从上到下一致认为,中国是这棋盘或鸡蛋的正中心,周边都是夷狄蛮,再远处,就可能是鬼国了。13世纪时,西方流行地圆学说,几个世纪以后,西方传教士把地圆学说介绍给中国,中国人觉得很可笑,康熙时主持天文工作的钦天监监正杨光先居然“喷饭满案”,天文站的站长都这般水平,皇帝当然高明不到什么地方。鸦片战争开始了,道光皇帝才慌慌张张地问手下:英国地方在哪里?英国到新疆有无陆路可通?真是大傻问小傻,问得小傻干瞪眼儿,手下一群小傻谁能回答个一二三?高层如此,老百姓更遑论了,思维最远的地方仅及爪哇国,爪哇国再往南,当然是鬼国了。荷兰是鬼国,西班牙也是鬼国。由于荷兰是低地国家,甚至有官员认为人家都是水鬼!

视周边为夷狄,视远边为鬼邦,单从心理上讲,倒也情有可原,问题是,它对近代中国国际政治的影响太大了。它最大的后果是:中国人没有国家观念!

张岂之等现代学人认同这样一个观念:中国人只知有朝廷,不知有国家!类似的观念可以追溯到陈独秀与顾炎武那里。陈独秀认为:中华民族自古只有天下观念,没有国家观念。顾炎武更是认为,亡国与亡天下是不一样的: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而矣!

总之,中国百姓没有国家观念,那么他们也就相应地没有了爱国情感,至于朝廷天下,那是肉食者们考虑的;而肉食者们也相应地认为,天下就是他的家,百姓只是他家的奴才,他的家,那是宁赠友邦,也不能给家奴的。16世纪,葡萄牙人占据了我们的澳门,不是他们不想吃掉整个中国,而是实在吃不动;16世纪,整个漫长的东方海岸线上,葡萄牙人最多的时候也不过两万人;西班牙占领菲律宾,走不到中国跟前就累得大喘气;荷兰再厉害,也就是占领一个小岛台湾,中国一个郑成功,就能对付得了荷兰殖民者。如今,我们的教科书上称郑成功为民族英雄,却不知当初清政府为了剿灭台湾的郑家势力曾试图联系荷兰殖民者以共同歼灭郑家海上势力,然后把台湾作为奖品奖励给荷兰,当时的康熙认为,海贼乃疥癣之疾,台湾仅弹丸之地,得之无所加,不得无所损,欲弃。施琅上书言:弃之必酿成大祸,留之诚永固边圉。由此,台湾才得以留了下来,不过我们从中可以看出,施琅已经具备模模糊糊的地缘政治观念了,可惜,没有进一步向海洋发展。

上层统治者没有国家观念,下层更不会有了。我跟你们打个比方,王朝统治之下,如果外族一发炮弹打到统治者衙门,你和其他老百姓,可能都会趴在窗户上嘻皮笑脸地赞曰:他妈的,这打的也太中了!再来一发要不要?要!

上层与下层互不相爱,不是一个利益共同体,这一点外国殖民者也看到了。1576年,西班牙殖民者桑迪博士在从菲律宾写给国内的信上称:中国人是一群卑贱、无耻而且可恶的人,中国的国王与官吏虐待穷人,以闻所未闻的暴政对待他们的人民,而他们的人民也没有一个人会对他们的国王效忠。这是殖民者观察出的结果,后来发生的事实更印证了他们的结论。前文我已说过,1603年,西班人屠杀华人侨民两万,明政府不但不兴师问罪,还修书慰问夷人。政府的这种态度,对西班牙人简直是变相的鼓励。所以,37年后,也就是1639年,西班牙人再次屠杀侨民两万人,大明政府照样无动于衷。“无动于衷”也不行了,政府本身也没几年日子了,五年之后,它就玩完了。

政府不爱人民,人民也不傻,也谈不上爱政府。麦天枢在《昨天——中英鸦片战争纪实》里是这样说的:“如果以为沿海和长江的炮声与白旗,已经在国民中掀起了多么巨大的精神波澜和情绪风涛,那便是属于今人想当然的自作多情。”事实上,英国殖民者也发现了这一点,1841年的鸦片战争中,英国舰队突破虎门要塞,沿江北上开向乌涌的时候,江两岸聚集了数以万计的当地居民,平静地观看着自己的朝廷与外夷的战事,好似在观看两个不相干的别人争斗。

如果说中国的执政者只爱自己的龙墩的话,那么老百姓也不含糊,只爱自己家的门槛。陈独秀在其《我们究竟应当不应当爱国》中说:国家不过是人民集合对外抵抗别人压迫的组织,对内调解人民纷争的机关,善人利用它可以抵抗外族压迫,恶人利用它可以外而压迫异族,内而压迫人民,我们中国是贫弱受人压迫的国家,对内固然造了许多罪恶,“爱国”两字往往可以用作搜刮民财压迫个人的利器。

陈独秀说了这么多,无非是一个意思:警惕恶政下的爱国主义。说白了,爱国本是一件简单的事,但那是对于现代意义上的公民而言,对于奴隶,爱国就复杂化了。真正的爱国英雄袁崇焕被政府当作卖国贼凌迟处死,北京城的老百姓自发形成的爱国义举则是疯狂地一人一片肉把袁的肉块生吃了;岳飞死了,真正的卖国贼端坐龙墩依旧当他的万民之父皇,卖国贼的经纪人秦桧则在死后被百姓弄得长跪不起;秋瑾等爱国志士喋血菜市口,贫农华老栓则用烈士的鲜血沾成人血馒头给他儿子治肺结核!阿Q更是踮着脚后跟喊:“杀头?好看!”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材的龚自珍,如果知道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时领路的恰是他的亲生儿子龚孝拱的话,他老先生一定会害羞的。

血与火的洗礼中,中国有了辛亥革命,有了五四运动,但是文化启蒙并没有完成,奴隶也没有变成公民,伟人尚且没有完全接收现代文化的洗礼,没有拥有现代国家观念,更遑论一般的民众?了解了这一点,对于抗日战争中中国汉奸之多(光伪军就280万),我们就不会感到吃惊了。

提到汉奸,我们不妨作一下介绍。最开初的汉奸,意为一切为外国人做事的人。你给外国人当厨师,汉奸!你教外国人的孩子学中文,汉奸!你卖东西送货到外国人门前,汉奸!你信西方的宗教,汉奸!只不过,最开初的汉奸仅是道德歧视对象而非政治仇视对象,也就是说,并无人身安全之虑,可到义和团时代就不行了,洋人被称作长毛,汉奸被称作二毛(教徒)和三毛(沾一切洋货与洋事务的人),格杀勿论。当时义和团眼里,严复是他们要杀的第一个特大汉奸,《国闻报》都被义和团砸了,最后这汉奸还是在大刀王五的掩护下才逃出天津奔向上海的。文化启蒙大师成为义和团英雄眼里的头号汉奸,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讽刺,这种讽刺闹剧,在今天的中国大地,依然上演着。详情容我不说,否则我也成汉奸了!现在文化界最大的一桩汉奸公案是有关周作人的,日本人进北京,当时文化人士大都南下了,只有周作人选择留了下来,有人说,周之所以选择留下乃是想保护北大的图书馆。不管怎么说,时人不容他。当时南下中的郭沫若就以惋惜的口吻说,愿以几百个脑袋换周作人。这里,我更看不起的是郭,有种自杀,否则别犯酸,那种酸溜溜,让人想起了丑女人对付漂亮女人的绝招:漂亮倒是漂亮,可惜作风不好!人常说,中国文人不如妓,此中可看出点苗头。其实,周作人平时的人品,才华,哪样也不差。单举一个例子:北大图书馆馆长李大钊被张作霖绞死后,极大地刺激了周作人。他一边悲愤地写下《偶感》,捍卫李大钊的名誉,一边把李大钊的大儿子李葆华藏在八道湾,转送日本留学。周作人这样作,是冒着极大的生命风险的。但这样一个勇敢的人,在政府和同仁纷纷南逃(中国人忌讳这个逃字,八国联军进中国,慈禧和光绪把自己的逃跑叫西巡,小日本来了,中国政府与中国文人就“南下”了)之时,为什么不勇敢地选择南逃呢?中国鲁迅研究会理事倪墨炎也认为周作人不是胆小之人:“周作人当汉奸绝不是偶然的。别人捉进去了,严刑拷打,吃不消了,当汉奸了。他不是这样的,他思想上本来就消极了。”周作人研究专家,华东师范大学的教授陈子善是这样解释的:“他认为日本文化也好,中国文化也好,都是东方文化,他淡化了一个民族观念,淡化了一个国家观念,而强调了一个文化观念。”

我觉得陈教授解释得比较合理,作为一个文化巨人,周作人缺少的是民族观念,国家观念。这一点我信,因为中国的另一位文化巨人,堪称五四启蒙运动之旗手的陈独秀在其1904年的一篇文章中说:“十年前,我……那知道国家是什么东西……到了甲午年,才听见有人说,有个什么日本国,把我们中国打败了,到了庚子年,又有什么……八国联军,把中国打败了,此时我才晓得,世界上的人,原来是分作一国一国的……我生长二十多岁,才知道有个国家……”

这里,本人无意为周作人翻案,因为文化汉奸这帽子,是蒋中正同志给他扣上的,要翻,还得给蒋同志烧香,问人家同意不同意,没的自找麻烦。这里只是想说明,由于中国人先天缺少国家观念,其后果是严重的。何兆武说:“近代一交战,天下一家的中国人立马儿变成了两个方向:一是崇洋媚外,二是狭隘的民族主义。”何先生说得对,家奴也就只有这种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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