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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次卖女

2016-12-25 端木赐香 端木赐香


20161224日早上,事还真多。

第一件,大早上,听说罗一笑死了。

可以说,我一直忍着恶心,没有取消对罗尔的关注,期间有两次,我实在忍不下去了,手指头都摁住那个取消关注了,但最后还是放手了。能忍到今天,就是想看到后续——任何公共事件,我都想做到有始有终。

不过,罗一笑死亡的消息不是来自她父亲的公号,而是,来自新浪微博别家的转述。

可以说,罗一笑去世,我并不吃惊。我前面的文章交待过,作家天佑披露,一次饭局上听别人说,募捐之事反转前,这父亲其实就放弃了女儿的。总之,对于女儿的病,他心中最有数;是否利用女儿的病做文章,又如何做文章,他心中也有数;唯一没数的是,他不知道网友这么好忽煽,捐款捐成了大洪水,差点把他淹死,靠外界的抽水机抽走一部分,才没有遭遇灭顶之灾!当然,头漏出来了,大半截身子还在洪水中泡着。网友们看在娃的面上,也没有发挥毛泽东的“宜将剩勇追穷寇”之精神,算是放过他了。

我吃惊的是,这对父母最后的选择,居然是捐献女儿的遗体与器官。我不知道,父母捐献未成年孩子的遗体与器官的法律依据何在,我只知道,白血病孩子的器官大都衰竭,派不上用场,有用的,只是那具小小的遗体了,还是不大的用处——据说也不能作白血病标本用,只能当普通标本用。不管啥标本吧,在我看来,这是罗尔最后一次卖女了。买空卖空。

我这样说,觉得自己就够残忍了,非得撕破某种人死活不愿意揭去的、自我陶醉自我营造的那层温情脉脉的面纱。没想到,网友们比我激烈多了。


一个说:可怜的小姑娘,为毛我第一个反应是他爹给害死了!

一个说:捐献器官如果不是你女儿自愿而是去世后你为了洗白博同情而做的决定,那你的女儿真是倒死霉。

一个说:他妈的连火化的钱都省了!!!如果这是普通人家我会觉得这位家人伟大!是罗某的话我没法不多想!!!!

一个说:遗体成了父母挽回形象的工具,捐了还省块墓地钱,她爸可不舍得给她买块墓地。白血病是不能捐赠眼角膜的,作秀而已。你爸还要拿你骗钱给儿子买房呢!早早死了,太可惜了!但愿下辈子投胎个好人家有个好爸爸!

……

今天见了一篇文章,没细看,是别人转的,教导这孩子以后投胎,找个好导航,别降生这块土地,云云。我倒觉得,这是一种误导,精确的导航,还是找个好爸爸吧。这块土地上,不缺好爸爸,真正爱娃的好爸爸。当然也不缺,卖了娃,第一时间拿着钱就去给自己买个新手机的爸爸。甚至还有,娃被别的男人强奸了,人家赔30元钱就认账的爸爸。总之,大中国这块土地,不缺各种奇葩爸爸。所以,投胎的时候,可以挑地盘,当然最好了;但若地盘没得挑,还是天降我大中华,那你还是挑个好爸爸吧。

我的一个妹子,平时做很多慈善公益的,性格也很淡定的,但是她看见罗尔夫妻捐献孩子遗体与器官的消息,简直要出离愤怒了。气的血直往上涌,说:想象不出世上还有这种爹,真想暴打丫一顿。

我只能用佛理来劝我妹子啦:也不用气,站在佛的角度,这个女儿可能是她爹前辈子仇人,欠债不还的,这次来就是还债的,只是没想到,要账的要的水平比较高,网友替她还了。现在他们终于两讫了。不碍其他人事的。

没想到,同一个话题,在我们评论群里却引起了争论:一种自然是我这种,认为罗尔是吃娃的人血馒头的;一种不知道啥观点,但用同样的逻辑反噬我们,说我们也在蘸着人家的人血吃馒头。后一种明显转换语境了,转换语境之下,啥都能成立,比如妻是夫的日用品,夫是妻的消费品;比如人类都是害虫,人类都是地球的垃圾;比如孩子都是父母前世欠的讨账鬼,否则中国的父母不会如此的给孩子做牛做马一辈子……如果再转换一下,尼采还说自己是反道德主义者呢,中国的杨朱更是扬言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总之,反复的转换语境,与偷换概念,与诡辩,就一样一样的了,那岂不就是互相消费,你吃我,我吃你了?

不管怎么说,罗尔事件,对公共舆论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拷问。但愿拷问之后,中国的网民能更成熟,更理性。话说,没有原则,没有底线,丧失理性的善,也是一种恶,甚至是大恶。别顶着道德的小绿帽,跑出来乱吓人就成了。毕竟,以德治国这破旗,我们已忽悠两千年了,结果就忽悠出来这么一个中华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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