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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全国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56号)、《商务部等12个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流通函〔2021〕176号,以下简称《意见》)、《商务部办公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247号,以下简称《指南》)部署,商务部等10部门决定开展第二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申报工作。
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商务部等部委下发的通知精神,按照商务部印发的“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方案”明确的各项要求,认真准备试点方案、附表、地方政策文件等汇编材料,经所在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于2022年5月28日前报市商务委,经市商务委审核后报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商务部等10部门将组织专家联合评审后择优确定试点地区名单。
特此通知。
联系人:
仲国栋 23110675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2年5月23日
转载请注明“来源:上海商务”
撰稿:商贸行业管理处
编辑:张瀚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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